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来源: 周口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2023-12-17 08:49: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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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15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2060039

周口市鹿邑县试量镇卫生院南坑塘链接着沟渠(镇的水源地,村民赖以生存的鱼塘),由于没有污水处理厂,大量生活污水流入沟渠和坑塘,散发臭气,污染饮用水,导致附近居民被逼无奈只能搬到别的地方,无处可去的居民只能在本地生活,希望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想知道如果建设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多远才符合标准。

周口市鹿邑县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周口市鹿邑县试量镇卫生院南坑塘链接着沟渠(镇的水源地,村民赖以生存的鱼塘),由于没有污水处理厂,大量生活污水流入沟渠和坑塘,散发臭气问题。属实。该处坑塘其北侧为试量镇镇区,南侧连接建设路居委会,镇区的生活污水经过此处流向试张干渠。因试量镇之前没有污水处理设施,附近居民生活污水长期直排入内,导致该水体黑臭。12月7日,鹿邑县环境监测站对该沟渠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60 mg/L,氨氮6.965 mg/L,总磷0.95 mg/L,属劣Ⅴ类。
2.关于污染饮用水,导致附近居民被逼无奈只能搬到别的地方,无处可去的居民只能在本地生活的问题。不属实。该坑塘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经走访调查,该坑塘东侧为学校、南侧为民宅、北侧为卫生院,原居住村民均未出现“被逼无奈”搬迁问题,西侧为长期无人居住的倒塌土坯房。
3.关于想知道如果建设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多远才符合标准的问题。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及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豫环办〔2020〕22 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文件要求,环评报告书不再设定卫生防护距离。针对报告表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不再要求对废气排放进行预测,不要求防护距离计算。综上,该污水处理站不要求防护距离。

部分属实

尽快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生活污水规范化处理,改善周边群众居住环境。

计划在2024年6月30日前建成一座日处理量500 m³/d的污水处理站。目前建设正在进行中,其间,将定期对该坑塘清除杂草、打捞垃圾,并加快推进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早日投入使用,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阶段性办结

2

D3HA202312060046

太康县独塘乡袁桥村,村民生活垃圾无人清理;村民随意占用主街道。

周口市太康县

土壤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太康县独塘乡袁桥村,村民生活垃圾无人清理问题。不属实。袁桥村(位于太康县独塘乡006乡道旁)共有4处垃圾桶摆放点,便于村民投放生活垃圾,两名保洁人员负责生活垃圾日常清理工作。经调查组现场查证后未发现有垃圾爆桶现象;经走访附近村民了解到,袁桥村生活垃圾及时入桶,每天有压缩式垃圾车及时转运。
2.关于村民随意占用主街道问题。属实。袁桥村主街道水泥路面上没有堆放杂物,两侧辅路上堆放有群众刘某印家门口干柴1处、李某风家门口干柴2处、王某培家门口砖垛1处、王某旺家辣椒杆堆1处。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对村内主街道堆放的干柴等进行清理,建立村民监督及社会各界全面参与监督管理为辅的监管机制,对农村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无空挡监督管理。

太康县独塘乡党委、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相关占道问题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组织开展人居环境生活知识讲座,提高村民环境意识,引导村民积极主动参与整改,从源头上减少乱堆乱放行为的发生,确保村内保持良好的通行环境。


已办结

3

D3HA202312060022

周口市淮阳县四通镇陈小庄村海城国际洗浴中心向南约70米,无名门窗加工厂,白天干活,机器加工及车辆拉货时的噪音大。要求该厂搬迁。

周口市淮阳县

噪音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属实。
该门窗加工店位于居民区,加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使用断桥铝材经切割、组装等工序制成门窗,在断桥铝材切割过程中,产生刺耳噪音,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属实

对该门窗加工店进行搬迁,消除噪音污染。

(一)整改情况
已积极做好该门窗加工点业主的思想工作,使其认识到了噪音污染的影响。通过教育沟通,业主已自愿搬迁,截至12月10日,该门窗加工店物料及生产设备均已搬迁完毕,经走访调查周边群众,整改效果达到群众满意。
(二)处理情况
淮阳区四通镇政府对其下达搬迁通知,责令该门窗加工点立即整改,限期搬迁。

