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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资料 (一)、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6、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件、身份证;
7、需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述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生产情况、财务状况年报表(当年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
3、企业完成的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三)、建筑业企业申请增项资质应提供企业在增项资质方面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机械设备、代表工程等资料(参照企业升级申报资料),增项材料单独装订。
(四)、建筑业企业年检应当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变动有关资料、企业当年报送统计部门的统计年报、企业当年完成主要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安全评估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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