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周口市2011年县级政府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12-04-11 10:23:12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周口市2011年县级政府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

周政办〔201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修订的<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教督〔2007〕27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意见》(周政〔2006〕26号)、《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周口市教育局周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的精神,周口市2011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将于4月上旬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和对象

此次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范围和对象是:周口市各县(市、区)。

二、评估内容

此次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内容是:《周口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所列的各项内容。督导评估的重点是:

1.县级政府对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2.2011年各种教育经费的落实情况,2012年教育经费投入预算及第一季度执行情况;

3.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4.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

5.2011年项目学校建设情况;

6.职教攻坚完成情况。

三、评估程序、方法和时间

(一)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程序和方法

1.听取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教育工作汇报;

2.听取县级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就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说明和解释;

3.随机确定抽查两个乡(镇、办);

4.查阅财政、税务、教育等部门的有关账册资料;

5.抽查县(市、区)直属各级各类学校,查看城区新建学校;

6.汇总讨论督导评估情况,形成初步反馈意见;

7.正式反馈,下达督导评估反馈意见书。

(二)对学校(幼儿园)的督导评估程序和方法

1.听取学校(幼儿园)校(园)长的简要汇报;

2.查看学校(幼儿园)的有关档案资料;

3.查看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仪器、图书等;

4.对师生、家长进行个别访谈;

5.对学校(幼儿园)工作进行反馈。

每个县(市、区)的评估时间为1-2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估队伍的组建

组建周口市2011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团。周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李绍彬担任督导评估团团长。

评估团下设评估组,成员由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教育督导室有关人员、市政府督学和教育专家等组成。

五、评估结果使用

1.督导评估结束后,将评估情况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通报评估结果,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2.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省委组织部报送;

3.作为对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1.切实进行自查自评。各县(市、区)要对照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2.认真做好资料准备。各县(市、区)要根据评估考核的内容及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做好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和归档工作。提供的资料要注意保持其原始面貌,确保客观、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积极给予支持配合。各县(市、区)应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督导评估考核工作。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现场察看、咨询调研等环节上,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予以协助、提供便利,不得阻挠或抗拒评估考核组依法执行公务。

4.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评估考核期间,各县(市、区)的接待工作一律从简,不得因迎接评估考核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附件:周口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

周口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他评得分

负误差扣分

备注

50

110

1.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有具体的年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教育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成效明显。

15

本项分三部分,分别占5、5、5分:

①党委或政府制订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5分。

②建立议教制度,党委常委会议议教每年在一次以上,政府常务会议议教在两次以上,切实解决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且下发会议纪要5分。无会议纪要0分。

③建立健全县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责任制,下发专门文件,切实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5分。无文件0分。





2.认真落实《纲要》和《河南省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建立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20

①加强督导室建设,成立政府教育督导室的5分;人员配备齐全5分。否则酌情扣分。

②设立满足督导工作需要的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5分。否则0分。

③教育督导机构能够有效落实督政、督学职能,成效显著的5分,否则酌情扣分。





3.针对上年“督县”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15

本项分二部分,分别记5、10分:

①整改计划具体可行、措施得力5分,否则0分。

②问题整改到位、效果明显10分,否则酌情扣分。





4.制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合理配置中小学教育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中小布局调整,努力提高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20

本项分三部分,分别占5、5、10分:

①制定有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5分,否则0分。

②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有相关的安排布置5分,否则0分。

③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10分,否则0分。





5.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30

本项分六部分,分别占5、5、5、5、5、5分:

①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学校能按照国家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5分,否则0分。

②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5分,否则0分。

③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学校作息时间符合上级规定(走读生一律不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小学不晚于20:30,初中不晚于21:30,高中不晚于22:00,小学、初中寄宿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7:00,普通高中不早于6:30)5分,否则0分。

④双休日和其他假日不得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5分,否则0分。

⑤实施素质教育,规范质量监测办法。不向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成绩奖惩教师3分,否则0分。小学实行等级记分制2分,否则0分。

⑥实行作业总量干预制度,有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课外书面作业,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书面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5分,否则0分





6.重视城区新建学校和老校改扩建工作;按时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目标任务。

30

本项分三部分,分别占10分、10、10分:

①城区新建学校数量完成年度目标10分,少一所扣5分,扣完为止。

②对城区学校进行改扩建者10分。否则0分。

③标准化学校建设完成年度目标10分,少一所扣5分,扣完为止。





7.各县(市)重点建设1所职业教育中心或1-2所中等职业学校;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教育年度招生和培训任务,毕业生就业率较高;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或教师培训机构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

20

本项分四部分,分别占5分:

①建设1所条件比较完善的职业教育中心或1-2所中等职业学校得5分,否则0分。

②职业教育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重点学校且能不断完善的5分,否则0分。

③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教育招生和培训任务5分,否则酌情扣分。

④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5分。





8.每个乡镇建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并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

10

乡镇中心幼儿园都达到省定建设的基本标准(办园性质为公办的得10分,公办民助的得5分,民办的得3分,只达到准办园标准的得1分)。





130

 

9.按《教育法》规定,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增长。

48

本项分五部分,分别为10、8、12、8、10分:

①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为10分。否则为0分。

②初中、小学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做到逐年增长8分。哪一项未做到逐年增长扣4分,扣完为止。

③高中(含职校)、初中、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均按当年定额标准(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贴后不扣减本级财政应承担的原定额标准数额)拨付到基层学校12分。每低于当年定额标准1元/生扣1分,扣完12分为止。

④高中(含职校)、初中、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均做到逐年增长为8分。哪一项未做到增长扣3分,扣完为止。

