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受理回复内容

诉求受理详情

主题

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咨询时间

2023-11-09 14:13:26

处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3-11-10 17:05:16

详情

您好,2023届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话,有什么扶持政策吗

回复内容

您好,一、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开业补贴向工商营业执照发放机构所属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开业补贴需要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创业者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二、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三、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可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