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5020041 |
周口市太康县晏城河村旁的涡河(淮河的一条支流),县水利局私自开挖涡河导致当地砂石减少。 |
太康县 |
生态 |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举报太康县水利局私自开挖涡河导致当地砂石减少问题实际是县水利局根据涡河清淤需要,按照周口市水利局批准开展的河道清淤工作,清淤过程中部分多余的土方需外运,不是砂石外运。 1、涡河是淮河的一条支流,是太康县骨干河流中最大的一条河流,同时是全县引黄补源的唯一渠道,承担着引水、排水、调水及防汛抗旱的重要职能。由于境内涡河最上游段三十多年未治理淤积严重。原设计五十米宽的河道,现在淤积严重的河段还不到五六米宽。对防汛及引黄灌溉工作影响极大。2020年水利部暗访组对该河段马洼闸上下游淤堵严重,存在防汛隐患,还专门提出清淤治理整改意见,要求今年五一之前完成整改。 2、为改善该段河道现状,县水利局组织技术人员对该段进行了测量,并上报市局要求清淤治理,市水利局于2019年初批复县水利局(周水管【2019】11号),同意太康县涡河三所楼至堰城河段13.563KM河道开展清淤。因县财政无力支付工程款,一直无人愿意承接此项工程。该河段太康县境内无淤泥制砖厂,唯有通许县永强新型墙体建材厂距离较近(该建材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河道淤泥加工销售),提出愿意在太康县水利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自己出资完成清淤,同时提出清淤土方在完成复堤及河滩整治后,多余土方供他们用于烧砖。鉴于整治河道的紧迫性,同时不需要政府出资,县水利局便许可通许县永强新型墙体建材厂在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的监管下实施清淤工程,同时又责令施工负责人写出承诺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水利部门在对村民进行前期宣传后,施工方在监管下开始对郾城河村河段进行清淤,由于施工过程中与擅自在滩涂地种树和庄稼的周边群众因为补偿发生意见分歧,导致清淤工程无法进行,同时个别群众向媒体反映该问题,被媒体关注,水利局于2021年初责令施工企业停止清淤。其间施工方按照设计标准清淤总长约一千米,该段设计施工费用约70万元,施工方完成复堤整理滩地后共外运土方约9000方。 |
部分 属实 |
该举报问题为阶段性办结,现已办结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1、目前该段扫尾整改工作已经完工,拦河土坝已经拆除,堤防已经修复,滩地已经平整结束;2、淤积较为严重的西三干渠渠首已经完成疏浚任务,该河段引水障碍及防汛隐患已消除;3、通过多次召开群众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晏城河村群众工作已经做好,矛盾已经彻底化解;4、本着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为减少矛盾冲突,维护信访稳定,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以往汛期水情,因该段可以保证行洪安全,县水利部门决定该河段未施工部分不再实施清淤工作。
|
是 |
无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