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鸿起(1920.6.21—1948.6.5),原名新起,今扶沟县韭园镇西太康营村人。童年随父母居住在扶沟县城,在本族伯父的资助下,入县城小学读书。后因父亲长年有病,生活难以为继,回老家居住,姜鸿起也只好辍学在家。
1938年6月,魏凤楼就任扶沟县县长。魏是中共地下党员,名义上任的是国民党的县长,实际上是按照中共豫东特委的指示办事。他在积极向灾民发放救济粮款、组织灾民外出逃荒的同时,又在县城举办抗日救国训练班,向广大青年和群众宣传共产党的抗日救国思想和主张。姜鸿起受到党的教育,积极按照党的指示从事抗日救亡工作,并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2年,扶沟遭遇大灾荒,广大人民的生活面临严重威胁。虽如此,国民党政府却加紧向群众派粮派款。为了活命,姜鸿起在县城大伯家楼后的三间草房里建立起抗粮联络点。当时参加活动的有姜鸿起及叔伯大哥姜其昌、二哥姜鸿超、侄儿姜宽、姜殿冠、姜同勋等。恰在这时,国民党县党部书记胡瑞甫与县城中的地方势力发生矛盾,互相攻击。姜鸿起就利用这一有利时机串联老百姓抗粮。他写了一张“把胡瑞甫爹的骨头刻成扣卖了,也不够还老百姓的债”的标语,夜里亲自贴到胡瑞甫家的大门口。次日标语就在全县引起轰动,咒骂胡瑞甫和反对保甲长向群众逼粮派款的呼声顿时高涨起来,不同形式的抗粮标语出现在全县各地。抗粮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抗粮活动结束后,姜鸿起参加了彭雪枫的队伍。1948年,姜鸿起担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扶沟县区队政委。6月5日,当姜鸿起率领区队在城西南小何庄宿营时,被国民党太康县土顽郭馨坡的部队包围。区队仓促应战,伤亡惨重。子弹打完后,姜鸿起等数十人壮烈牺牲,20余人受伤被俘,仅区长一个脱险。
姜鸿起牺牲后,葬在小何庄南地的高坡上。后因在此建水库,移葬太康营村。1997年4月4日,韭园镇政府为姜鸿起烈士树立一座石碑,以作永久纪念。(周口日报社政务运维中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