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27003 D20181027007
群众反映情况:1、沈丘县城东办事处大于庄志远小学对面居民区有家养猪场,约有一百多头猪,猪粪乱倒,苍蝇乱飞,臭气熏人,大气污染严重。2、沈丘县东城办事处志远小学对面大于村内有一养猪场,气味特别大,猪粪乱排,乱流乱堆,臭气熏天,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编号D20181027003和D20181027007两个交办件反映的是同一个环境问题。该养猪场全称是沈丘县永喜养殖专业合作社,办理有营业执照。位于沈丘县东城办事处大于庄行政村,法人代表于永亮,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该养殖场建有沉淀池沉淀一座,人工干湿分离粪便,养殖废水流入沉淀池,粪便和养殖废水有专业车辆运输到农田。但由于厂址紧邻居民区,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味影响周围群众。
处理整改情况:调查组责令该养殖场7日内将猪舍内生猪转移完毕,并将猪舍粪便清理,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同时,对场区周围进行消毒、灭蚊等处理。沈丘县东城办、县畜牧局和县环保局等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养殖场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生猪转移到位,粪便污染清除到位,保障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对沈丘县东城办事处对大于庄行政村环保网格员于大郎实行诫勉谈话。
二、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27005 D20181027041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宁平镇双庙大队南地高桥旁边,有一淀粉厂,污水直接排到宁平沟河里面,臭气熏天,水污染严重”和“郸城县宁平乡双庙村南地有个淀粉厂,污水直接排入宁平河,河水污染严重,河水发臭,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通过核实,编号D20181027005和D20181027041号交办件所反映是同一企业的相同问题,现作并案调查,具体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红薯淀粉加工厂位于郸城县双楼乡徐老家行政村马庄和刘庄自然村,企业负责人刘子健,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利用农村土法进行作坊式淀粉加工,为期1个月左右。原料是自家种植和附近村民收购的红薯。该厂无任何相关审批手续,未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厂区四周皆是一般农田,无环境敏感点。生产废水排放至沉淀池,沉淀池约3000立 方米、无防渗,同粉渣不外排,发酵后气味发臭对周边影响较大。
郸城县双楼乡在开展乡镇环保问题排查时,10月24日上午已发现该厂存在的环保问题,并向该厂下达了停产拆除通知。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该厂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对其依法关闭拆除,同时做好沉淀池废水及粉渣的无害化处置工作,避免二次污染。下一步,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切实履行责任,要加大排查力度,做好源头管控,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理,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努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双楼乡党委研究给予负有属地环境保护监管责任的徐老家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徐克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27006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宁平镇郑庄行政村村西边有个大型垃圾场,建有十多年,县城的垃圾都往垃圾场里倒,堆积成山,臭味熏天,污染地下水,地里的庄稼都受到损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厂区有臭气情况属实。郸城县垃圾处理厂于2007年开工建设,经河南省环保局审批,2008年投入运营,主要负责郸城县城区生活垃圾的处理,改善区域环境卫生,实现垃圾减量化,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环保工程。设计日处理垃圾180吨,总库容109.4万立方米,按照要求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设计填埋整体高度为地面以上18米。厂区内臭味来源主要是垃圾填埋作业和调节池内的渗滤液。建设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地下水防渗,周边农作物长势正常未受影响。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垃圾填埋操作规程,覆盖防扬散、消毒灭蚊蝇虫、喷药防臭味做到各项环保措施落实等。厂区距离村庄较远,周边皆是农田,无环境敏感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后,原日处理城区生活垃圾约180吨,增加了乡镇处置量后目前约处理580吨。原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不能满足各项要求,继而对其处理设配进行升级改造,现技改已完成正在调试运行,效果良好,运行单位委托第三方对水质检测后自主验收、并按照要求完成在线监测及联网。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厂区有臭气的情况,郸城县要求该厂一是对垃圾堆体及时覆盖,加强灭蝇消毒防臭工作。二是下一步对渗滤液调节池加盖密闭,减少臭味散发。相关部门将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无。
四、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7008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王集乡北韩楼行政村北地有一家大型养猪场,猪粪直排到北地河中,污染河流,臭味难闻,影响前后村庄居民的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养猪场是太康牧原公司第十三养殖分场,负责人张杰,该场建于2016年底,占地650亩,现有猪舍144栋,现存栏65000多头,年出栏172000头。现有储粪场1260平方米方米,周围有围挡,储尿池16.5万立方米,上有黑膜覆盖,运转正常。东西南边北四面距村庄均超过500米。猪舍排气扇排出的空气,导致场区周边有臭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养殖场向河流内排污情况。
处理整改情况:调查组限该养殖场在5日内在猪舍出风口装上防臭网,并喷雾降尘除臭,降低场区周边臭味,在粪污收集中转池进行规范覆盖,以防臭味传播。猪舍内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的产生,保障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五、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27009
群众反映情况: 沈丘县冯营乡小高营行政村村西头有个养猪场,猪粪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河中,把河水堵死,臭气熏天,下游鱼虾全死,每天晚上八九点钟焚烧鞋,破衣服等制品,用于加热喂猪的泔水,焚烧后有塑料气味,污染严重,长达近五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养猪场是沈丘县冯营乡小高营行政村高连玉散养户,因清理猪粪便不及时,猪粪便流入到附近沟渠。该养殖户在家中喂养有2头老母猪和11头育肥仔猪。经常从饭店收集泔水作饲料喂养生猪,泔水在加热过程中产生异味,影响周围群众。
