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批 202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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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X2HA202104180015 |
太康环保系统垂改反映情况如下: 1.档案市生态环境局收存,但不下发定员、定岗、定责方案,违反豫办【2019】7号文件精神,仍未完成改革任务。 2.生态环境人员工资不能正常晋级进档,生病住院的不能正常报销医保,买房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
太康县 |
其他 污染 |
经核查反映问题属实。1、2016年4月份以来,省、市逐步启动了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配套措施,我县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稳妥推进本部门垂直改革,按时上报有关人员、经费、资产等相关信息,并于2019年3月,根据市环保系统机构改革方案,完成了单位挂牌,更名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2020年1月1日起,全局人员及经费均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由于各县市区分局生态环境部门原有人员比较多、行政事业编制少,各类人员情况复杂等因素,包括我县在内的全市人事档案审核情况及身份核实尚未全部结束。有关编制配置情况是,所有涉及这次生态环境体制改革的三定方案,已于2020年11月4日之前印发完毕。 2、反映生态环境人员工资不能正常晋级进档,生病住院的不能正常报销医保,买房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问题,经核实,信访事项不属实。太康分局按照市局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步骤有序推进,垂直改革过渡期间,领导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及工资晋级晋档工作仍按每年正常程序进行。2019、2020年度的考核,县考核办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派出考核组对太康分局认真考核,县人社部局根据考核结果,完成了对太康分局领导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工作。后附县人社局证明及实例个人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审批表。 反映生病住院的不能正常报销医保,买房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问题,太康分局及时组织开展核实,现太康分局对每位在岗干部职工都开设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按照政策规定,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单位都及时代扣、缴纳。目前,太康分局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已缴纳至2021年4月30日,个人缴纳部分已缴纳自3月31日,待4月份发工资时按标准在扣缴4月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采用按月缴存方式,每个人已缴纳到2021年4月。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单位一律及时缴纳费用,无拖延缴纳费用,保证单位人员及时看病和买房贷款使用。后附交款月份证明。 |
属实 |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制定三定方案,同时,按照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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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第十四批 202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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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2 |
X2HA202104200090 |
1.沈丘县邢庄镇李营行政村,该村支部书记霸占邢庄乡划出的38亩农业试验田,田地中10亩地归他所有,先后在试验田上建有清河湾浴池、养鹅场、果冻食品加工厂、废品收购站等。非法占用农业试验田改作其他用处;2.该村支部书记与村干部带头违规建楼房,常年把生活垃圾排放老城至冯营乡县级公路邢庄路段的沟渠里,严重污染了环境。 |
沈丘县 |
土壤 |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刘建峰,男,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1年11月30日出生,现为邢庄镇李营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 (一)关于群众举报“该村支部书记霸占邢庄乡划出的38亩农业试验田,田地中10亩地归他所有,先后在试验田上建有清河湾浴池、养鹅场、果冻食品加工厂、废品收购站”“非法占用农业试验田改作其他用处”问题。经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 1、举报支书霸占38亩土地问题。经调查,实际占地7.0485亩(包括清河湾浴池1.035亩,废品收购站3.0465亩,果冻食品加工厂2.967亩)。 2、清河湾浴池占地问题。该浴池占地1.035亩,原为邢庄镇敬老院所有,地类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该浴池2009年已经停止营业,用地及地上房屋已归还至邢庄镇敬老院。 3、废品收购站占地问题。该废品收购站占地3.0465亩,位于大邢庄镇李营行政村以北,冯营至老城公路南侧,地类性质集体建设用地1.0065亩,林地2.04亩,属违法占地。 4、果冻食品加工厂占地问题(养鹅场停业后转办)。该果冻食品加工厂占地2.967亩(地类性质建设用地0.216亩,林地2.379亩,耕地0.372亩,),前身为养鹅场,2013年7月转办为果冻食品加工厂,属违法占地。 5、无其他非法占用农业试验田改作他用的情况。 (二)关于“村支部书记与村干部带头违规建楼房,常年把生活垃圾排放老城至冯营乡县级公路邢庄路段的沟渠里,严重污染了环境”问题。 1、经邢庄镇政府调查,村支部书记刘建峰目前只有一处住房(冯营乡至老城镇公路北侧),2007年建成,房屋为二层约125平米,生活污水不直接排放沟渠。没有生活垃圾乱排乱倒情况。 2、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老城镇至冯营乡县级公路邢庄路段的沟渠里有零星生活垃圾。 县住建局已经安排保洁公司对沟渠零星生活垃圾进行了打捞清理,合理配备垃圾桶,定期打扫保洁。 |
属实 |
(一)清河湾浴池占地1.035亩,原为邢庄镇敬老院所有,地类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该浴池2009年已经停止营业,用地及地上房屋已归还至邢庄镇敬老院。 (二)废品收购站、果冻食品加工厂(养鹅场停业后转办)由县自然资源局、邢庄镇政府等单位联合进行拆除。 目前,已拆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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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鉴于沈丘县自然资源局邢庄自然资源所原所长施振付,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违法用地事实形成,对违法建设负主要责任。但施振付本人已于2021年2月13日死亡,无法对其追究责任。为维护法纪尊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对邢庄自然资源所现任所长高清彦进行提醒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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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批 202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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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3 |
