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和临时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
来源: 市公安局 时间: 2023-04-10 09:56:5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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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市已全面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和临时身份证异地办理两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我省居民在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后,在河南省内其他地方合法稳定就业、求学、居住的,均可以向现居地公安机关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并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并发放证件。

  受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公民:

  1.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填写《河南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异地受理登记表》;

  2.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3.签订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公民:

  1.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填写《河南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异地受理登记表》;

  2.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3.签订书面承诺书。

  办理期限:自公民提交《河南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3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证件制作完成后,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也可办理邮寄。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河南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收费标准:首次申办身份证免费。

  我省居民省内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期限:符合标准3日内即可领取。

  收费标准: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元。

责任编辑: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