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70001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7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70001号案件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沈丘县刘庄店镇刘庄店医院东50米有家屠宰场,该屠宰场夜间屠宰时声音刺耳,屠宰产生的污水晚上用自抽泵抽到下水道里面,通过下水管道排到屠宰场南边100米左右的河内,臭味比较大,污染严重。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刘庄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2亩,位于刘庄店镇外贸经营处院内,营业执照:411624607137451,动物防疫合格证号码:411624401170003,生猪定点屠宰代码:B05161014,工艺流程:生猪吊挂—冲洗电麻—-放血浸烫—脱毛—开膛劈瓣—成品出售。屠宰过程中产生污染物主要有猪粪便、猪毛、废水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近段时间,每日屠宰量约2-3头生猪。
接到此次转办件后,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屠宰场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沉淀池未及时清理,沉淀物积存较多,造成废水排入到河内;二是屠宰电麻器损坏,造成屠宰时产生的噪声。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调查发现问题,沈丘县农业农村局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立即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屠宰场立即清理沉淀池和下水道,转运生猪屠宰时产生的排泄物。同时,及时更换电麻设备,避免屠宰时生猪狂躁产生噪声。目前,该屠宰场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下一步,县政府将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该屠宰场的监管,确保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四、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沈丘县农业农村局给予负有管理责任的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崔连好行政警告处分。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70002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7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70002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大庆路安居路颍河小区西200米路北,有家真帝道大盘鸡饭店,该饭店外排的油烟刺鼻,噪声较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店位于安居路颍河小区西200米路北,店主张振伟,营业面积100㎡,灶台数4个,该饭店按照《河南省餐饮油烟业防治污染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作业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接到此次转办件,现场检查时发现由于风机老化,噪音较大。
四、处理整改情况
川汇区城管局局属中队现场对该饭店油烟进行排放检测,实测均值为0.17mg/m³,符合《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大中型餐饮业排放标准;将老化风机更换成静音风机,并包裹隔音棉进行二次降噪。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70003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7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70003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项城市驸马沟驸马闸,开闸放水时,河水发黑,臭味较大。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驸马沟是流经项城市城区北半部的防洪河道,经驸马闸(防洪排涝闸)连通沙颍河,由于驸马沟两岸长期有污水排入,形成黑臭水体,2018年市政府对该沟进行综合整治,对沿沟两岸进行岸坡整修和河底清淤,并在流入该沟各段的6个排水口安装了节制闸,分别位于迎宾大道桥东侧南北2个污口、商城北路桥东南角1个污口、金碧花园东南侧1个污口、工业路桥东南角1个污口、驸马沟南侧项城市老印刷厂东侧1个污口。通过整治,该沟黑臭水体整治取得较大成效。目前,驸马闸内侧驸马沟内水质COD36.5mg/L,氨氮4.13 mg/L,总磷0.274 mg/L,属劣五类水质,水质状况虽有较大改善仍不理想,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排入驸马沟的雨水管道多为老旧砖涵,一些临街居民户私自将生活污水接入雨水管道,雨季开闸时流入河道;二是没有对初雨收集处理。由于初雨也是比较严重的污染物,直接排入河道,对河水造成一定污染;三是由于驸马闸是整个沟河入沙颖河的排入口,是驸马沟的最下游,造成开闸放水时出现黑臭污染状况发生。
目前驸马沟黑臭水体整治仍在深入进行,根据《周口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周黑水办〔2019〕34号)。我市将根据(周黑水办〔2019〕34号)文件的要求,加快驸马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五、处理整改情况
市政府要求市城管局和水利局对驸马沟黑臭水体进一步落实整治措施:一是采取河水撒药除臭助沉,采购和喷撒药剂(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二是在6个排放口建设一体化泵站,将雨水管网的污水和初雨截流,2020年2月中旬完成生活污水和初雨收集,入污水管网进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责任追究情况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规定,项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分管领导马新亚同志(正科级干部)全局通报批评处理。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70004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7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70005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淮阳区王店乡白楼村,村西有一个德隆养殖场,院内有一个无名工厂,白天不开门,生产时产生的气味比较刺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无名工厂全名是淮阳格航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王店乡白楼行政村德隆养殖场办公区后一处厂房内,该厂于2019年8月20日投入建设,至今仍在建设中,业主赵纪明,有工商营业执照,还未办理环评手续,拟生产混凝土外加剂和减水剂,设备焊接已完成但未组装完全,暂无生产能力,还未投入生产。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有刺鼻气味。