处理整改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联合调查组责令养殖户高连玉及时清理粪便并拆除了熬猪食的灶台,告诫其不得再拉泔水喂养,限20天内把猪进行出售。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沈丘县冯营乡政府对小高营行政村环保网格员高自宣实行诫勉谈话。
六、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7010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朱口镇向南两公里有个养猪场,臭味大,气味难闻,特别是早上下午气味比较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养猪场是太康牧源公司第十七养殖分场,负责人朱丹华,该场建于2017年底,占地216.5亩,现有猪舍40栋,现存栏32000多头,年出栏70000头。现有储粪场600立方米,周围有围挡,储尿池8.53万立方米,上有黑膜覆盖,运转正常。东边距后陶村730米,西边距苏庄村520米,南边距周寨村655米,北距大朱村535米,东北距田郑庄505米。但猪舍排气扇排出的空气,导致场区周边有臭味。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农牧局对其下达了行政指导意见书,责令该养殖场在猪舍出风口装上防臭网,并喷雾降尘,以减少场区周边臭味,在猪舍内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的产生,将粪污收集中转池规范覆盖,防止臭味传播。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太康县朱口镇对网格长朱发勇、郑清森全镇通报批评。
七、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27011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丁村乡洪山行政村洪山村东组,有一个无名小厂,(老板叫张献礼),不知道厂生产的什么,气味非常难闻,好像焚烧塑料的味道,该厂存在一年多的时间,影响村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无名小厂位于郸城县丁村乡洪山行政村洪山村村民张德献家中,利用废旧塑料经过加热、切割、冷却等生产工艺造粒,属家庭式生产塑料颗粒作坊,于2018年2月份开始生产。丁村乡政府和环保部门在9月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厂违法生产污染环境,随机对其进行查处,对其拆除。此次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部分机器已拆除。
处理整改情况:郸城县依法对该厂关闭拆除,两断三清,目前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将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机制,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发现一起查处取缔一起,狠抓落实,严肃追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效。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丁村乡党委给予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洪山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张心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八、周口市扶沟县 编号:D20181027013
群众反映情况:扶沟县北关环保局对面有个皮革厂,气味难闻,呼吸空气时感觉头痛恶心,皮革厂周围居民多次反映无果,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该皮革厂全称是扶沟县德瑞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方夏楠。2018年6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第三十三批D410000201806290071号群众举报件反映扶沟县德瑞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中排放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当时该公司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气体、氨气等其他气体是通过喷洒加拿大进口的皮革专用SRC除臭剂进行处理。县环保局曾委托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周边空气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硫化氢和氨气浓度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二级标准,但仍存在一定气味,周边部分群众仍反映其污染问题,企业表示愿意按照群众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扶沟县环保局作为监管部门,与村民代表和扶沟县德瑞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有同意该公司整改合同。县环保局积极督促该公司进行深度治理。7月8日,该公司委托河南天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共投入整改资金898303元,进行深度治理。10月17日,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周边空气进行了监测,根据检测结果显示:硫化氢和氨气浓度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二级标准。
处理整改情况:扶沟县将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责任追究情况:无
九、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27016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南丰镇,镇东南丰环城路上路边沟内有大量生活垃圾,晚上看到从医院出来的垃圾车往沟内倒粪便,臭味非常大,污染空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存有生活垃圾的路边沟是南丰镇南丰行政村东环路路边的一条自然沟,长约一公里左右,个别低洼地方有水,存有附近居民随意倾倒的生活垃圾两处。一个月之前,医院有在此处倾倒生活垃圾现象,当时南丰镇党委政府立即对医院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不再有此类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当地政府一是组织人员对两处沟旁的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清运。二是加强垃圾管理宣传,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三是责令医院与保洁公司签订协议,配备垃圾桶,负责定时定点清运。下一步,当地党委政府将切实负起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大乡镇环保问题排查整治力度,落实乡镇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的,切实保障群众环境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南丰镇党委给予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南丰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师清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十、周口市川汇区 编号:D20181027017
