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市政府系统
公文办理情况的通报
周政办〔2014〕 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第一季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公文仍存在一些格式不规范、不按行文规则行文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市教育局周教职成〔2014〕14号和21号请示联系人和电话位置不正确,周教职成〔2014〕22号请示缺少联系人和电话。
市文广新局周文广新〔2014〕8号报告附件格式不正确。
市财政局周财〔2014〕3号请示缺少签发人、缺少联系人和电话。
市民政局周民文〔2014〕116号报告文件字号与正文应空两行、附件格式不正确、版记不应带主题词。
市邮政局周邮〔2014〕34号请示缺少签发人、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
市环境保护局周环文〔2014〕5号请示文件字号和签发人应为3号仿宋体。
市科协周科协〔2014〕3号报告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发文字号和正文中的六角括号误为方括号、缺少版记。
市水务局周水〔2014〕9号请示公文标题应为2号小标宋体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周工信〔2014〕36号请示联系人和电话位置不正确、缺少版记、红头文件不规范。
市市场发展中心周市发〔2014〕8号请示文件整体排版不规范。
周口师范学院〔2014〕1号、11号、12号请示和报告成文日期应用阿拉伯数字、红头文件不规范。
市卫生局周卫发〔2014〕10号请示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周建〔2014〕18号报告附件与正文之间未空行。
市国资局周国资〔2014〕1号请示联系人和电话位置不正确。
市规划局周规〔2014〕6号请示文件整体排版不规范。
市检察院周检文〔2014〕9号报告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缺少版记。
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周国土资文〔2014〕14号请示签发人有2人时应为一行。
市城市管理局周城管财〔2014〕2号请示文件整体排版不规范。
淮阳县政府淮政文〔2014〕28号请示红头文件不规范。
川汇区政府川政文〔2014〕14号请示联系人与落款日期间距过大。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对上报市政府公文的审核把关,严格按行文规则和程序报送公文,切实提高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