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 经济责任、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审计局 时间: 2020-09-27 09:26:4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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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周口市民政局、周口市财政局、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周口市审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审计对象、内容、方法和程序;在村委会、居委会换届前,开展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审计,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的现实需要,也是开展法定工作的具体实践,有利于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有利于完善村(社区)民主监督管理机制、健全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推动城乡社会治理、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做好全市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党的农村政策、法律和法规为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即将离任的村委干部在任期内农村政策的执行情况、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集体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纠正和处理各种违纪和违法行为,维护集体经济利益,化解农村矛盾,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为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审计内容主要是本村财务收支情况,本村债权债务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本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民主理财、收支审批等相关财务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村干部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办事。

《关于做好全市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行为,依法审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审计,做到审前有通知,审中有记录,审后有报告,同时,要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恪守职业道德,严以律己,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严禁在审计过程中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被审计单位要积极配合,向审计小组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关于做好全市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结果运用,对被审计个人或组织存在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对财务管理不到位、运行制度不健全、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和社区,要集中整顿,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对玩忽职守、铺张浪费给集体造成损失的村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对存在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行为的,要责令其退赔;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以审计强化村(居)务监督、推动问题解决,加快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