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来源: 周口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2023-12-19 08:24:4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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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17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2080055

举报人反映周口市沈丘县范营乡与刘庄店镇之间汾河,沈丘县水利局以清理淤泥为理由,将河两岸可耕地的泥土拉走售卖的问题,对回复内容不认可,没有将河水抽干进行清淤,也没有加固河堤,直接将两岸的土挖走送至高速。近几天一直未施工,可能会等到督察组走后继续挖土,希望可以再次落实。

周口市沈丘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该件属于重复举报件。
汾河(沈丘段)自1973年初步治理以来,历经近五十年运行,由于治理标准低,河道淤积,排涝能力逐年下降。自7·20特大暴雨后,我市为提高汾河在内的多条骨干河流行洪泄洪能力,相继进行设计治理。根据《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汾河(沈丘段)等河道疏浚工程建设的批复》(沈政文〔2023〕95号),进行汾河(沈丘段)河道疏浚治理,由河南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汾河治理包含河道疏浚、堤防加固、维修加固涵闸等,疏浚工程弃土运至河道保护范围之外,可用于高速公路建设,推进河道治理的同时,也保证了沈卢高速沈遂段土方供应。汾河清淤治理工程自2023年12月7日实施,由于近期河道水位一直居高不下等原因,目前汾河河道治理处于停滞状态。针对举报问题,2023年12月10日,沈丘县沈卢高速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交通、自然资源、水利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以及中兴宏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再次实地勘察,经查看,施工方在汾河治理中开展的作业面符合批复的设计规范要求。

不属实

已办结

2

X3HA202312080038

周口市项城市丁集镇奔马皮革厂,偷排污水,偷埋暗管,违法排污到河道。

周口市项城市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问题不属实。
关于偷排污水,偷埋暗管,违法排污到河道问题。不属实。项城市奔马皮业有限公司产生的综合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厂区东南角厂区总排口,通过自建排水管道进入谷河。2023年12月10日,调查人员对该公司厂内和厂外进行了细致排查,并利用挖掘机对公司总排口南、北两侧进行了深挖排查,仅有一个废水排放专用管道,未发现其他暗管。2023年12月10日经委托有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排水管道观察井和谷河进水取水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水管道观察井符合该公司排污许可规定的排放要求,谷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标准。

不属实

已办结

3

D3HA202312080025

太康县城郊乡郭鲁张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倾倒在太康河沟,河水被污染。

周口市太康县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1.关于太康县城郊乡郭鲁张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倾倒在太康河沟问题。属实。在太康沟上游段城郊乡郭鲁张村西北处,发现周边居民随意倾倒大量生活垃圾,面积约400平方米;沟渠两侧小区及周边散户居民将生活污水排入太康沟露天区域沟渠内,导致沟渠排水不畅,致使生活污水积存。
2.关于河水被污染问题。属实。因太康沟排污管段中游堵塞,太康县城郊乡郭鲁张村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在太康沟王庄桥上游积存,水面漂浮生活垃圾,水质有异味,2023年12月14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监测站对太康沟上游水体进行了监测,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COD监测结果为 123.6MG/L。

属实

太康县城市管理局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对沟渠内生活垃圾、积存污水进行清理、清运;同时将沟渠两侧违规排污口封堵,疏通沟渠保障排放通畅。

太康县城市管理局已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对沟渠周围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清运;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对沟渠内积存污水进行抽取到城市污水管网,疏通中游管段,将郭鲁张村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太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计划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完成太康沟上游沟渠内污水、污泥、垃圾、树木等进行清理、清运;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31日完成沟渠两侧排污口全部封堵,督促指导排污单位和个人将污水接入道路市政污水主管网;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20日完成沟渠两侧堤坡、堤顶绿化;2024年1月21日—2024年2月8日疏通太康沟上游排水沟渠,保证雨水排放通畅,完成全段竣工。

阶段性办结

4

X3HA202312080024

淮阳区楚庄骨科医院(在豆门乡)的医疗废水处理老旧,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对周边群众污染严重,没有改造。影响周边水质,破坏周边群众身体健康,环保局不作为。