群众反映情况:周口市川汇区周口大道与太清路交叉口,中瀛环保焚烧垃圾,气味难闻,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公司近年来曾因渗滤液处理站密闭不严,以及在阴雨天气不利于气体扩散条件下进行清理垃圾池底泥和停炉检修等原因,出现过不能有效控制异味外溢,出现间断性的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的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2018年6月7日至8日,该公司委托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对公司垃圾焚烧炉焚烧工艺、烟气净化工艺以及焚烧炉运行工况、烟气排放指标等进行把脉问诊,并根据专家意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该公司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已根据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出具的“生产现场异味问题和控制”措施,加强运行管控过程中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操作,不断提升运行人员的操作能力,确保现场设备的完整性,解决异味问题。生活垃圾的运输采用新型密封、防渗漏、自动装卸的专用车,实现清洁运输;垃圾运输车随到随卸,通过自动门将垃圾倾倒进密闭式的垃圾池中;主厂房为封闭式厂房,渗滤液处理站密闭加盖,产生的臭气引到垃圾仓通过焚烧炉焚烧分解。
按照川汇区2017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的通知,该公司南侧300米外的李多楼社区和北侧300米外的后李多楼社区已经纳入棚户区拆改范围,目前95%以上居民已经签订搬迁协议,拆迁完成后,问题将有效缓解。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一、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27018 D20181027039
群众反映情况:1、李老庄乡曹洼村南边林场里面有个防水卷材厂,厂内有锅炉,气味难闻,离居民区比较近,熏得睡不着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2、李老庄乡曹洼村儿向南林场里面有个防火卷材厂,熬沥青的时候气味大,影响村民正常休息,现在白天不生产,晚上有时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受理编D20181027018和D20181027039交办件反映的是同一个环境问题。该防水材料厂全称是沈丘县金刚防水防腐材料有限公司,法人田立功。该厂位于沈丘县李老庄乡曹洼行政村南,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环评批复文号周环审【2016】054号,该公司2016年3月建成投产,产品为防水防腐材料(卷材)。主要生产原料:沥青、滑石粉等。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为沥青融化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外排。2018年4月份,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处理设施的电机损坏,废气未完全收集,影响周围群众的现象,立即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从查处后,未发现该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联合调查组责令该公司整改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待整改完成后,必须在群众的监督下,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外排废气进行监测达标后方可再生产。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二、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27019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八里井村,村东北角程庄杜庄有两个垃圾站,空气污染,臭气熏天,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八里井村村东北角程庄杜庄有两个垃圾站”实际为沈丘县蓝天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卞路口乡杜庄行政村,法人董钰文。 2018年6月份,在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期间,因“臭气”问题被群众举报后,该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采取了填埋垃圾当天黄土覆盖、定期喷洒除臭、消毒剂等措施,并对监管不力4名驻场监管人员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的处分。针对群众再次反映“臭气”的问题,经分析,是由于垃圾车在运输、卸车和机械压实过程中产生恶臭气味散发后影响周围群众。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联合调查组责令该公司对垃圾运输车辆进出场喷洒药物,对通往的道路实施流动喷洒药物,并利用洒水车对通往的道路实施湿法降尘、同时,要求监管人员实行驻厂监管制度,确保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三、周口市 扶沟县 编号:D20181027024
群众反映情况: 扶沟县白潭镇,镇上有个蔚扶太河,河水较脏生活垃圾多,臭气熏天,河两边有多家养猪场,猪粪直排河里无人管理,大气、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蔚扶太河仅流经扶沟县江村镇,不经过白潭镇。在白潭镇镇区北头只有一条红旗渠,为农业生产灌溉渠(不是尉扶太河)与开封市尉氏县交界,上游与贾鲁河相连。由于近几年连年干旱,贾鲁河水位较低,河水无法进入红旗渠,红旗渠内的水近似死水,日久产生有异味。红旗渠流经白潭镇白潭村段实际有2家养猪场,其中一家养猪场业主卢富彬,2012年11份建场,养殖190头生猪;另一家养猪场业主王永安,2017年3月份建场,因生猪价格不稳定,一直闲置。直至2018年10月15日开始装栏,现存栏生猪300头左右。在扶沟县6月份开展的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期间,白潭镇政府已对以上两家养猪场排污口进行封堵。且以上两家猪场各有一个大油罐用于尿液厌氧发酵,尿液经过发酵后用抽粪车抽出用于农田灌溉。不存在养猪场粪水直排红旗渠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扶沟县相关部门已出动人员和机械对红旗渠内的垃圾、杂草进行清理,并利用上游贾鲁河水进行活水冲洗,把原来的死水稀释冲刷走,减少异味。同时,对已封堵的养猪场原污水排放口用水泥、沙子、石子进行加固,并要求每个养殖户再建一个高标准沉淀池,经沉淀后的粪水进行农田综合利用。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四、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27027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宜路镇,于寨行政村于晶庄有鑫商砼站,扬尘和噪音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郸城县有鑫商砼有限公司位于郸城县宜路镇于寨行政村小董庄,法人代表齐秀英,年产3万立方商砼项目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住建部门批复,项目出具由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未经过公告公示。虽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通过第三方资质公司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但距离幼儿园约150米,实际存在扬尘和夜间生产噪音扰民的情况。
处理整改情况:郸城县已对其依法关闭拆除,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对该行业执法检查力度,举一反三,督促乡镇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宜路镇党委给予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于寨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于风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十五、周口市川汇区 编号:D20181027029
