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督导组对中心城区内的交通大道和黄河路进行暗访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督查通报》第27期),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按照通报要求,6月30日,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督导组对暗访通报问题进行实地回访,具体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
1.需要整改的问题:交通大道与大庆路交叉口东南角,部分小吃、冷饮摊点占据人行道经营;交通大道与建安路交叉口文昌办事处大门两侧,杂物、建筑材料堆放在人行道上,严重影响路人通行;交通大道东段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依然严重。
回访情况:交通大道与大庆路交叉口东南角占道经营已取缔;交通大道与建安路交叉口文昌办事处大门两侧的杂物、建筑材料已清理;交通大道东段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行为已基本得到控制。
责任单位:川汇区
分包单位:市工商局
2.需要整改的问题:黄河路与工农路交叉口西南角,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上垃圾清理不及时。
回访情况: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的垃圾已被清除干净。
责任单位:川汇区
分包单位:市科协
3.需要整改的问题:交通大道与六一路交叉口东北角,周口十九中门前、五一路口东西两侧、周口中心汽车站门前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分别有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
回访情况:回访时未发现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现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分包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国家安全局
4.需要整改的问题:交通大道(汉阳路至中州大道段)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人车混流现象时有发生。
回访情况:回访时未见交通大道(汉阳路至中州大道段)机动车辆违规停放,未见人车混流情况。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分包单位:市地税局
二、正在整改的问题
1.需要整改的问题:交通大道(芙蓉路与交通大道交叉口)北侧、荷花市场南门两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流动摊贩占据非机动车道经营。
回访情况: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拍照、张贴处罚通知书和强制拖离。但交通大道芙蓉路口、常青街路口、荷花市场南门、荷花汽车站大门两侧流动摊贩占据非机动车道经营现象仍然存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川汇区
分包单位:市地税局
2.需要整改的问题:交通大道(大庆路至工农路段)路北侧废品收购站点把所收购废品堆放在人行道上,致使人行道上狼藉一片。
回访情况:该路段目前大部门围挡墙体已刷白,但废品收购站点占道经营情况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责任单位:川汇区
分包单位:市国税局
3.需要整改的问题:交通大道格林绿色港湾小区对面、河南信谊制药大门两侧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清理不及时等现象。
回访情况:该路段道路两侧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已被清理;格林绿色港湾小区门前占道的建筑材料正在被搬离。
责任单位:川汇区、开发区
分包单位:市工商局
4.需要整改的问题:黄河路(富民路至汉阳路段)道路两侧的电线杆、灯杆及配电箱体上的小广告清理不彻底。
回访情况:配电箱上的小广告已清理干净,但电线杆和信号灯杆上没有清理彻底,仍有各类涂画小广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川汇区
分包单位:市林业局
5.需要整改的问题:交通大道(龙源路至汉阳路段)道路两侧的电线杆、灯杆及配电箱体上的小广告清理不彻底;道路两侧墙体上张贴有形形色色的小广告,公益宣传广告破损严重。
回访情况:该路段多处裸露墙体正在刷白,但破损公益宣传广告还没有更换,电线杆和灯杆上没有清理彻底,仍有各类涂画小广告,富民路口小商贩占道经营现象反弹严重。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川汇区
分包单位:市消防支队
对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和分包单位提出表扬,希望以上单位继续保持创建成果,确保问题不再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按照承诺的整改时限,要加大工作力度,说到做到、说好做好,按时整改到位。督导组将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跟踪问效,适时进行回访,确保按照承诺整改到位。
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