周口市淮阳区

该举报件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3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处理设施老旧问题。属实,淮阳区楚庄骨科医院沉淀池的反水碟阀、好氧池里面的填料、回转鼓风机均处于老旧状态。
2.关于数据造假问题。不属实。因消毒工艺采用是紫外线消毒法,没有余氯产生,根据省里规定只测流量,所以该医院在线检测项目只有流量。现场有流量计1台,2022年7月建设并投入使用,型号:XCDC-50STOXIII,一直和国发平台联网,流量在线数据实时上传。该医院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公司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处理后的废水进行自行检测,出具有检测报告,显示排放达标。
3.关于影响周边水质,破坏周边群众身体健康问题。不属实。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执法人员对淮阳楚氏骨科医院周边进行现场勘察,淮阳楚氏骨科医院周边无水体。经对淮阳楚氏骨科医院周边居民进行走访排查,群众一致反映,无破坏周边群众身体健康问题和影响周边水体的问题。
4.关于环保不作为问题。不属实,环保部门执法人员根据他们的工作要求,定期到淮阳楚氏骨科医院污水处理站检查并作技术指导,多年来没有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过。

部分属实

对淮阳区楚庄骨科医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对处于老旧状态的沉淀池反水碟阀、好氧池填料、回转鼓风机进行更换或更新,确保出水水质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淮阳区楚庄骨科医院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存在的老化问题立即进行更换。反水碟阀、好氧池里面的填料已于12月11日完成更换,回转鼓风机已于12月15日更换好。12月11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委托河南华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淮阳楚氏骨科医院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同时,经对医院周边居民进行走访,群众反映较好,不存在污染周边环境行为。

已办结

5

X3HA202312080002

周口市郸城一高对面教育园区,一高北路沿街饭店(阿里炒鸡,山西削面,一家亲炒鸡,国宾炒面条,羊肉馆等)等油烟处理装置不开,黑色油烟直排,烟雾气味难闻,油烟直排口有黑色的厚厚一层的未处理油烟污渍,噪音极大,极度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在有环保检查时进行敷衍,检查人员走后依然我行我素。该地沿街商铺经常开业到晚上十点之后,夏天的时候还会在门口的公共道路处支桌子在马路上喝酒营业,极度扰民。多次向当地环保局、城管局等正规渠道举报,收效甚微。

周口市郸城县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阿里炒鸡,山西削面,一家亲炒鸡,国宾炒面条,羊肉馆等等油烟处理装置不开,黑色油烟直排,烟雾气味难闻,油烟直排口有黑色的厚厚一层的未处理油烟污渍,噪音极大,极度影响周边群众生活问题。部分属实。一高北路沿街餐饮服务单位共计12家,12家餐饮服务单位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为监督确保油烟净化器的正常使用,各饭店均是抽烟风机与净化器同一电路同一开关设置,油烟经净化器处置后外排,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设施,经现场监督性检测油烟排放符合《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标准》,油烟排口存在油烟污渍情况,经委托第三方噪音监督性检测符合区域噪声类标准。
2.关于在有环保检查时进行敷衍,检查人员走后依然我行我素问题。不属实。日常监管中未发现此现象。
3.关于该地沿街商铺经常开业到晚上十点之后,夏天的时候还会在门口的公共道路处支桌子在马路上喝酒营业,极度扰民问题。属实。夏季时段存在店外支桌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扰民。
4.关于多次向当地环保局、城管局等正规渠道举报,收效甚微问题。不属实。经环保、城管部门调阅查询举报热线平台电话和来人来访清单,未发现有举报反映此问题情况线索的记录。

部分属实

加强油烟噪音监督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减少避免扰民行为,维护好周边群众的良好生活环境。

(一)整改情况
1.郸城县城管局监督饭店经营者定期清理维护油烟排管,避免油渍跑冒滴漏,排口长期保持干净。目前已整改完成。
2.郸城县城管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业管理有关要求,进行宣传教育引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同时,强化巡查监督,禁止店外违规经营,消除在门口的公共道路处支桌子在马路上喝酒营业带来的扰民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
(二)处理情况
    立行立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抽查频次,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已办结

6

D3HA202312080001

周口市沈丘县赵德营镇东张营村,村支书非法破坏举报人在地里种的树和庄稼。

周口市沈丘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赵德营镇东张营行政村陈营自然村村北,占地约20亩,涉及农户42户。根据《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沈丘县2018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县本级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入库的通知》(周自然资〔2019〕2号)和《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沈丘县2018年第一二三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验收的批复》(沈政文〔2020〕116号)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复垦工作完成验收后,要求群众不再种植树木,以种植农作物为主。2023年工作人员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时,发现该地块有反弹现象,部分农户(共计13户)在此块地上种植杨树苗,2023年11月6日由村干部再次组织复垦。目前该地块涉及树木已经完成清理,并种植了油菜。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进一步向群众做好解释和协调工作。


反弹地块已经复垦。经了解,由于村干部在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时,向群众解释政策不细心,工作方式粗糙,造成群众不理解。目前,赵德营镇已成立信访化解专班,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教育指导,并向群众解释宣传土地复垦相关政策,获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已办结


责任编辑:宋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