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2014年度考核的通报
周政办 〔2015〕 79号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014年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实际净增126.06亿元,完成市定目标任务107%,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54%。其中市农发行贷款净增33.55亿元,目标完成率279.58%,市工行贷款净增19.58亿元,目标完成率163.20%,市农行贷款净增2.15亿元,目标完成率17.94%,市中行贷款净增12.69亿元,目标完成率105.75%,市建行贷款净增7.26亿元,目标完成率60.47%,市邮储银行贷款净增11.57亿元,目标完成率144.64%,市中原银行贷款净增10亿元,目标完成率100%,市农信社贷款净增29.26亿元,目标完成率73.15%。
依照考核结果,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周政办〔2013〕8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2014年度7家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奖励,现将奖励金额通报如下:
农发行周口分行38万元,工商银行周口分行33万元,中国银行周口分行27万元,邮储银行周口分行20万元,中原银行周口分行26万元,人民银行周口市中心支行28万元,周口银监分局28万元。
希望受奖励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为周口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