群众反映情况:周口市川汇区人民路东段工农路北段中心医院附近,路边饭店,将生活垃圾污水乱倒在大路上,特别是晚上,路上污水多,脏乱差,希望尽快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举报的地点位于川汇区人民路与工农路交叉口东侧路南小吃市场入口,在小吃市场前的人民路上有二个主干道雨水井口(雨水口50*80),环卫部门在路边放置有垃圾筒,附近个别饭店直接将污水倒入雨水口,造成污水抛洒,现场调查时路边有长形积水。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进行了深入宣传,做好思想教育,并与附近商户和小吃摊主重新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同时,对该区域垃圾筒、栏杆及地面开展大清扫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再发生路上及污水口附近脏乱差现象。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六、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27030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纸店镇史庄行政村,集体生活垃圾乱倒无人清理,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沈丘县纸店镇史庄行政村有三个自然村12个村民组,共计2500余人,购置有垃圾桶30余个,聘请保洁员6名。生活垃圾处置方式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转运模式。通过实地查看,发现该行村存在有部分垃圾清理不及时及秸秆、杂草乱倒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纸店镇政府责令史庄村两委干部安排专人负责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干净。下一步将加强村保洁员管理,做到垃圾日清日运。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沈丘县纸店镇政府纪检委对史庄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环保网格监管员唐文勇实行诫勉谈话。并按照垃圾保洁管理制度,扣除史庄村保洁经费500元。
十七、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027033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产业集聚区黄庄行政村,昌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以鸡血,鸭血,骨头,鸡毛粉碎做成饲料,大气污染严重,影响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通过核实,此交办件与第四批D20181026050号举报内容为相同问题,已办结。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厂为淮阳县昌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王店乡彭老家村西100米路北,占地30亩,法人孟申,企业负责人梁诗良。主要经营膨化血粉,原料为干血块,工艺为粉碎——高温膨化——加工成品。该企业在生产中按照环评要求建有治污设备,光伏脉冲处理系统一套。生产中产生的气体经过光伏脉冲处理系统,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内气味较重,生产的原料及成品都在库房内,未发现堆到院内。
因设备故障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该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向淮阳县环保局申请了停产整改报告,停产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到11月1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调查组要求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待整改结束后,经第三方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处理整改情况:该公司已对产生气味工序进行了整治密闭,定期打扫车间内卫生,并购置了清扫机和清洁剂。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八、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7034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逊母口镇五所楼行政村老庄自然村有一塑料颗粒厂,它们所排出的废水,把我们周边的树木都淹死了,白天不生产都是夜间生产,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塑料颗粒厂在被群众举报前,已被镇、村排查发现。逊母口镇政府立即会同太康县环保局对该厂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执法人员对该厂采取了断电措施并拆除部分设备。接到此次交办件后,调查组再次实地勘察,经查,该企业至今未恢复生产。
处理整改情况:目前已经按“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厂取缔到位,下一步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行政村进行日报告,进一步加强监管,防止反弹。同时,对全镇辖区再次进行排查,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九、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027036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湖东路北段道路施工防尘措施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严重,夜间工作噪声比较大,影响居民休息。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湖东路北段道路施工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施工现场围挡未100%设置,局部有空缺处;二是土方施工时未实施100%降尘,挖掘机多,雾炮机配置不足,出现局部降尘不到位;三是施工现场裸露土方未100%覆盖,存在局部裸土未覆盖,有扬尘污染现象。通过实地调查,未发现施工单位有夜间施工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一)淮阳县相关单位对施工单位下达扬尘污染防治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限3日内完成,报监理和控尘办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责令施工单位将围档设置完全,并增加雾炮机,在土方施工时做到100%降尘作业。同时,对局部裸露的土方覆盖完全,达到扬尘治理7个100%标准要求。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7038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转楼乡和张村南地有个养猪场,臭味较大气味难闻,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希望引起领导重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猪场是太康牧原公司第十二养殖分场,负责人胡东晓,该场建于2016年底,占地341亩,现有猪舍74栋,现存栏40000多头,年出栏100000头。现有储粪场600立方米,周围有围挡,储尿池10万立方米,上有黑膜覆盖,运转正常。东西南边北四面距村庄均超过500米。但猪舍排气扇排出的空气,导致场区周边有臭味。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农牧局对其下达了行政指导意见书,责令该养殖场在猪舍出风口装上防臭网,并喷雾降尘,以减少场区周边臭味,在猪舍内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的产生,将粪污收集中转池规范覆盖,防止臭味传播。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太康县马头镇对网格长崔印宾全镇通报批评。