已办结

4

X3HA202312060030

鹿邑生铁冢镇有一个小化工厂,生产洗衣液等,没有手续,偷排废水。

周口市鹿邑县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均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不属实。
1.关于鹿邑生铁冢镇有一个小化工厂,生产洗衣液等,没有手续问题。不属实。举报小化工厂实为河南省超洁洗涤有限公司,生产产品有两项,分别为洗衣粉、洗衣液,于2016年6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鹿环审〔2016〕37号),2018年10月验收,2023年4月13日延续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1628582861141D001U),该企业排污许可证需要新增洗衣液。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二十三款之四十六条规定,生产洗衣液项目属于环评豁免类,企业可自行上网变更,增设洗衣液项目。
2.关于偷排废水问题。不属实。河南省超洁洗涤有限公司生产环节中不产生污水,只有少量职工生活废水及设备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生产沟农田灌溉。2023年12月8日,经现场对厂区周边生产沟采集水样进行检测,监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26 mg/L,氨氮0.144 mg/L,总磷0.068 mg/L,水质不超标。

不属实

已办结

5

D3HA202312060021

周口市商水县大武乡孙庄村,牧园猪场,污水排到附近的小河里,污染环境,气味刺鼻。

周口市商水县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属实。
商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雷庄生猪养殖项目粪尿经过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后,通过水肥支农管网综合利用,在农田地头设置水肥施肥阀门,无偿供周边农民施肥使用。
12月6日下午,场区对孙庄村农户地块进行水肥施肥,下午5点半人员下班关闭阀门。因第二天计划继续施肥,还田管带未收回,管道内存在余压,当晚约20点左右阀门因不明原因被打开,导致少量水肥流入孙庄村农田新赖生产沟,现场水质轻微发黄,有轻微味道,沟内存在少量秸秆。

属实

立行立改,封堵水肥管阀门,清淤抽污,消除异味,力求群众满意。

1.已责令商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立即对管口阀门关闭并拆除封堵,目前已整改到位;
2.对新赖沟内水体用水泵抽至附近农田进行免费灌溉,实现资源化利用;
3.对新赖生产沟内秸秆进行打捞清理并进行清淤,随空气自然流通气味逐渐消除;
4.大武乡政府下发调查问卷,确保问题解决,达到群众满意。

已办结

6

D3HA202312060017

周口市西华县箕子台街道城隍庙路中段西门小学对面的西湖公园,2003—2019年期间环卫工人将生活垃圾倾倒西南方向的土地里,一直未清理。

周口市西华县

土壤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不属实。
西湖公园项目施工过程中西南方开挖护坡深度为1.5米左右;西湖周边进行微地形塑造时,开挖深度为2米左右;整个西湖公园目前已基本绿化完毕,剩余西南角公共卫生间项目正在建设中,基础施工开挖深度为2米左右。因西湖公园北侧、西侧为已硬化市民公共出行道路,南侧、东侧为绿化景观,接到该交办件后,西华县立即组织专班进行现场核查,出动机械在西南方向2处、东侧1处未绿化区域进行开挖,开挖深度为2.5米左右查看是否有垃圾掩埋情况。经核实,均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在紧邻西湖公园西南侧西门小学旁建设有垃圾中转站一座,并一直保持正常运行状态,环卫工人一直是将垃圾收集在中转站内进行处理。通过走访西湖周边部分群众,也并未发现环卫工人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7

X3HA202312060038

周口市川汇区康达新城小区的公共绿地有四处违章搭建凉棚,违建住户在凉棚下经常做烧烤,碳烟气味扰民,影响小区和公园环境,且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拆除。

周口市川汇区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均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1.关于四处违章搭建凉棚问题。属实。该小区四户居民王某、高某、杨某跃、刘某杰私自搭建的阳光棚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应当依法拆除。
2.关于凉棚下做烧烤碳烟气味扰民及安全隐患问题。属实。小区住户杨某跃在2021年疫情期间,有两次在自家搭建的凉棚下自助烧烤行为,之后至今无烧烤行为。