X2HA202104180014 |
反映生态环境垂直改革问题: 1.周口市生态环境沈丘分局未按照市级套改工资,市三定方案不下发,工作无法开展,多年人事不能调动晋升。 2.2016年至今仍未完成改革任务,沈丘分局人员工资不能正常晋级晋档,人员不能提拔任用。 |
沈丘县 |
其他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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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一)关于“周口市生态环境沈丘分局未按照市级套改工资,市三定方案不下发,工作无法开展,多年人事不能调动晋升”问题。 2020年1月1日起,全局人员工资均由市级财政代拨。由于各县市区分局生态环境部门原有人员比较多、行政事业编制少,各类人员情况复杂等因素,包括我县在内的全市人事档案审核情况及身份核实尚未全部结束。有关编制配置情况是,所有涉及这次生态环境体制改革的三定方案,已于2020年11月4日之前印发完毕。 (二)关于“2016年至今仍未完成改革任务,沈丘分局人员工资不能正常晋级晋档,人员不能提拔任用”问题。 2019年12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委派专人分别到我县组织部、人社局工人档案室、干部档案室、人才交流中心、县分局提取人事档案 ,2019年12月16日-20日,市生态环境体制垂直改革领导小组对我县生态环境局人所有人事档案进行了集中审查。根据《周口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周办文[2019]64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领导小组要求,我局积极配合,有序推进垂改工作。垂直改革过渡期间,领导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及工资晋级晋档工作仍按原渠道正常程序进行。2019、2020年度的考核,县考核办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派出考核组对沈丘分局进行了考核;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根据考核结果,完成了对沈丘分局领导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工作(后附县人社局证明事业单位正常晋升档次工资花名册)。 |
属实 |
该信访事项涉及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问题,按照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部门垂直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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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第十四批 202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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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4 |
X2HA202104200020 |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该县环保系统垂直改革一直没有完成,现县里不管,市里不接收,经费不纳入预算,分局没有三定方案,工作无法开展。 |
鹿邑县 |
其他 污染 |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一)关于“该县环保系统垂直改革一直没有完成。现县里不管,市里不接收”问题,目前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按时上报人员、经费、资产等相关信息,逐步推进生态环境部门垂直改革。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人员年度考核及工资晋级晋档等工作,协调县组织部及县人社局办理。 (二)关于“经费不纳入预算”问题。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自2019年11月开始,已根据周口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周财预预〔2019〕57号)文件要求,每年按时将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各类经费在“周口市财政局财政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上报。但部分津补贴上级部门未按照预算发放到位。 (三)关于“分局没有三定方案,工作无法开展”问题。目前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待新三定方案印发后,按照新三定方案开展工作;新三定方案印发前,沿用原三定方案开展工作。 |
属实 |
(一)积极协调推进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垂直改革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推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快垂改进程,尽快完成鹿邑县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工作。 (二)继续按照周口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按时把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经费纳入预算。 (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积极推进垂改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生态环境部门人员思想稳定工作,强化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好环保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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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第十二批 202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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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5 |
X2HA202104180012 |
淮阳县划区后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一直没有进行。中办【2016】63号,中办【2018】64号,豫办【2019】7号文件等对生态环境垂直改革精神一直没有落实。 |
淮阳区 |
其他 污染 |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自2016年以来,中央、省、市逐步启动了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配套措施,我区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本部门垂直改革。一是根据市、县有关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3月完成了单位挂牌,更名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2020年1月13日挂牌成立了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淮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是积极按时上报有关人员、经费等相关档案材料,目前淮阳分局人员编制已经上划至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所有人员档案已于2019年12月由市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领导小组提交至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审核保管,目前,由于包括我区在内的周口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原有人员比较多、行政事业编制少,部分人员档案手续不全,各类人员情况复杂等因素,全市人事档案审核情况及身份核实尚未全部结束,现有人员还没有全部完成上收。2020年1月,我区生态环境部门现有人员工资开始由市财政代发,并相继补发了部分津贴、补贴。 |
