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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省外异地就医重症治疗相关问题

咨询时间

2025-05-14 13:13:37

处理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5-05-16 15:57:42

详情

父亲在老家淮阳正常参保,常年随我在省外(湖北武汉)居住,目前确诊为肿瘤晚期,已经办理异地备案和“门慢”,目前每月在门诊看病仅能报销1000元,前一段时间使用国产药已经产生耐药性,需要更换更贵的药物。每月口服6000元以上,请问能否在异地或在线办理“门特”,办理流程如何,报销比例如何,谢谢。(据了解,口服的药物是纳入特种药品的。)

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我市已开通门诊慢性病线上办理,但门诊特殊药品暂不能通过异地或者线上办理,您可通过委托淮阳老家亲属在淮阳区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代为办理。办理流程:凡病情符合使用特药的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确诊病历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章)或门诊病历、三级医疗机构开具的3个月内的疾病诊断证明及特药申请表,在参保地申报并进行特药待遇认定。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使用特药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参保人员需按规定的首自付比例负担一定费用后,再由统筹基金支付。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特药费用数额计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特药合规费用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付范围。支付比例城乡居民为合规费用的80%,在职职工为85%,退休职工为90%。享受特药医保支付待遇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不重复享受特药医保支付相关待遇。享受特药医保支付待遇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同时间段内不重复享受相关病种的门诊慢性病待遇。具体咨询电话:0394-2628191 0394-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