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六县市区被通报批评
来源: 周口日报 时间: 2018-04-28 08:00:0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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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干部作风大整顿督查组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和我市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了督查。因西华等6县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在4月27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第七次查处通报大会上,西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献超在大会上作检讨发言。

督查组发现,西华县虽对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下发了相关文件,但直至今年省委巡视前,未对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认真督查,也未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问责,工作落实仍停留在会议和文件上。3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在抽查西华县林业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时发现,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双喜及两名党组成员王宇明、宋建坡办公用房面积严重超标。许双喜办公用房面积82.79平方米,超标64.79平方米,室内床具、被褥、卫生间等生活设施配置齐全;王宇明、宋建坡办公用房面积分别超标43.05和38.64平方米。4月10日、18日,督查组发现西华县少数单位无视组织要求,仍然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县残联理事长和两名副理事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其中一名副理事长超标21.4平方米;县公路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单位领导班子办公室存在虚设桌椅的现象。田口乡、大王庄乡等乡领导班子副职办公用房未做到与宿舍分离,实际面积超标一倍左右。迟营乡派出所存在假整改现象,干部活动室配有办公设备,办公桌上有该派出所所长笔记本,墙上悬挂有派出所所长工作职责;东夏镇中心校校长袁建厂办公用房面积超标25.9平方米。

省委巡视组和市督查组发现,郸城县检察院1名正科级党组成员超标11.89平方米,3名副科级党组成员各超标17.89平方米;扶沟县公安局局长超标24.24平方米,扶沟县公安局政委超标19.55平方米,扶沟县检察院1名正科级干部超标30平方米;周口港区以办公用房为临时板房无法整改为由,副处级以上干部均超标2平方米;淮阳县文广中心楼内部分办公用房采取加隔断方式进行改造,但隔开部分仍归本人使用;沈丘县公安局领导办公室隔壁为休息室。

市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认为,西华县、扶沟县、郸城县、淮阳县、沈丘县党委、政府,周口港区党委、管委会对辖区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市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西华县等6个县区提出严肃批评,责成问题突出的西华县分管此项工作的县领导在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查处通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对此次通报的问题,西华县等县区要深入调查处理,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专项清理整改,并将结果及时报市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献超代表西华县在大会上作检讨发言。他表示,西华县之所以在办公用房使用上存在严重问题,主要原因突出表现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不强、干部作风不实。针对办公用房使用存在的突出问题,西华县成立了20人的督查组,对90个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实地测量,全县所有处级干部签订了办公用房承诺书,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建立了办公用房清理台账,绘制了办公用房平面图,共腾退办公用房8226.4平方米,并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备案。

下一步,西华县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按照“厉行节约、统筹配置、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同时,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办公用房清理政策和标准的宣传学习,持续强化对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办公用房的督查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考核,不断完善办公用房清理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记者 王晨)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