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记者从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为进一步激发我市文旅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文旅消费潜力,我市出台《“引客入周”奖励实施方案》,对在周口市设立并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或已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备案并在我市注册的分社组织游客来周游玩进行奖励补贴,总费用为100万元,奖完为止。
具体奖励标准为,2025年1月29日至2025年3月31日,对于旅行社组织游客来周“一日游”,组织团队游人数在30人以上的旅行社,按照3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补贴;对于旅行社组织游客来周“二日游”及以上,对旅行社组织自驾游团队来周旅游的自驾车10台以上、人数超过30人且在周口住宿一夜及以上的,按50元/车次的标准进行奖励。
申报奖补程序为,申报奖补的旅行社根据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一团一报”录入的团队信息,在团队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旅行社“引客入周”奖励申报表,旅行团团队行程单、团队确认书及名单表(含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等),旅行团景区入园游览和入住酒店结算发票复印件(需注明团队人数和相关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和相关资金往来票据,租用本地旅游车辆的需提供租车合同或租车公司出具的确认单。
申报奖补的旅行社需提供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及全套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各1份,由相关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进行初审后报送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反馈旅游团编号,未反馈确认的不予补贴,旅游团信息有变化的须提前报所属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记者 黄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