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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

咨询时间

2023-07-29 01:55:21

处理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3-08-02 16:38:13

详情

宫颈癌异地就医,即将进行放疗治疗,如何进行医保结算(已异地备案且申请门慢特资格)? 就医医院已开通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直接结算功能,门诊放疗是否可以直接走医保结算,报销比例是多少?

回复内容

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周医保[2021]1号)文件精神,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恶性肿瘤病种的定额为(0-2年)每月定额标准4000元,(3-5年)每月定额标准2000元,;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恶性肿瘤病种的定额标准为每月1000元,不设起付标准,扣除自费项目费用及乙类费用中个人首自付部分费用后,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80%,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65%,当月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月最高支付定额。 2.试点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流程如下: (1)在参保地进行资格认定 在参保地完成试点病种待遇资格认定。 (2)参保地办理备案 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及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备案手续。 (3)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已备案并且已开通试点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4)享受试点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