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政府站群服务中心 时间: 2022-04-10 09:26:3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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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市餐厨垃圾管理,规范餐厨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含商水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循环利用,确保2022年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根据《周口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完善餐厨垃圾定点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的管理网络。2022年年底前实现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实施范围为川汇区、淮阳区、商水县、周口经济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港口物流产业聚集区。实施对象。实施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三、主要监管部门的职责

  由于餐厨垃圾从产生、收运到处理,监管环节多,涉及范围广,为了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防止监管缺位,《方案》对发展改革委、财政、审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广电和旅游、教育体育、商务、公安等餐厨垃圾的主要监管部门职责进行了分别表述。同时还规定,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商水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餐厨垃圾管理的综合协调监管工作。

  四、实施方案的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15日—2022年9月30日)。部署餐厨垃圾规范处置工作,开展宣传工作,从源头上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二)实施阶段(2022年10月1日—11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经营服务协议,全面启动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包括申报、收运、处置、计量四个环节。

  (三)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日以后)。建立会商制度,认真研究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先进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联合执法检查,确保餐厨垃圾应收尽收,集中处置。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资金保障;建立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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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