二十一、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27042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育新路北段有个煤泥厂,煤泥在厂内晾干,没有任何防尘措施,风吹后煤尘乱飞,空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煤泥厂位于城郊乡王楼行政村、丹成大道路北,负责人张进,经营煤泥。由于该厂未采取覆盖等防扬散措施,粉煤灰风干后,造成粉尘乱飞,污染环境。在被群众举报前,该厂已经被当地乡镇排查环保问题时发现,要求其尽快清除煤泥,土地进行复耕,并采取了断电断路措施。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该厂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经营,并立即清除物料,目前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切实负起责任,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导向,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环境质量。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城郊乡党委给予王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罗明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二、周口市扶沟县 编号:D20181027045
群众反映情况:扶沟县大新镇西两公里外路南有个搅拌站,紧邻敬老院,装卸水泥时,灰尘大,扬尘污染严重,灰尘刮到麦地里,影响小麦生长。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搅拌站全称是扶沟县盛泰商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卫峰,该公司院内路面抛洒有砂子、石子、水泥等物料,清扫洒水不及时,车辆过往时有起尘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扶沟县相关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厂区地面积尘和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扶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扶沟县盛泰商砼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公司已对部分未覆盖的物料进行全部覆盖,对院内路面一天三次清扫洒水,对出入的物料运输车辆进行喷淋冲洗。
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扶沟县大新镇纪委对寺后刘行政村支部委员陈当阳实行诫勉谈话。
二十三、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027049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四通镇红绿灯北600米路东有两个家具厂,每天长时间喷漆影响居民正常生活。2、淮阳县四通镇红绿灯北600米有个搅拌站,罐车行驶时造成尘土飞扬,无任何防范措施,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两家家具厂分别是:“夏有政家具店”和“毛老大家具厂”,其中:夏有政家具店位于四通镇红绿灯北600米路东,法人代表兰彩梅,于2010年开始经营,主要以半成品在店里加工、免漆板组装销售为主,该家具店院内北侧有一喷漆房,但早已废弃,现在改为仓库使用,现场检查时未见有喷漆迹象。
毛老大家具厂位于四通镇红绿灯北600米路东,法人代表毛本中,于2016年投产经营,建有两个喷漆房,属于加工生产销售一体化经营。
四通镇红绿灯北600米的搅拌站,现场检查罐体已经拆除吊下,没有生产,造成尘土飞扬原因主要是村庄中间有一条未硬化的土路,罐车进出停放时造成扬尘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调查组已对两家家具店采取断电措施,并将毛老大家具厂的喷漆房拆除。同时,责令搅拌站负责人对搅拌站周围洒水,防止罐车出入停放时造成扬尘。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与四通镇镇政府联合加强监管,做好后督查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四、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027050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临蔡镇西常楼村西北角有个养鸡厂,离村庄较近,粪场在鸡场外面的耕地里,没有任何防范措施,臭味大苍蝇特别多,村民不敢开门,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养殖场位于临蔡镇常楼行政村西常楼自然村,法人代表常志强,2002年建场,占地12亩,年存栏1.2万只蛋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距离村庄较近,养殖废水长期未还田利用,鸡粪露天堆放,晒粪场无防雨淋、防溢流措施 ,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调查组通过全面细致排查和分析研判,认为该养殖场无法满足治污要求,决定对其进行关停。截止10月30日,养殖场内的1.2万只蛋鸡全部销售处理完毕,鸡粪和污水池内暂存的粪物也已清理完毕。
下一步淮阳县将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力度,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对畜禽养殖业主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养殖业主的污染治理意识。强化对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技术指导,督促养殖场严格按照要求,建设粪污处置设施,达到粪污无害化处理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养殖场的监管,开展全县养殖业污染专项督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乡镇纳入目标考核,对出养殖污染现象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五、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7052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张集乡夏楼村西地311国道,商周高速四通镇下站口西200米路北有个普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晚上生产废铁粉碎加工合成颗粒,异味大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太康县晋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金属(不含危险废弃物)、纸制品收购,废铁破碎及分选。有营业执照和有县发改委备案证明,有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表,但生产切割过程中,确实有异味产生。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此现象,执法人员加大对该企业夜间监管力度,并要求该公司将加工废铁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至高空,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太康县张集镇对网格长夏国生实行诫勉谈话。