⑤本年度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16%为10分。否则酌情扣分。





10.能够按时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按规定用途全额拨付教育部门使用。

30

本项分四部分,分别占10、10、10分:

①足额征收10分。未足额征收,按照应征数比例,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10分为止。

②实际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及时、全额拨付教育部门10分。③使用合理10分。





11.设立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帮扶专项资金,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20

①全面落实“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15分,否则酌情扣分。其中一项落实不到位的扣5分,扣完为止。

②设立专项资金并能有效帮助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就学5分,否则0分。





12.对上级拨付的定额公用等经费本级财政设专户管理,无平调、截留、滞留、挤占、挪用现象。

20

本项分两部分,分别占10、10分:

①下拨的公用等经费设立专户管理,公用经费做到按标准及时全额拨付到基层学校为10分。

②对当年上级拨付的定额经费结余部分,财政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向边远地区、薄弱学校倾斜方案,作为专项经费下拨学校为10分,财政不得滞留、挪用,否则为0分。





13.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

12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要有专人负责,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并足额发放至学生。没有专人负责扣4分,地方配套资金没有及时到位扣4分,未足额发放至学生扣4分。





70

14.认真实施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中小学实验仪器配备达到《河南省普通中小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生均图书更新率符合《标准》要求。

30

本项分三部分,分别占10、10、10分:

①仪器配备(10分)。所辖普通中学理化生实验仪器和小学科学实验仪器达到《标准》要求的,计10分。否则,酌情扣分。

②图书配备(10分)。生均图书配备达到《标准》的要求,即高中50册,初中40册,小学30册,计10分。否则,得分=10×图书配备达标学校数÷学校总数。

③图书更新率(10分)。2010年新增图书数量达到藏书标准的l%及以上的,计10分。否则,得分=10×图书更新率达标学校数÷学校总数。





15.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学生食宿条件不断改善。初中住校生生均住宿面积达到人均1.8m2以上,食堂达到改造标准,农村初中配备有标准卫生保健室。

15

本项分三部分,分别占6、6、3分:

①生均住宿面积达3m2以上得6分。每少0.1m2,扣1分,扣完为止。

②有初中食堂改造达标6分,否则按未达标学校所占比例扣分。

所有初中均有标准卫生保健室3分,否则按未达标学校所占比例扣分。





16.制定消除城镇中小学大班额的规划和措施,努力降低中小学班额。

10

制订切实可行的消除大班额措施,实施得力,近三年城镇中小学校平均班额逐年下降,基本消除8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10分,否则酌情扣分。





17.农村初中、小学基本达到运动场地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村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提供适量土地作为学生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场所。

10

本项分两部分,分别占6、4分:

①县域内85%以上学校达到运动场地要求(初中不少于3.3 m2,小学不少于2.3 m2)否则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②100%的农村中小学都有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场所4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17.充分发挥远程教育设备的作用,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5

远程教育设备等各种电教设备妥善保管、正常使用5分,否则酌情扣分。





90

18.按编制为中小学校配齐合格教师;制订完善的教师队伍补充工作长效机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45

本项分三部分,分别占20、15、10分:

①按编制配齐合格教师20分,存在有编不补现象超一年的扣5分,超三年的本部分0分。

②制订完善的教师队伍补充工作长效机制,每年教师补充率不低于自然减员人数的15分,否则酌情扣分。

③有较为合理的教师结构性缺编解决办法并得到落实5分,否则0分。

④按标准配足农村中小学体音美专业老师并开展培训5分;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需求5分,否则酌情扣分。





19.建立并落实校长、教师统一调配、使用和管理制度;圆满完成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中小学教师合格率及高学历比例不断提高;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统一管理。

35

本项分五部分,分别占6、5、10、9、5分:

①建立和落实校长、教师统一调配、使用和管理制度6分,否则0分。

②落实高中、完中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其他中小学校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等项制度5分,否则0分。

③按规定落实教师培训经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师德教育、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的教师继续教育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经费5分,完成目标任务5分。

④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及高学历比例高于全省上年平均水平且城乡之间差距逐年缩小得9分,每类学校各占3分(合格率占1分,高学历率占1分,城乡差距逐年缩小占1分),否则0分。

⑤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统一管理5分,否则0分。





20.建立健全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发挥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的帮带作用,促进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10

本项共分两部分,分别占5、5分:

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豫教人[2006]53号)要求,建立城乡学校之间、城镇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制度,并认真落实5分,否则酌情扣分。

②加大优质学校校级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向薄弱学校交流任职的力度,通过互相挂职、结对帮扶等方式,带动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5分,否则酌情扣分。





50

21.不断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学校的校舍、交通、食品、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具体,工作扎实。

20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健全安全制度5分;D级危房全部消除,B、C级危房及时维修5分;一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10分。





22.社会对学校和学校对师生无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能够严格规范办学、招生、收费等行为。

20

本项分两部分,分别占10、10分:

①社会对学校无“四乱”现象、学校对师生无“四乱”现象者10分,“四乱”出现一例扣5分,直至扣完10分为止。

②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能严格执行《河南省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十不准》和《河南省规范中小学收费十条禁令》,办学、招生、收费等行为规范10分,否则酌情扣分。





23.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取缔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等营业场所,建好一个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并无偿为学生开放。

10

本项分二部分,分别占5、5分:

①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取缔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等营业场所5分,否则0分。

②建好一个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并无偿为学生开放5分,否则0分。





说明:本体系2012年3月修订,满分500分,450分以上为优秀等级,400—450分为良好等级,350—400分为合格等级,350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