属实 |
2021年每月工资于当月25日前拨付至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账户,经财务部门核算,再发放至淮阳分局职工个人账户,目前已发放至2021年5月。其他应发奖项及补助,市生态环境、财政、编办、人社等部门正在按照有关规定逐步进行。 涉及人员安置和编制配置问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快垂改进程,尽快完成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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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第二十四批 202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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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6 |
X2HA202104300002 |
周口市西华县黄泛区农场西南角有一个养猪厂,养殖废水直排路边沟内,形成黑臭水体,臭气难闻,希望能关闭。 |
经开区 |
水,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该养殖户建于2004年,现存栏90余头,东侧建设有储污池,养殖粪污经储污池沉淀后用于灌溉附近果园,实现还田利用。因非洲猪瘟疫情影响,2018年到2020年清圈未饲养,2021年年初开始重新养殖,储污池因长期未使用维护,防渗膜破损严重,导致污水未能入池,从而排入路边水沟内,造成臭气难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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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周口经开区黄泛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已对河南黄泛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养殖户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其尽快修整储污池,达到“三防”标准,并对路边排水沟内污水进行清理,对排污口进行封堵,防止污水流入路边沟内。目前,该区域内养殖户原直排路边沟的排污口已全部封死,并按照有关要求重新建设储粪池,储粪池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同时要求该养殖户对储粪棚内粪便及时清运,减少臭气的产生。路边排水沟内污水现已抽取完毕,并对排水沟进行了清理。黄泛区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将会同农业发展中心对该区域养殖排污问题持续监管,防止污水直排等现象再次发生。 |
是 |
经河南黄泛区农场、实业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河南黄泛区实业集团第一分公司副总经理谢长岭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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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批 202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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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7 |
X2HA202104200016 |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该县环保系统垂直改革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现反映情况如下:1.违反豫办【2019】7号文件精神,没有三定方案,档案交由生态环境局保存,只是工资从2020年1月份开始市财政局预拔,至今仍未完成改革任务。2.生态环境局人员不能正常晋级进档,生病住院的不能正常使用医保报销,买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
项城市 |
其他 污染 |
经查:(一)反映相关三定方案问题。2016年4月份以来,省、市逐步启动了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相继出台了一些列文件和配套措施,项城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稳妥推进环保部门垂直改革,按时上报有关人员、经费、资产等相关信息,并于2019年3月,根据周口市环保系统机构改革方案,完成了单位挂牌,更名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2020年1月1日起,生态环境项城分局人员工资均由周口市财政予以拨付。所有编制配置和涉及这次生态环境体制改革的三定方案由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 (二)反映生态环境分局人员工资不能正常晋级进档,生病住院的不能正常报销医保,买房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问题。生态环境项城分局按照周口市局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步骤有序推进。垂直改革过渡期间,领导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及工资晋级晋档工作按每年正常程序进行。2019、2020年度的考核由项城市考核办根据项城市委统一部署,派出考核组对项城分局认真考核,人社局根据考核结果,完成了对项城分局领导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晋级晋档工作(附人社局证明事业单位正常晋升薪级工资花名册)。 (三)反映生病住院的不能正常报销医保,买房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问题。生态环境项城分局及时组织开展核实,生态环境项城分局对每位在岗干部职工都开设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按照政策规定,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单位都及时代扣、缴纳。目前,项城分局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已缴纳至2021年5月31日,个人缴纳部分已缴纳自5月31日,住房公积金采用按月缴存方式,每个人已缴纳到2021年5月,无拖延缴纳费用现象,能够保证生态环境分局干部职工及时看病和买房贷款使用(附交款月份证明)。 |
属实 |
目前项城分局工作人员晋级晋档工作正常,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均已缴纳至2021年5月31日,无拖延缴纳费用现象。 该信访反应的相关“三定方案”问题,我市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上下联动,共同推动,加快生态环境部门垂直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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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无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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