二十六、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27053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钱店镇,钱店二中食堂,污水排入二中东沟内已有两年,现在沟内污水发黑发臭,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郸城县钱店镇第二初级中学位于钱店镇杨寨行政村,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师生近900人。排放的污水主要是该校食堂产生的洗刷废水和学生洗刷用水,每天约10吨,直接排放到校园外东侧的自然沟,导致沟内污水发黑发臭、污染环境。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当地政府一是组织人员对立即排污沟清淤回填,实施雨污分流,建设两座沉淀池,确保生活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学校花草灌溉,定期清理,确保不外排。同时,责成该校要切实负起责任,举一反三、严格落实“ 三管三必须”综合监管责任制。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钱店镇党委政府对郸城县钱店镇第二初级中学校长杨晓飞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警示。
二十七、周口市东新区 编号:D20181027054
群众反映情况:东新区大成路与百米大道交叉口往北一公里处,路东盛和家园小区,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10月27日下午2时盛和家园三期1#楼东单元二十二层混凝土开始浇筑,原计划于晚7时施工完毕,但因浇筑过程中机械故障,晚9时方恢复浇筑作业,考虑主体结构施工混凝土需连续浇筑,一直施工至晚上11时,导致噪声扰民。
处理整改情况:周口市东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立即对盛和家园项目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作业时段开展施工,如无特殊原因,混凝土浇筑等需连续作业工序均于上午进行,同时,派专人对该工地进行夜间监管,坚决杜绝夜间施工扰民现象。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八、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027055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豆门乡施楼村,村东头有个七层楼,北400米处,东200米有个坑塘,前两年村里面生活垃圾倒在坑塘内,今年过完年后在坑塘垃圾覆盖了一层土,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坑塘位于豆门乡马楼行政村施楼村内,面积约五亩,因周边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淡薄,长期向坑塘内倾倒生活垃圾,导致坑塘边缘垃圾较多,最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处理整改情况:接到交办件后,2018年10月28日下午,淮阳县豆门乡政府联合相关部门,租用两台运输车辆、两部挖土机械,对坑塘内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淮阳将加强监管力度,设置标语警示牌,安排专人检查,及时纠正附近村民乱倒垃圾的行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九、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7056
群众反映情况:周口市太康县五里口乡李大庄村内,有七、八家猪场,猪粪乱流乱排,臭气熏天,蚊虫满天飞,无任何防范措施,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水和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通过现场核实,李大庄村区域共有5个猪场,目前因养殖业市场不景气,经济效益日益下降,均已自愿不再经营。其中:李陆军猪场,占地约2亩,2栋猪舍,现已把生猪出售,猪圈扒拆完毕;李庆喜养殖场,共养母猪4头,仔猪9头,正在扒猪圈,现已清圈;李立新养殖场现有母猪3头,21头仔猪,占地约1亩,正在卖猪扒猪圈;李兴庆养殖场,占地1.4亩,现有母猪17头,仔猪20头,育肥猪90头,正在卖猪扒猪圈;李威猪场,占地约1亩,母猪10头,仔猪52头,育肥猪50头,正在卖猪扒猪圈。上述五家养殖户均表示待现有猪出售完毕,就不再经营养殖。
处理整改情况:联合调查组已责令这五家养猪场陆续拆除,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太康县五里口乡党委给予乡包村干部李世伟,李大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庆道党内警告处分。
三十、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027059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民生街实验小学家属院楼下有一个卖油炸食品的店面,白天不生产,晚上两三点开始油炸食品,到五点就不干了,在炸制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直接排放,油烟味非常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食品店位于淮阳县民生街实验小学家属院楼下,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处理整改情况:淮阳县联合调查组对该食品店进行了集中治理。目前,食品店的油炸设备已清理。下一步,将加强对该经营户的油烟排放监督,杜绝油烟污染现象再次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无。
三十一、周口市项城市 编号:D20181027001 D20181027057
群众反映情况: 1、项城市永丰乡大靳大队李庄村西有一个大型养殖场(良信猪场)离村庄不足100米猪场的猪粪污水排到猪场外东边的池子里,池子上面没有盖子,露出堆放,特别是夏天的时候苍蝇、蚊子特别多,严重影响村民健康。2、项城市永丰乡大靳大队,李庄村村西有个养殖场,离村庄50米污水乱排到养殖场往东被挖的河沟内,蚊虫多,有异味,影响村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通过核实,受理编号:D20181027001和 D20181027057号反映内容雷同,现作并案查办处理,具体查处情况如下: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养殖场位于项城市永丰镇大靳行政村李庄自然村西侧,无环评手续。占地面积约4亩,有猪舍60间,现存栏育肥猪300头,场内没有任何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在养殖场西侧院内墙外有一条长约20米、宽2米、深2米的污水储存池,养殖污水外排入田间生产沟内,储存污水的生产沟有一段(大约50米长)用彩钢瓦覆盖,另外一段露天储存。排入点离附近居民区较近,粪便晾晒场没有密封,气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处理整改情况:项城市永丰镇政府对该养殖场下达了限期关闭、搬迁通知书。限一周内完成清圈、搬迁任务,逾期将对其强制搬迁。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项城市永丰镇党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永丰镇大靳行政村监委委员、环保监督员靳中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十二、周口市项城市 编号:D20181027014
群众反映情况: 项城市南大街南头春天鞋业,厂里边噪音太大影响到楼上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春天鞋业是一家批发零售鞋的门店,不是加工厂,位于项城市繁华商业步行街南大街南头,负责人杨玉平,营业面积约60平方米,因该店周末促销,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音量过大,产生噪音给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处理整改情况:项城市环保局于2018年10月27日下发了“关于督促项城市公安局解决城市市区内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噪音污染问题的函”,环保局联合公安和所属办事处人员对整个辖区的噪音污染进行了治理,现场责令店铺关闭并撤掉音响。
