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00001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0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00001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太康县城关镇南关社区王陵村,有一制做麻花的家庭作坊,老板叫王绿。炸麻花时产生的油烟味较大,影响居民身体,该问题已于2019年12月14日反映过,已得到解决,
公示的处理结果是“取缔”麻花作坊,从2019年12月14日反映情况后,至今2019年12月19日,该作坊白天不干,晚上不开灯继续偷炸麻花,群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强烈要求把麻花作坊彻底拆除取缔。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南关社区王陵村居民王绿的炸麻花作坊已取缔,与2019年12月15日取缔后的现场一致,不具备再生产的条件和能力,没有生产迹象,不存在白天不干,晚上不开灯还在继续干的行为。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下一步,当地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其日常监管,严防死灰复燃。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0002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0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0002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1、沈丘县周营镇孔大桥有个磕石厂扬尘污染严重。
2、纸店镇磐石搅拌站,天不明就开始生产噪声扰民。
3、沈丘县纸店镇,镇上粮库院内有好几家磕石厂,管控期间仍在生产,扬尘污染严重。
二、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通过现场勘查,周营镇孔大桥附近有2家磕石企业,分别是沈丘县华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沈丘县隆源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为:沈丘县华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孔大桥北面的东侧,法人代表李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MA465UTX3N,环评于2019年4月审批(沈环审〔2019〕10号)。沈丘县隆源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孔大桥西北侧,法人代表李文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MA44G6Q665,环评于 2019年6月25日经沈丘县环保局审批(沈环审〔2019〕21号)。
上述2家企业均建设有碎石生产线,主要经营范围碎石沙石废料、机制砂石的回收、加工、销售等,生产工艺:回收的路基石等→破碎机→输送带→分级→石子外售。2019年11月1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2家公司院内物料无覆盖,造成扬尘污染,已进行立案查处。接到此次转办件,调查组现场检查时,2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因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处于停产状态。
问题2、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沈丘县磐石商砼有限公司位于纸店镇赵楼行政村北S59省道南侧,法人代表张士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395465127L ,2017年4月份建设,环评批复编号(沈环审〔2017〕10号)。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噪音,工程设备选用低噪设备,落实挡板隔离等隔音措施。该公司南侧为农田,东南侧160米为赵楼散户居民,北侧为公路,西侧为预制板厂。2019年9月23日,该公司委托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公司对其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白天噪声最高的北厂界为55.8dB,距离居民最近的南厂界噪声为51.3dB;夜间噪声最高的北厂界为45.0dB,距离居民最近的南厂界噪声为42.6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白天≦60dB、夜间≦50dB)。
问题3: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数家磕石厂,通过现场勘查共3家,其中2家已建成,分别是沈丘县融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沈丘县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沈丘县柚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目前未建成。
沈丘县融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建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MA4613DX6R(1-1)。环评于2019年1月23日审批(沈环审〔2019〕3号);沈丘县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MA46HD8C73,环评于2019年7月23日审批(沈环审〔2019〕26号)。经营范围均为:生产加工销售沙子、石子、建筑材料等,生产工艺:原材料-三级破碎-筛分-石子、石粉。2019年10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2家公司生产车间外堆放的石子、石粉未采取全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接到此次转办件,调查组现场检查时,2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因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处于停产状态。
沈丘县柚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MA45H9HC27(1-1),环评审批文号(沈环审〔2019〕14号),生产工艺和经营范围与上述2家公司相同,目前未建成投产。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碎石场存在的扬尘和噪声问题,沈丘县政府已责令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并落实好各项降噪措施,确保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00003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0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 ”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00003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商水县化河乡,高楼村西,焦黄路裕顺油脂化工有限公司,锅炉燃料使用200#汽油,空气污染严重。该厂产生的污水拉到周口市工农路南段32号,周口益发生物油脂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问题反映属实。焦黄路裕顺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实为商水县裕顺生物助剂有限公司,位于商水县化河乡高楼村西约130米焦黄路北侧,有环评手续。接到此次转办件,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已停产,有加热用2t/h轻质柴油锅炉一台(天然气管网未覆盖),根据《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燃油锅炉必须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但该企业未进行改造升级。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使用。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下一步,当地政府将督促商水县裕顺生物助剂有限公司立即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并立案处罚。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0004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0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0004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太康县芝麻洼乡,老派出所西、西部温泉洗浴中心,污水排到洗浴中心南200米左右的沟内,污染地下水。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浴池办理有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2411627MA44LHFC2J。取水许可证(豫1404字〔2015〕第009号)。2013年开始建设,2014年底投入运行,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建设3个沉淀池,洗浴废水经3个沉淀池沉淀后排入芝麻洼乡居民生活污水下水道。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调查情况,调查组责令业主立即停业整改,封堵排污口,停止向下水道排放废水。同时,按照要求规范沉淀池,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备,做到达标排放,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0005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0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0005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沈丘县白集镇,河滩小学对面,胡金伟加油站,没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一直在营业,他过去有个老证和现在新建的加油站位置相距有一公里左右。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加油站全称是沈丘县白庄加油站,建于1999年,法人代表:胡金伟,营业执照代码:9141162473908672X1,2015年因修建沈郸快速通道,搬迁到白集河滩小学对面,距离原位置900米(迁建后的位置和原位置在同一条道路上)。现持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411603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豫周危化经字〔2015〕097号)。2017年6月14日,商务局稽查大队例行巡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未经许可擅自迁建,于2017年6月21日对其立案查处。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58号)文件精神,对因道路改扩建迁建的加油站,拆迁安置后地址仍在原加油站服务半径(0.9公里)之内,或位于国道、省道的加油站拆迁安置后地址仍位于原道路的,达到安全、环保标准后,按新地址变更换发批准证书。此次接到转办件后,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未完善办理相关手续,仍在经营。
三、处理整改情况
调查组立即依法没收该站8台加油机,对加油岛进行水泥封盖,拉上警戒线,并责令该加油站在相关手续未获审批前,停止从事一切经营活动。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