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5-09-02 15:29:4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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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 2015〕 90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

发展措施落实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周办〔2015〕11号),认真排查各地、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部署情况,着力消除经济运行风险,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鲁山特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动员会会议精神,将“三查三保”活动贯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过程,统筹推动,相互促进,着力检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工作基调和策略落实情况,认真解决路子走不对、方法不对头的问题,排查破解改革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制约改革发展的障碍难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务求实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推动深化作风建设与做好各项工作互促共进,力争圆满完成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通过开展“三查三保”活动,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推诿塞责、庸政懒政、渎职懈怠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增强稳增长、保态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干部履职尽责意识。

——通过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分领域、分系统深入查找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障碍,集中解决一批制约改革发展稳定的瓶颈难题,集中推动一批重大基础性工程,集中落实一批条件成熟、近期能见效的产业项目和关键措施,做到既稳增长、保当前,又打基础、保态势。

——通过开展“三查三保”活动,落实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要求,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日常自查相结合,建立长期管用、执行有效的制度和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解决经济发展方面重点改革任务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责任单位:市编办)

2.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责任单位:市国资局)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完善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责任单位:市编办)

6.理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体制。(责任单位:市东新区管委会)

7.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深化农村改革。(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9.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优化资源配置。(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11.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综合投资公司、市政府金融办)

12.加快金融改革。(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1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4.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排查化解经济持续下行风险。

1.检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2.抓好以“双十五”工程和中心城区“四个一批”为核心的193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排查化解非法集资风险。

1.认真排查融资担保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对已获得许可证的加大监督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

2.继续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案件,加大风险排查力度,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3.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逐步化解,对早期发现、尚有还款能力、通过积极处置能够挽回群众损失的,采取自查自纠、防止新增、清退集资等措施逐步化解风险;对涉嫌集资诈骗、肆意挥霍的非法集资活动,依法采取紧急措施保全资产、稳控人员,抓紧立案侦查,严厉打击。(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

4.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认清非法集资真相,自觉抵制非法高息诱惑。(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四)排查化解困难行业和企业经营风险。

1.开展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活动,分行业、分企业排查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尤其要搞好产销对接、资金融通等服务,防止骨干企业、重点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大规模裁员现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筛选一批工期较短、水平较高、投产较快的项目,积极争取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尽快形成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排查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经营服务主体违法违规经营风险。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政府职能部门对各类经营服务主体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审批不严格问题,是否存在伪造虚假资质从事违法经营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以及其它涉嫌欺诈等问题,纠正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六)排查化解企业信用风险。

1.加强对部分重点产业和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的监测预警、协调处置,防止因银行抽贷、断贷引发企业停产、破产,防止因企业大面积违约还款而出现传导性、群发性区域风险,造成金融机构集中收贷的连锁反应。(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提升银企互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

3.对非正常抽贷、压贷、断贷的银行,依法依规及时查处,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周口银监分局、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

4.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依法依规惩处打击,最大限度维护金融债权。(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周口银监分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三、活动步骤

根据全省“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先期排查、制定方案(2015年9月上旬)。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进行先期排查、摸底调研,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在先期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县(市、区)、本系统、本行业“三查三保”活动实施方案,对“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具体细化,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2015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就本地区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自查。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专项检查。9月中旬,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分别形成自查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拉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各县(市、区)自查报告与整改台账要报送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有关部门专项检查报告与整改台账要报送主管市领导审阅,同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整理形成全市“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整改台账。9月底前,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照整改台账,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边整改边自查,不断完善整改台账,确保整改问题不缺不漏,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2015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以及本地区、本行业年度工作目标,对照整改台账,对照自查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逐条细化措施,逐条跟踪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用整改实效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要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严格贯彻落实全市“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配合联动,加强督促协调,开展联合检查,动员社会力量,加强信息宣传,确保活动组织不虚不空、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刘保仓常务副市长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市委改革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等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参加的推进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推动重大事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名科室负责人作为活动联系人,参与活动协调、材料组织等工作。各县(市、区)要在强化“三查三保”活动组织领导的基础上,明确查改革和发展措施情况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加强上下联动,确保衔接顺畅。

(二)密切协同配合。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与全市“三查三保”活动做好对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活动有条不紊进行。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强化沟通衔接,掌握信息动态。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通报情况,提出具体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承担任务。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过程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活动各项任务。

(三)强化督导协调。建立工作协调例会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集各牵头单位、县(市、区),定期召开协调会,掌握各牵头单位牵头事项推进情况、县(市、区)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掌握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防控是否细致周详、专项检查是否具体务实、查摆问题是否客观准确、整改台账是否清晰可行等情况。适时组织检查组对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抽查、暗访,推动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切实把市委、市政府各项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到实处。

(四)开展联合检查。根据各县(市、区)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9月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委改革办、市编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等牵头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选取部分县(市、区)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地方汇报、查阅政策文件、实地察看项目、检查工作机制和台账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政策文件出台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情况等。

(五)接受社会监督。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牵头单位,分县(市、区)、分行业组织召开企业和群众座谈会,同时,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媒介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集企业和群众对地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附件:“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工作台账 

周政办〔2015〕90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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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