责任追究情况:无。
三十三、周口市西华县 编号:D20181027020 D20181027021 D20181027022
群众反映情况:西华县奉母镇后于王村,村西头路南有家家具厂,路北有家家具厂占地15亩,生产沙发扶手,家具厂喷漆离学校较近,有六七年了,气味难闻污染严重;西华县奉母镇后于王村村西头有家家具厂,离学校较近喷漆,气味难闻,过往行人都能闻到,长期生产有八年左右;西华县奉母镇后于王村村西头有个家具厂,喷漆,污染严重,离学校较近,气味难闻,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分别是:1.西华县奉母镇铭程弯曲木扶手厂,位于西华县奉母镇后于王村村西头路南,法人代表程心想。2.西华县奉母镇廷垒家具厂,位于西华县奉母镇后于王村村西头路北,法人代表刘廷垒。两家企业都办理有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均安装有防治污染设施,喷涂线建设有一套过滤箱+UV光氧催化+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下料、打磨工序由管道链接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未生产,但都未设置危废临时处置间和危废明显标志,没有与有资质公司签订危废转运合同。执法人员在西华县奉母镇铭程弯曲木扶手厂发现厂区有一套热压机设备与该厂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不符。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西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西华县奉母镇铭程弯曲木扶手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加大对两家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无。
三十四、周口市西华县 编号:D20181027023
群众反映情况:西华县县城东风运河通城而过,河水不通,臭味熏天,蚊虫叮咬,河水脏乱,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西华县东风运河是1957年开挖的人工运河,位于西华县城区北部,西起颍河,东至贾鲁河,全长10公里,在县城内长约3公里,流域面积4平方公里。
东风运河于2018年2月经过公开招投标,由河南中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招投标结束后,施工单位迅速进入施工现场,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清淤、截污、护坡、增绿、造景”的方案进行施工。
东风运河综合整治范围为西起双狼沟、东至贾鲁河段,共计2.92公里,红线宽度为77米(其中包括河道24米,13.5米的沿河绿廊,6米沿河观光路,3.5米人行道,3.5米绿化控制带,共约22.484万平方米,不包括河北岸25米待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22.36万平方米,约335亩。建设内容主要为:河道清淤量201838立方米;绿化景观88768平方米;河道填方120928.9立方米,挖方5356立方米;下边坡防护5840米,面积约为18950.8平方米;生态边坡(河道生态修复)长5840米,面积约为26496.08平方米;道路桥涵工程5000米等及相关配套设施。
西华县城管局具体负责东风运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于2018年2月开始动工建设,截至目前,已铺设污水管网2970米,截污纳管工程已全部结束。12个主市政排污管道及88个沿岸群众私接排污小管道已全部接入排污纳管主管道,东侧倒虹吸已完工。河道清淤工程施工已经开工,现已清淤约13000立方,预计将于11月10日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东风运河引入清水。目前,东风运河施工正在稳步进行施工,河道内几乎没有污水,不存在河水不通和污染严重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无。
责任追究情况:无。
三十五、周口市 西华县 编号:D20181027043
群众反映情况: 西华县西华营镇于韩村东头路南有个商砼站,(于韩商砼),商砼站内砂石物料露天堆放,无任何覆盖,扬尘污染严重,夜间生产噪音大,无任何手续,运输物料车辆进出时道路扬尘比较大,请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西华县于韩商砼有限公司,位于西华县西华营镇尹庄行政村于韩村东头路南,法人代表吕景堂。该公司建于2016年3月,占地面积10亩。办理有年产2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营业执照。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但场内堆放沙石原料覆盖不完善,未建密闭式料仓,周边围挡及喷淋设施损毁未使用。
处理整改情况:西华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西华县环境保护局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该商砼站的监管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西华县住建局对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高兵实行诫勉谈话,西华营镇党委对尹庄村党支部书记尹心来实行诫勉谈话。
三十六、周口市项城市 编号:D20181027047
群众反映情况:项城市产业集聚区红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厂生产时厂区外产生很多黄色漂浮物,影响居民正常出行和生活,反映情况者拍的有视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企业全称是周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项城市产业集聚区经五路与纬三路交叉口,占地面积148452平方米,企业环评手续于2015年1月15日通过周口环境保护局批复,厂区内建有八栋车间,车间未安装设备,无生产迹象。群众反映的厂区内外产生很多黄色漂浮物,是由于个体户王伍学临时租赁该公司的车间,车间内堆有刚采摘的花生,筛选机器在花生筛分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扬尘和漂浮物,对周围环境造成了影响。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该厂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立即停止运行,限期一天拆除筛分设备,将花生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及时处理,妥善处置。目前设备已拆除到位,废物已清理干净。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项城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给予周口红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三十七、周口市西华县 编号:D20181027048
群众反映情况:西华县艾岗乡铁炉村,村西边有两个生活垃圾堆,常年无人清运,臭味大。铁路村南三公里营河,东两公里清流河,北一公里团结沟,三条河道已经被污染几年,河水脏臭。反映情况者说是许昌造纸厂造成的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通过实地核查,艾岗乡铁炉村村西边有确实两处生活垃圾堆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联合调查组对铁炉村南三公里营河(实为颍河)东两公里清流河、北一公里团结沟进行排查,未发现河水收到污染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艾岗乡铁炉村村生活垃圾堆放问题,当地政府已组织人员清理完毕。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县域内河道的管控和排查力度,确保辖区内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责任追究情况:无。
三十八、周口市项城市 编号:D20181027051
