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4年第二季度市政府系统公文办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 周口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14-07-30 15:58:1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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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4年第二季度市政府系统公文办理情况的通报

周政办〔2014〕 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第二季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公文仍存在一些格式不规范、不按行文规则行文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市畜牧局周牧字〔2014〕87号报告缺少签发人,42号请示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正文中的六角括号误为方括号、在版记中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左右各空1字编排。

市工商局周工商字〔2014〕68号报告发文字号和签发人应为3号仿宋体字、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附件与正文应空一行、成文日期应用阿拉伯数字、红头文件不规范,周工商字〔2014〕54、 57号报告成文日期应用阿拉伯数字、附件位置不正确,红头文件不规范。

市民宗局周民宗〔2014〕19号请示缺少签发人、缺少联系人和电话、缺少版记、附件与正文应空一行。

市交通运输局周交〔2014〕62号请示缺少联系人和电话,周交〔2014〕86号请示缺少联系人和电话。

市残联周残联〔2014〕28号报告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缺少版记。

市教育局周教办〔2014〕58号请示缺少联系人和电话。

市广播电视台周广电〔2014〕21号报告发文字号和正文中的六角括号误为方括号、发文字号和签发人应为一行、成文日期应用阿拉伯数字、版记不应带主题词。

市规划局周规〔2014〕25、26号请示成文日期应用阿拉伯数字。

市公安局周公〔2014〕212号报告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

市消防支队周公消〔2014〕79号报告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周公消〔2014〕55号请示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正文中的六角括号误为方括号、缺少联系人和电话。

市文广新局周文广新〔2014〕96号报告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缺少签发人。

市南水北调办周调办〔2014〕25号请示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

市东新区管委会和市综合投资公司联合行文周东管文〔2014〕40号报告缺少签发人、缺少版记、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加盖印章两个时应为同一行。

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联合行文周国土资文〔2014〕80号请示签发人编排不规范。

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周口市分行联合行文周粮〔2014〕27号请示缺少签发人、公文标题缺少发文机关名称。

郸城县政府郸政文〔2014〕55号请示缺少联系人和电话,郸政文〔2014〕74号请示缺少签发人、缺少联系人和电话。

项城市政府项政文〔2014〕17号请示发文字号和签发人应为3号仿宋体字。

川汇区政府川政文〔2014〕20号请示缺少联系人和电话。

沈丘县政府沈政文〔2014〕51、53号请示联系人与成文日期间距过大。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对通报的问题认真研究,加强整改,对上报市政府公文的审核把关,严格按行文规则和程序报送公文,切实提高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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