六、处理整改情况
调查组责令该厂立即停止建设,并雇用专业人员对已安装的生产设备进行全面拆除。目前,该厂房内的所有设备均已拆除清理完毕。下一步,执法人员将持续对该厂进行跟踪监督,严防反弹。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70005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7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270005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1.淮阳区冯塘乡,刘陈村北有一个商砼站,该商砼站运输物料时扬尘较大,噪音扰民。
2.黄菜园村北有一个加油站,加油站后面有一块空地,油罐还在地下埋着,没有挖出来。
二、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通过现场勘查,刘陈行政村北附近没有商砼站,也未发现运输车辆。调查组对冯塘乡辖区内所有商砼站进行实地核查。经查,冯塘乡3家商砼站均有资质、环评等相关手续,且因重污染天气管控全部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生产痕迹,也未进行物料运输。
问题2: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加油站名为淮阳区恒辉加油站,位于新站镇黄菜园北,业主方友营,有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证、环评等手续,但无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属证照不全加油站,已于2016年强制关停,且该加油站周边已用彩钢瓦封堵,不存在经营行为。
七、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淮阳区恒辉加油站油罐问题,淮阳区相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对油罐进行挖掘。现已将柴油罐全部挖出,并采取注沙方式处理,已消除安全隐患。
编号:X411600000000201912270001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7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X411600000000201912270001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沈丘县黑加油站、非法加油站有40多家,仅沈丘县城内就有10几家,各个乡镇要道有30多家,一直没有得到拆除。1、沈丘县师寨桥头有家非法加油站,卖油的老板据说是沈丘县技术监督局一个姓李的副局长,直到现在还在夜问偷愉加油,加油站罩棚上打着汽车推修的障眼法蒙骗领导,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卖油,不知道这个姓李的副局长有多大的后台在保护着?2、沈丘县船闸南东西两侧就有两个加油站相距200米,路西的加油站长期无证经营偷着卖油。3、沈丘县白集乡去往郸城的公路边有个桃源加油站也是非法加油站,县里多次打击没有拆除,后来听加油站内加油员说俺老板是从商务局姓郭的副局长手里买的,花了好几十万呢,郭副局长利用手中权力卖给桃源加油站一个证,这种行为属于倒卖证,请领导对这种干部进行严厉打击严肃处理。4、沈丘县交警大队西边有一个非法加油站,老板是李树行,据高营村的老百姓说这个李树行在交警队上班,他开的车都是好几十万的车,还有的说这个李树行是黑社会,在高营村带横行霸道,欺压老百姓。5、沈丘县石槽乡到城关乡属于省道,一路两行不远处就能看到一个非法加油站,多次进行打击但一真没有结果,是否有保护伞的存在?是否和原商务局的领导有着经济上的利益关系?6、县城往卞路口乡去的路上,八里井村东侧500米左右有个非法加油站,据当地人说是一个姓杜的老板长期无证经营偷着卖油,现在还偷着卖油,听说是原商务局局长孙伟把手里的加油站指标以几十万元卖给该老板,请领导对此事彻查。7、沈丘县新安集乡魏桥村有个非法加油站一直无证经营,县里检查的时候就关门几天等检查结束了又继续经营,是不是也是被商务局的领导保护着?8、沈丘县城南关菜市街十字路口有个非法加油站。县城东关马五牛肉厂附近在一个废弃的厂里有一个黑加油站。以上反映仅是沈丘县非法加油站的一小部分,请省市三散污染治理督导组进行核查,如果得不到查处我们将继续间上级反映!县域去往乡镇的主要干道上都有非法加油站,严重干扰了市场经秩序,影响了我们正规加油站的正常经营。
二、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师寨桥头加油站实名是沈项加油站,位于沈丘县华佗西路沈项公路南侧,法人代表刘晓兰,持有营业执照,代码91411624MA3X9RCW3U;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豫周危化经字〔2016〕002号,但未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商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59号)文件精神,该站属于证照不齐,责令升级改造加油站。现场检查时,该站已经断电,加油设施已拆除,用水泥封闭了加油岛上的出油口,并拉上警戒线,停止经营活动。
问题2: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通过核实,此件与第四批编号X411600000000201912160001号的举报件内容基本一致,反映同一地点类似问题。其中:船闸路西加油站为沈丘县槐店镇颍河加油站,该加油站存在问题已查处完毕,结果在媒体公示。船闸东侧加油站加油站,相关手续齐全,法人代表李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41160436,正常营业中。
问题3: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白集镇陶源加油站建于2012年,位于大许庄村十里桥北150米商临路路东,法人代表高敏。办理有营业执照:91411624MA3XCBM08K;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豫周危化经字〔2016〕004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沈公消验字〔2016〕0008号);但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商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59号)文件精神,该站属于证照不齐的“十三五”规划加油站。现场检查时,该站已经断电,加油设施已拆除,用水泥封闭了加油岛上的出油口,并拉上警戒线,停止经营活动。
