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至9月1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办4个专项整治督查组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出店经营整治工作、分包责任单位在岗情况和每周五义务治脏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管理较好路段(区域)
1.六一路(七一路-育新路),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陈州办事处(郭诚),路长:周自新,环卫监理:何艳红,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委宣传部(李向宏)、市文联、市社科联。
2.文昌大道(八一大道-大庆路),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人和办事处(何金亭)。
3.太昊路(八一大道-工农路),责任辖区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赵愚),路长:袁中军、张国斌,环卫监理:康霞、胡红,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疾控中心(赵伟)。
4.府苑路(文昌大道-庆丰路),责任辖区及责任人:东新区文昌办事处(王轶),路长:吴顺利,环卫监理:李天福,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周景丽)。
二、管理较差路段(区域)
1.工农路(七一路-交通大道)占道经营多,垃圾清理不及时,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高团结),路长:田文博,环卫监理:刘海霞,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工行周口分行(郝怀峰)。
2.建设大道(汉阳路-龙源路)出店占道经营较多,多次通报,整改过后又反弹,未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责任辖区及责任人:川汇区金海办事处(张磊)。
3.政通路(兴业路-庆丰路)两侧绿化带散落较多垃圾,环境卫生差,责任辖区及责任人:东新区文昌办事处(王轶)。
4.朝阳路(开元大道-太昊路)占道修车,绿化带内垃圾较多,责任辖区及责任人:经济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王超)。
三、周五义务治脏开展情况
9月1日下午3点30分至5点30分,督查组对各分包路段(区域)责任单位义务治脏活动进行现场督查,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积极到分包路段(区域)开展义务治脏工作。表现较好的单位有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发改委、市农科院、周口广播电视台、周口报业集团、市市场发展中心、市交通局、市地税局、市食药监局、团市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通过督查发现,省越调剧团、周口师范学院、人寿保险周口分公司、漯阜铁路公司等单位对义务治脏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责任路段(区域)不见执勤人员,有的单位执勤人员没有按照时间要求坚守岗位,有的单位提前结束活动,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小广告治理、垃圾清理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督查中发现,川汇区所属分包路段(区域)义务劳动整体氛围不浓,川汇区财政局、川汇区商务局、川汇区残联等单位表现较好,大部分单位都是有岗无人,未见义务劳动。
四、创卫工作进展情况
8月31日,河南省爱卫办派创卫工作专家,对中心城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专家组对中心城区重点路段和部位的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共提出3大项40余条问题。随后,督查组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分解,下发各区和相关单位,并要求各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创卫工作顺利开展。
周口市文明办
周口市爱卫办
周口市城管办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