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HA202104110014
(一)案件基本情况
河南沈丘蓝一商砼有限公司位于沈丘县槐店镇西关吉祥中路路南,主要经营混凝土搅拌,该企业非法占用土地三十亩左右,其中近二十亩是基本农用地,周边有居民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公司位于沈丘县槐店镇吉祥西路南侧,占地约13亩,法人代表王凯,建于2013年2月,2017年7月经沈丘县环保局进行环保备案并公告。
1.反映该企业非法占用土地问题:经实地勘察测量,该商砼站实际占地面积13.1115亩(其中建设用地6.9405亩,一般耕地6.171亩),无合法用地手续,属违法占地行为。
2.反映该企业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该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粉尘、废水、噪声、固废。粉尘源产生于立体罐上料和车辆装卸物料的过程。主要采取喷淋、车辆冲洗、建设密闭料仓及在料仓安装喷淋设施、立体罐顶部排气口安装除尘设施等措施防治粉尘污染;废水源产生于车辆冲洗及刷罐过程,企业采取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噪声源产生于生产过程,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密闭降噪措施处理;固废源产生于生产时无法使用的废料,企业及时清运用于垫路二次利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距离最近的馨馨家园小区约30米(该小区为后建),公司进出口安装有车辆冲洗设备、雾炮、喷淋等环保设施并运行正常。但进出口及厂区地面有积尘。接此次转办件后,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厂区粉尘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数据正常。
(三)查处整改情况
1.针对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已按法定程序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非法占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当事人依法作出处罚。
2.对存在的积尘问题,该公司已安排专人加大清扫频次,避免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
二、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HA202104110015
(一)案件基本情况
1.我在沈丘县槐店镇锦华名苑买的房子,前边有条路,都是垃圾,长年没人管,臭味大,群众意见大。
2.白集镇顾营、李楼、张阁村西有条蔡河,长年水质差,不能浇地。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槐店镇锦华名苑小区南侧道路为原沈丘县城至北杨集乡段的县乡道路,因城市发展框架拉大,该道路周边现已建成多处住宅小区,但有约1公里未硬化,两侧堆存部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有异味产生。
2.西蔡河发源于周口市淮阳区冯塘乡陈老家北,经鲁台镇后流入沈丘县白集镇(包括顾营、李楼、张阁村),至槐店镇槐店节制闸下游 400m 处汇入沙颍河,全长 31km,在沈丘县境内长约 9km。调查组对西蔡河在白集镇顾营、李楼、张阁村流域进行实地走访,河流周边无污染源和入河排污口,李楼、张阁两村流域水面较清澈,顾营村流域水面有漂浮物,沿岸堆存生活垃圾较多。
(三)查处整改情况
1.2021年4月6日,槐店回族镇已组织人员对该路段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于4月9日清运结束。当地政府已制订方案,计划对该路段实施硬化改造。
2.接到此次转办件后,白集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水体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水质正常,达到Ⅳ类水标准。同时,当地党委政府和乡级河长办迅速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对西蔡河两岸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打捞,并加大宣传力度,倡议沿岸群众提高环保认识,规范垃圾归类入箱由镇政府统一收集处置。
三、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HA202104110045
(一)案件基本情况
周口市沈丘县槐店镇刘沟村西边600米左右的沙颍河分支受到污染,刘沟村内的生活污水沿着村内的小河流流入沙颍河分支内,气味刺鼻。附近村庄的垃圾都倒至河两岸。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反映的地点位于沈丘县西环路西侧槐店回族镇刘沟村西侧600米处的刘沟沟渠,污染源为西环路排污口,该排污口主要为长安西路南侧、新安街西侧、西环南路北侧、西环路东侧范围内及小王楼村和惠民小区内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该区域内市政污水管道与西蔡河污水干管暂未连通,区域污水无法正常排放及处理所致。附近村庄的垃圾大部分是建筑废料,大部分是该村为加宽沿岸小路宽度,村民主动铺垫。
(三)查处整改情况
为彻底解决以上问题,沈丘县槐店回族镇已聘请专业公司设计了《刘沟沟渠生态治理方案》,具体分为两项工程:
一是在西三环排污口北侧投运一台400吨/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暂时排入下游水体,待该区域污水管网与西蔡河污水干管联通后,全部输送至污水处理厂。二是对刘沟沟渠进行综合整治,总长度约1.6km。对沟渠进行清淤抽污,消除内源污染,沿线建设生态护岸。同时对两岸进行景观绿化。具体工期安排:2021年4月16日—4月30日,对刘沟沟渠排污口进行截流,建设配水井、拦污坝、调节池、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021年4月16日—5月7日,现场投放7.5KW污水泵对沟渠水进行抽除,将渠水抽排至附近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行垃圾、淤泥清理,并采取车辆密闭运输至垃圾处理站;2021年5月8日—6月15日:对沟渠进行土方回填及建设护坡,沟渠内种植水生植物,将该沟渠打造为居民休闲滨河景观绿地。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