问题4: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沈丘县交警大队西交通加油站,法人代表高卫东,办理有营业执照代码:41162460701234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豫P安经〔2016〕89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沈公消验字〔2009〕2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10076),但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商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59号)文件精神,该站属证照不齐,责令规范改造加油站。现场检查时,该站已经断电,加油设施已拆除,用水泥封闭了加油岛上的出油口,并拉上警戒线,停止经营活动。
问题5: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通过核查,石槽乡到城关镇不符合规定的加油站共有2个,分别是程鹏加油站和豫东加油站。其中程鹏加油站位于范营乡郑营村,2016年建成运营,法人代表贾方方,现持有营业执照代码:91411624MA46PYTU98)、《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411624-52-03-032349),但未取得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豫东加油站位于范营乡孙楼行政村。法人代表:李士臣,现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32678903X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周危化经字〔2015〕087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沈公消验字〔2010〕第007号)、环保备案公告(沈清改备〔2017〕94号),但未取得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上述2个加油站均属证照不齐,责令规范改造加油站。现场检查时,该站已经断电,加油设施已拆除,用水泥封闭了加油岛上的出油口,并拉上警戒线,停止经营活动。
问题6: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卞路口乡八里井新建加油站(属于东城办)。建于2017年,位于八里井村北S207线东,法人代表郑瑞,2000年7月取得原河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豫P214号),由于未及时更换现已脱审。现持有《营业执照》代码:91411624L28528133P)、《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周危化经字〔2013〕089号)、消防安全许可证(沈公消监〔2002〕危经字030号),但未取得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属于证照不齐,老证换新证加油站。现场检查时,该站已经断电,加油设施已拆除,用水泥封闭了加油岛上的出油口,并拉上警戒线,停止经营活动。
问题7: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新安集魏桥加油点,位于新安集镇魏桥南头,法人代表张国旺,相关手续齐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D4116118。
问题8: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县城南关菜市街加油站属中石油周口第四十七加油站,位于沈丘县新华路与环城路交汇处,法人代表王树俊,相关手续齐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41160166,现处歇业状态。
县城东关马五牛肉厂附近加油站,无相关手续,属黑加油站,沈丘县公安局已于2019年8月份将其拆除取缔。
八、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为彻底清理“黑加油站”,2019年11月初,沈丘县商务局召开了严厉打击劣质油品和黑加油站(点、车)专项会议。会议要求:将全县分成3个片区,抽调局30名工作人员,组成3个整治组,进行包片包站,责任到人,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每组分包7-8个乡镇,对全县“黑油、黑站、黑车”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坚决“两断三清”,动态“清零”,严防死灰复燃。
同时,对证照不齐加油站,全部断电,关停拆除加油设施,并与业主签订保证书,保证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在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之前,停止经营成品油。
目前,沈丘县政府已督促商务局按照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5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联合执法,采取强力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尽快完善各种手续,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队伍,严防死灰复燃,确保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编号:X411600000000201912270002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27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X411600000000201912270002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白集镇李腰庄村民,在我们村南100多米处的红旗运河西岸有一家非法洗砂厂,利用拆迁的建筑垃圾、废石块,经粉碎、筛分、清洗等工艺再生产制成沙和石子进行销售,生产时污水直接排到河中,在拉运装卸过程中扬尘漫天,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扰民,多次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没有得到解决,现向你们反映,望给予铲除,还我们一个绿水蓝天。谢谢。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经核实,此信访件与第14批编号X41160000000020191226002号信访件内容一致,反映同一企业,同一问题,属重复举报件。已查处完毕,结果在媒体公示。
九、处理整改情况
沈丘县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厂监管力度,防止发生反弹,保障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