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周口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批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市以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初步形成了以四方药业、百年康鑫药业、龙都药业等龙头企业为引领,涵盖中药材种植、炮制加工、中药成品制剂生产、市场流通等环节的全产业链条。2024年4月,周口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为将我市行之有效的成熟经验和好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历时5个月,经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共七章三十七条的《条例》,主要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注重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数智赋能,提供中医药新型医疗服务;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服务人民健康。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周口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科学设计制度规范,精准表述条文内容,将为周口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记者 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