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年度复查,深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开展,近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组组成四个督导组,分别对我市中心城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第四督导组重点察看了中心城区相关主次干道(商业街)、主要交通路口、背街小巷、车站、河道沟渠等区域的创文示范点建设情况,现将具体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干道(商业街)
(一)七一路(周口大道—龙源路)
1.公益广告宣传方面。中石化加油站(七一路东段)以东道路沿线建筑围挡、绿化带内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宣传版面较多;中石化加油站以西道路沿线公益宣传内容较少,达不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要求;全线的公交车站牌公益广告宣传占比不足50%。
2.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七一路(汉阳路至大庆路段)正在进行全面整修;黄金桥农贸市场以西路段存在多处路面破损、绿化带损坏、人行道路灯不亮等问题。
3.市容环境方面。道路沿线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小广告乱涂乱画等问题仍然存在,建材路口以西路段尤为严重。
责任单位:川汇区、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二)八一大道(开元大道—建设大道)
1.公益广告宣传方面。道路沿线挡雨棚上设置有“五城联创”、十三届省运会等内容的公益宣传版面,宣传氛围较好;公交车站牌的公益广告宣传占比达不到50%要求;经济开发区人民广场东侧建筑围挡上无公益广告。
2.市容环境方面。颍河路至太清路段道路沿线两侧多处拆迁垃圾长期未清运;开元新城小区北侧200米路西的杂草未清理;沿线多处胡同口有小广告乱涂乱画现象。
责任单位: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三)文昌大道(武盛大道—大庆路)
周口师范学院大门附近的两处公交车站牌上均无公益广告,对面公厕内无照明设施、部分冲水设施损坏,存在小广告乱涂乱画现象;文昌生态园附近公厕门口堆放有建筑材料,需进行清理。
责任单位:东新区、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四)未来大道(周项路—长青路)
道路沿线绿化情况较好,环境卫生整洁;部分路口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宣传版面;因该道路为新修建道路,道路沿线缺少道路标识牌、红绿灯、公交车站台、垃圾箱等基础设施,且公交车未通行。
责任单位:港区、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二、次干道
(一)建新路(工农路—五一路)
六一路幼儿园南墙体上有版面精美的公益广告,附近公益宣传氛围较好,但其他大部分区域缺少公益宣传版面;道路沿线的出店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车辆乱停乱放问题频发,多处沿街胡同口有小广告乱涂乱画、电线网线杂乱等现象。
责任单位:川汇区、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周口供电公司、移动周口分公司、联通周口分公司、电信周口分公司
(二)政通路(文体路—平安路)
道路沿线公益宣传氛围营造、市容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均开展较好。
责任单位:东新区
(三)港一路(周项路—港城大道)
道路沿线绿化情况较好,环境卫生整洁;部分路口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宣传版面;因该道路为新修建道路,道路沿线缺少道路标识牌、红绿灯、公交车站台、垃圾箱等基础设施,且公交车未通行。
责任单位:港区、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三、主要交通路口
(一)交通大道与中州大道交叉口
督查时发现有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路口东南角路边及绿化带内有香烟盒、烟头等垃圾,清理不彻底,附近无垃圾桶;该交叉口附近的中国福彩公益自行车岗亭脏污。
(二)交通大道与八一大道交叉口
未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督查时发现有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无人制止;路口虽有交通协管员,但劝导力度不够。
(三)七一路与八一大道、中州大道、汉阳路交叉口
上述交叉口处均未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存在个别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
四、背街小巷
(一)新闻街(工农路—八一大道)
实验幼儿园门口非机动车辆停放杂乱,有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新闻街与文明路交叉口有流动摊位。
责任单位:川汇区、市城管局
(二)牛营街(八一大道—五一路)
牛营街与五一路交叉口东侧电线网线杂乱,机动车停放无序,需规划一批停车位;牛营花卉市场附近有占道经营现象;道路沿线存在多处流动摊点。
责任单位:川汇区、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周口供电公司、移动周口分公司、联通周口分公司、电信周口分公司
