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水利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 项城市水利局 时间: 2018-08-01 11:17:4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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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项城市水利局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地有声。

强化综合治理。全市水利系统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依托所在街道和乡镇综治中心和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的排查整治,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推动落实系统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持续加大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力度。坚持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按照 “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的要求,对系统领域进行排查摸底,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地区、部位、场所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摸清、摸全、摸透,并认真核实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属于涉黑涉恶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打击,坚决把问题整治到位,真正实现“由乱到治”的转变。要完善重点人群管控机制。把扫黑除恶与社会治理创新结合起来,强化对刑满释放的涉黑涉恶犯罪人员的管控措施,加强对吸毒人员、流动人口、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防止滑入违法犯罪深渊。

夯实基层基础。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立足实际,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压缩涉黑涉恶犯罪组织的活动空间。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构建以系统专业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力量相配合的社会化防控网络。要强化内部巡防管控,围绕案件高发的重点部位和单位,开展打击现行犯罪能力,实现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不断拓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路子,大力发展壮大综治协管员、平安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力量,广泛组织开展看楼护院、邻里守望、联户联防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要建好“雪亮工程”,增加探头密度,提高视频监控覆盖率,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无死角全覆盖、无遗漏。强化技防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建设视频监控员队伍,建立报警、监控、指挥与处置整体联动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减少治安防范空隙,织密治安防范网络,提升治安防范效能。

广泛发动群众。全市水利系统要发挥综治作用,充分动员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去,最大限度的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扫黑除恶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要认真做好对群众举报线索的核查工作,畅通群众通过信件、电话、直接约见等方式的举报渠道,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犯罪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增强群众识别黑恶犯罪的能力。局直各单位要在民警的帮助指导下,发动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及对发现、上报各类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同对,要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综治宣传工作的范畴,充分利用综治宣传阵地和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工作,营造的浓厚社会氛围。

严格责任落实。要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作为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领导干部抓工作的成效记入实绩档案,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奖励。同时,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要求,对工作不力、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单位、个人,坚决取消平安建设评先资格,坚决运用通报、约谈、一票否决等综治惩戒措施,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督促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依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党政纪和刑事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牵头组织督导组深入各单位严格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