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集中整治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督查情况通报(8月31日)
来源: 周口日报 时间: 2017-09-04 07:59:12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8月30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4个专项整治督查组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整治工作及分包责任单位在岗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管理较好路段(区域)

  1.六一路(七一路—育新路),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陈州办事处(郭诚),路长:周自新,环卫监理:何艳红,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委宣传部(李向宏)、市文联、市社科联。

  2.八一大道(建设大道—文昌大道),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人和办事处(何金亭)。

  3.府苑路(文昌大道—庆丰路),责任辖区及责任人:东新区文昌办事处(王轶),路长:吴顺利,环卫监理:李天福,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周景丽)。

  4.八一大道(莲花路—黄河路),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赵愚),路长:李清华,环卫监理:康霞、王莲芝,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信访局(吕中杰)。

  二、管理较差路段(区域)

  1.建设大道(汉阳路—龙源路)出店占道经营较多,多次通报,整改过后又反弹,未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金海办事处(张磊)。

  2.工农路(七一路—交通大道)占道经营多,垃圾清理不及时,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高团结),路长:田文博,环卫监理:刘海霞,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工行周口分行(郝怀峰)。

  3.朝阳路(开元大道—太昊路)占道修车,绿化带内垃圾较多,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市经济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王超)。

  三、无人执勤单位(有岗无人、无岗无人)

  工行周口分行、农发行周口分行。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爱卫办

  周口市城管办

  2017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