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运粮河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周政办〔2009〕 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
《周口市运粮河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日
周口市运粮河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运粮河发源于川汇区,全长36.4公里,流经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商水县、项城市的7个乡镇(办事处)的 25个行政村(居委会),流域面积86平方公里。运粮河的主要污染源来自川汇区交通干渠的沙南生活污水4.2万吨,市经济开发区村南干渠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0.55万吨,以及沿河两岸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废水经运粮河流经长虹运河、谷河后进入沙颍河。运粮河李埠口断面水质COD在55-120mg/L之间,污染严重,两岸群众反映强烈。为切实解决运粮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2010年河流监控断面水质要达到责任目标要求,运粮河李埠口断面水质COD浓度限值60mg/L、氨氮浓度限值8mg/L。
(二)污染防治目标
1、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周口市沙南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形成每天5万吨的污水处理能力;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沙南污水净化中心二期工程。
2、加强对运粮河部分河段清淤整治,引入沙颍河水改善运粮河水质。
3、加强对运粮河沿途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益海小麦工业有限公司、五得利面粉有限公司所排废水实施限期治理,排放标准调整为COD浓度限值100mg/L、氨氮浓度限值15mg/L,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同时,对益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排放标准调整为COD浓度限值100mg/L、氨氮浓度限值15mg/L。
4、加强运粮河沿途农村环境专项整治。川汇区、商水县、项城市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于2009年10月30日前确定生态文明村创建方案和养殖污染治理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完成行政村区域内的河流生活垃圾清理工作;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运粮河沿途行政村的生态文明村创建任务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清理整顿工作。生态文明村创建达到省级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条件和指标要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要求。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运粮河的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市今明两年环境保护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关系到沿途22万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周口市运粮河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具体督导协调运粮河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监管
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列入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中的重点区域、行业、排污企业的监控力度,建立监管记录,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
(三)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目标考核,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同时,对那些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和深度治理(治理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和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要求,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
水务部门:加强对运粮河部分河段清淤整治,引入沙颍河水改善运粮河水质。
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生态文明村创建等专项整治项目的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
监察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拒不纠正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的,玩忽职守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建设部门、公用事业部门:督促加快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管和指导,提高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平和城镇污水处理率。
畜牧部门:结合产业政策,提供技术支持,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清理整顿。
川汇区、商水县、项城市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配合做好运粮河部分河段清淤整治,完成运粮河沿途行政村的生态文明村创建任务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清理整顿工作,以治理村内垃圾、秸秆乱堆、污水乱排乱流为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
(四) 责任追究
2010年12月30日前,完不成本方案确定的环境专项整治任务的,视为有关单位和该辖区的环境保护目标没有完成,并追究有关单位、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 社会监督
2009年9月30日前,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本年度运粮河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被列入限期治理的企业和创建生态文明村的名单。
(六) 加强调度
有关县市区应将运粮河环境专项整治情况于每月5日前向周口市运粮河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汇总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政府。
附件:1.周口市运粮河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周口市运粮河环境专项整治生态文明村创建名单
附件1:
周口市运粮河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保仓(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庆兴(市政府副秘书长)
司元亨(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朱学清(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修德(市建委副主任)
李文书(市水务局副局长)
徐公言(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张新廷(市畜牧局副局长)
蒋予忠(市监察局副局长)
贾庆伟(川汇区政府副区长)
姚国安(商水县政府副县长)
李德来(项城市政府副市长)
孙 鹏(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新法(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王新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督导协调运粮河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2:
周口市运粮河环境专项整治生态文明村创建名单(25个)
市经济开发区:韩营居委会
陈营居委会
康楼居委会
川 汇 区:李埠口行政村
小杨楼行政村
赵堤口行政村
王保初楼行政村
姜庄行政村
孙楼行政村
后杨行政村
段庄行政村
计湾行政村
商 水 县:黄寨行政村
街道行政村
陆老家行政村
曾楼行政村
后胡行政村
周腰庄行政村
程王行政村
张寨行政村
项 城 市:漩溜行政村
杨庄行政村
马楼行政村
南顿行政村
姜庄行政村
主题词:环保 治理 方案 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