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政府站群服务中心 时间: 2022-04-03 17:13:0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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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市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我市结合受灾实际情况,制订了《周口市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周口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执行。

  《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期限: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重建美好家园,依据《河南省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21—2024年。

  《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经过一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影响防洪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损毁房屋修缮加固和居民自建住房原址重建,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经过三年的努力,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灾区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工作方案》明确,要加快重点领域恢复重建。从居民住房领域恢复重建、水利工程领域恢复重建、交通设施领域恢复重建、能源设施领域恢复重建、通信设施领域恢复重建、市政设施和城市交通领域恢复重建、城市内涝治理领域恢复重建、乡村振兴领域恢复重建、教育领域恢复重建、医疗卫生领域恢复重建、文化领域恢复重建、产业领域恢复重建、环境整治领域恢复重建等方面制定了工作措施,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要有序开展灾后重建重点工作。从开展查险排险除险、努力确保社会安定、做好灾情评估、分类制定政策、科学编制规划、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库、加快组织实施等方面,对灾后重建重点工作进行了明确。

  《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认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扎实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同时,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开展相关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和监督检查,对灾后重建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公布灾后重建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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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田祥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