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周政办〔2019〕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19﹞40号)要求,加快我市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商用步伐,促进5G产业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河南省5G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坚持政府引导、行业推进、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加快5G网络规划建设,推进站址资源共建共享和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提升5G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为促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按照集约化、同步化、系统化要求,科学编制5G基站建设规划,实现协调衔接、合理布局。
(二)坚持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积极推动移动通信基站塔(杆)资源与路灯杆、监控杆、交通指示牌等社会塔(杆)资源双向开放,创新建设模式,统筹推进5G基站建设。
(三)坚持绿色环保、融合协调。推广应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积极推进5G基站景观化建设,与城乡建设发展环境融合协调。
三、工作目标
2019年12月底前,建成5G基站500座,实现中心城区移动5G网络全覆盖,并完成信号测试优化工作。
2020年12月底前,建成5G基站3000座,实现各县(市、区)主城区、产业集聚区及重点场景移动5G网络全覆盖,正式投入商用。
2021年起,实现乡(镇)政府所在地及部分农村重点场景移动5G网络全覆盖,并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5G基站统筹规划。铁塔周口分公司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在充分利用现有基站资源、深度共享社会塔(杆)资源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全市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应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5G基站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规划要与各类法定规划做好衔接。新建公共建筑物、住宅建设项目、公路沿线工程等要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责任单位:铁塔周口分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通信基站塔(杆)资源与社会塔(杆)资源双向开放共享。通信基站塔(杆)资源向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开放共享,相关部门在开展信息化建设时应优先使用通信基站塔(杆)资源。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向5G基站建设开放所属各类塔(杆)资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依据《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电力杆资源开放共享。铁塔周口分公司要集约高效利用各类开放共享设施作为5G基站的站址资源。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路灯杆等社会塔(杆)资源建设管理,在规划新建多杆合一公共设施时,要统筹考虑5G基站建设需求,预留5G基站建设空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周口供电公司,铁塔周口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5G基站建设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依据《5G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将5G基站建设合理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简化审批手续,加快权证办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推动公共区域向5G基站建设开放。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以及市政、绿地、公路、铁路、机场等公共设施要向5G基站建设无偿开放,预留基站站址、通信机房等建设空间,并提供通行便利。依法依规合理使用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建设5G基站。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5G基站建设,禁止无故阻碍通信设施建设或收取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与大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加强基站电力供应保障。电力部门要严格执行5G基站峰谷电价等优惠政策,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对具备条件的5G基站直接供电到户,加快接电速度。铁塔周口分公司要加快5G基站直供电改造,积极使用分布式光伏电力等绿色清洁电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精神,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转供电环节进行加价,对于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市政府将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周口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铁塔周口分公司)
(六)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依法打击阻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移动通信基站及通信管道、通信光缆、配线管网、宽带接入网设施等配套通信设施改动或迁移的,要事先征得设施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改动或者迁移所需费用,并依法给予补偿;要按照“先建后拆”原则实施迁移,并为基站选址复建提供资源保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铁塔周口分公司、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认真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求,结合5G基站建设需求,共建铁塔、机房等基础配套设施以及公共交通、重点场所建筑楼宇等室内分布系统。积极推进5G基站小型化、美观化,结合5G基站建设场景,探索多样化基站建设方式。(责任单位:铁塔周口分公司,移动周口分公司,联通周口分公司,电信周口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5G网络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周口供电公司、铁塔周口分公司、移动周口分公司、电信周口分公司、联通周口分公司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市5G网络建设发展,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支持政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5G网络建设涉及的规划、建设、土地、环保、无线电等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推进5G基站规划建设,加快5G规模组网进程。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整合移动通信塔(杆)、通信基站机房以及路灯杆等社会塔(杆)资源,加强管理,统筹使用,推进5G网络高效集约建设。
(三)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全市5G网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季度重点项目两个清单,加大对5G基站规划编制、公共资源开放、资源要素保障等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和管委会网络建设情况。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5G网络建设重大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大5G基站电磁辐射等知识科普宣传力度,营造5G网络建设发展良好氛围。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