属实

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禁止出现烧烤扰民现象。

(一)整改情况
1.经过社区工作人员和业主沟通,涉事的四处违建凉棚中的两户高某和王某已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另两处凉棚的业主不愿自行拆除,现川汇区城管局已向周口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申请相关依法拆除手续。
2.关于凉棚下经常做烧烤,碳烟气味扰民的问题。因该问题是之前发生的现象,经社区工作人员从大气污染和消防方面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当事人不得在小区内烧烤扰民,当事人接受批评,现已不存在烧烤和碳烟气味扰民问题。
(二)处理情况
针对另两户杨某跃和刘某杰不愿自行拆除,川汇区城管局现已向周口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申请相关依法拆除手续。依据城乡规划法,依法依规对其拆除。经走访小区居民和填写调查问卷,目前整改措施达到群众满意。

阶段性办结

8

X3HA202312060027

周口市沈丘县刘湾镇放任破旧塑料废品在乡镇道路两侧随意堆放,占用大量可耕地;存在安全隐患,11月24日宋庄行政村露天废旧塑料加工厂发生大火,浓烟冲天;大陈庄行政村修建的垃圾处理点弃之不用,对垃圾就地焚烧;镇政府在可耕地上建设办公大楼,致使本镇村民上行下效,在全镇各道路两侧自建100多处违规楼房,侵占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排出污水影响当地环境;为应付检查,搞环保一刀切,关停大陈庄砖厂。

周口市沈丘县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5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1个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刘湾镇放任破旧塑料废品在乡镇道路两侧随意堆放,占用大量可耕地问题。不属实。经排查,刘湾镇共六家废旧塑料收购户。经自然资源部门核查,六家废旧塑料收购户均在自家宅基地内进行回收、分拣,不存在占用耕地问题。2.关于存在安全隐患,11月24日宋庄行政村露天废旧塑料加工厂发生大火,浓烟冲天问题。属实。2023年11月24日位于刘湾镇宋庄行政村废旧塑料分拣点不明原因起火,由于镇、村干部及时采取阻断隔离、疏散群众等措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后果。3.关于大陈庄行政村修建的垃圾处理点弃之不用,对垃圾就地焚烧问题。部分属实。刘湾镇大陈庄垃圾处理站于2019年3月重新选址在刘湾镇朱李庄建设刘湾镇垃圾中转站,2022年3月建成使用。原刘湾镇大陈庄垃圾处理站已拆除复耕。经查,未发现垃圾就地焚烧现象。4.关于镇政府在可耕地上建设办公大楼,致使本镇村民上行下效,在全镇各道路两侧自建100多处违规楼房,侵占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排出污水影响当地环境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群众反映在可耕地上建设的办公大楼实为刘湾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因年久失修不能承担相应功能,2022年刘湾镇拆除7间旧房在原址重新建设刘湾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经自然资源部门调查并出具认定,该地块为建设用地。经排查,刘湾镇主要道路两侧未发现侵占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违规楼房情况。沿路居民生活污水一般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田利用。5.关于为应付检查,搞环保一刀切,关停大陈庄砖厂问题。不属实。信访反映的大陈庄砖厂环保等相关手续齐全,按照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属于C级企业,根据《关于实施2023-2024年秋冬季烧结砖瓦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委攻坚办〔2023〕5号)要求,全省所有烧结砖瓦企业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实施错峰生产。经检查,该公司已按照要求停产,不存在为应付检查,搞环保一刀切的情况。

部分属实

立整立改,加强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力度,结合沈丘县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集镇建设工作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1.加强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力度,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火灾隐患,守牢安全底线。2.加大土地保护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严肃查处。3.加大矛盾排查,多走访、勤走访、细走访,在走访中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4.刘湾镇朱李庄行政村新建刘湾镇垃圾中转站已启用,原大陈庄垃圾处理点已复耕。

已办结


责任编辑:宋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