群众反映情况:项城市付集镇曹营行政村,有个防水材料厂,该厂新建半年,现在还在生产。位置在曹营村村部东南角大概300米处,加热沥青过程中产生的气味非常难闻,大人小孩子都受不了,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卷材厂名称是项城市付集镇顺源卷材厂,位于项城市付集镇曹营村南头,是一家生产防水卷材的企业,法人代表靳荣环。该公司主要产品为SBS防水卷材,主要原辅料为沥青、滑石粉、无纺布、胶粉。因该厂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完全落实便投入生产,产生异味,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映较大。
处理整改情况:因该厂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项城市环保局已对其下达了“关于责令项城市付集镇顺源卷材厂停产整改的监察通知”。要求企业按照环评批复逐项整改;,在停产整改期间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如再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立案查处。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项城市付集镇党委决定对曹营村行政村包村干部李继生同志实行诫勉谈话。
三十九、周口市项城市 编号:D20181027058
群众反映情况: 项城市高寺镇娄堤大闸西,七八里处路南有一个防水卷材厂,路北有个厂,不知道里面生产什么,早上晚上两个厂生产过程中产生难闻的气味,好像沥青的味道,空气污染比较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项城市高寺镇大闸西七八里处无任何企业,东有两家企业,其路南是盛隆建材(河南)有限公司,路北是原项城市姿雅纺织厂(已倒闭),现有三家企业使用该厂房,分别是:项城市海杰建材有限公司、项城市禹帆建材有限公司、河南省金林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通过核查,盛隆建材(河南)有限公司批建不符,项城市环境监察大队已在2018年8月22日对其下发了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
项城市海杰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进行砂石、石子、仓储配送,不涉及异味废气。河南省金林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正在安装脉冲除尘设备,不涉及异味废气,但院内存有废铁。
项城市禹帆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生产线和仓库封闭不到位、集气罩收集不完善等问题,公司现有大量成品及原料堆放在厂区库房内,兼之库房密闭不严,导致周边空气环境弥漫沥青异味。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上述企业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责令项城市禹帆建材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停产整改措施,待整改完成经环保部门核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对盛隆建材(河南)有限公司下达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责令立即停产,完善手续,否则将对其立案处罚。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项城市高寺镇党委决定给予陈楼行政村村主任、巡查员张黎明同志警告处分。
四十、周口市鹿邑县 编号:D20181027025
群众反映情况: 鹿邑县涡北镇,董楼向南到鹿邑县工业园区处两公里道路未修但是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路段属于鹿邑至贾滩镇的乡间道路,属于村与村之间的土路。县产业集聚区按照6个100%的要求,已经对该路实行了降尘措施。但撒水多时,造成道路泥泞,给过往行人带来了不便;撒水少时,由于天气干燥,水分蒸发快,达不到降尘效果。该道路未整修的原因,一是县产业集聚区已划入县城规划区内,“村村通”修路工程未向产业集聚区分配指标,致使该路段年久失修;二是由于该路段中间有一段县城输往贾滩镇的高压线路属于国控线路,上级供电部门高压线路规划未批复,高压电线杆没有拆除,道路未能整修。
处理整改情况:鹿邑县已协调上级供电部门,计划对影响道路施工的高压电线杆在本周内完成迁移。同时,由该道路中标施工方首先对道路两侧进行封堵,抑制扬尘,并立即开工建设。
责任追究情况:无。
四十一、周口市经济开发区 编号:D20181027026
群众反映情况: 周口市川汇区五一路与莲花路交叉口麒麟建材城东,紧邻五一路宝兴烤漆房喷漆,污染严重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烤漆房无环评手续,无营业执照,无污染防治措施。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周口市经开区环保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当即对该烤漆房设备予以拆除。下一步将对其进行跟踪管控,严防反弹。
责任追究情况:无。
四十二、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7026
群众反映情况: 太康县二环路永兴医院对面有一个龙源纸业,污染空气严重,往地下排放污水,地下水已经被污染,方圆几公里地下水几乎不能饮用。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该企业空气污染严重情况属实。现场调查时,在厂区内确有轻微气味产生。但通过调阅该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每季度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气体现场检测记录,所监测无组织气体均在标准范围之内。
该公司建有一座日处理量15000立方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市环保系统联网,2016年1月3日该公司废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太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企业水污染治理项目2009年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豫环审【2009】59号),2013年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验收合格,2017年周口市环境保护局为企业颁发了排污许可证。通过核查,未发现废水直排污染地下水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龙源纸业异味气体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中的水解酸化池、集水池、初沉池、物化污泥浓缩池、生化污泥浓缩池、物化污泥池、生化污泥池及污泥调理罐。为了防止气体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该企业近年采取了以下措施消除气味:
一是对水解酸化池进行改造,新建一座3800立方全封闭水解酸化池,对新建酸化池气体进行集中收集处理,以杜绝气体散发。二是2017年10月对集水池、初沉池、生物化污泥浓缩池、生化污泥浓缩池、物化污泥池、生化污泥池及污泥调理罐进行封闭加盖封闭,将气味进行集中收集,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法进行处理,臭气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三是由敞开式储水池改为密闭式白水塔,对厂区部分敞开式明渠改为密闭管道输送。四是扩建800平米隔膜式板框压滤机两台,板框压滤机所压泥饼干度达到55%左右,由专用车辆运至锅炉进行燃烧,解决了污泥产生气味的问题。五是在原料堆放区域加盖堆放棚,解决了原料在堆放过程中产生气味的问题。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太康县环保局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集聚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汪佳进行诫勉谈话。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