(三)永宁路(八一大道—中州大道)
永宁路与复兴路交叉口北侧坑塘边垃圾、杂物清理不彻底,水体异味大;永宁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东侧路南绿化带内杂草多、墙体公益广告破损;新民路至复兴路段道路沿线绿化带内杂草多,无公益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川汇区、市城管局
(四)泉河街(育才路—八一大道)
泉河街与八一大道交叉口东侧100米范围内道路路面破损;道路沿线公益广告破损、内容单一,存在多处出店占道经营、机动车占道停放等现象,无人管理;运管局门口有中介占用人行道摆摊设点。
责任单位:川汇区、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五)育才路(太昊路—莲花路)
汽车技术检测中心门口北侧50米路西堆积有旧沙发等杂物,墙体上有小广告;盛世嘉苑小区对面墙体破损、小广告较多;道路沿线公益广告投放密度不够,存在破损、老化等问题;督查时发现多处出店占道经营现象及流动摊点。
责任单位:市经济开发区、市城管局
(六)府苑街(文昌大道—庆丰路)
观澜国际小区门口南侧配电房上小广告清理不及时,附近堆放有垃圾、杂物。
责任单位:东新区
五、车站
(一)周口客运中心站
1.公益广告宣传方面。车站内外均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城联创”等内容的公益广告;缺少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德守礼”提示牌、市民文明公约、“十不准”行为守则等内容的宣传版面;候车大厅内电子屏商业广告占比过高,经多次通报仍未整改;悬挂的旅游广告关于本市的内容较少,需要进行更换。
2.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方面。有志愿者值守,开展有志愿服务活动,但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建设标准低,便民服务设施不齐全,未见服务活动记录。
3.车站及周边环境方面。禁烟效果不明显,部分墙角、花盆内有烟头;部分花卉、绿植有干枯死亡现象;卫生间门口的管理间杂乱;门前存在三轮车、出租车、共享单车停放杂乱问题,有三轮车违规载客、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现象。
4.其他方面。未建立第三卫生间、无投诉记录本;候车大厅内缺少空调、风扇等降温设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川汇区
(二)周口火车站
1.公益广告宣传方面。广场上投放有大量不忘初心、廉洁自律等内容的公益宣传版面,但部分宣传版面破损,需进行更换;火车站西侧建筑围挡上部分公益广告破损;车站内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城联创”等内容的公益宣传版面,但密度过低,建议增设一批党的十九大精神、周口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准”行为守则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2.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方面。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建设不符合标准,无统一标识,志愿者未统一着装,未见服务活动记录,便民服务设施不齐全。
3.车站及周边环境方面。火车站西边的小吃店、流动小吃摊点管理不规范,绿化带内垃圾较多,清理不及时。
责任单位:漯阜铁路公司、市经济开发区
六、河道沟渠
(一)运粮河(未来家园小区东北角河段)
河道两岸绿化标准低;附近水面未见垃圾漂浮物,但水底淤泥较多,有沉积垃圾;河沟内水体颜色发黑、异味较大,经多次通报仍未得到有效改善。据了解,该河沟内污水主要来源于交通大道南干渠。
责任单位:港区
(二)流沙河
1.与武盛大道交叉处附近河段:两岸绿化及河内水体水质较好;武盛大道东侧桥下有建筑垃圾未清运。
2.与周口大道交叉处附近河段:河内水体水质较好;两岸绿化标准低;河道内堆放有建筑垃圾。
责任单位:东新区
(三)贾东干渠(与周口大道交叉处附近河段)
督查时该处河沟正在施工,部分区域存在施工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
责任单位:川汇区
(四)洼冲沟(与大庆路交叉处附近河段)
河道两岸绿化标准低;河道内水体呈绿色,异味较大;水面有大量绿藻等漂浮物。
责任单位:川汇区
(五)东新区搬口办事处西侧河沟(与太清路交叉处附近河段)
河沟内水体黑臭、有绿藻漂浮;河岸新倾倒有垃圾,需进行清理。
责任单位:东新区
通过督查发现,督查到的大部分创文示范点都达不到中心城区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创建标准,尤其是河道沟渠水体污染较为严重,需要引起重视。针对发现的问题,各区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中心城区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创建手册》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各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示范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组将对上述区域工作推进整改情况持续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周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组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