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访市人大代表张文娟
来源: 周口日报 时间: 2021-06-15 09:16:5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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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工作,对于促进地方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文娟,发表了关于进一步科学选取地方立法项目、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与看法。

张文娟说:“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职权,紧跟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相继颁布实施了《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五部地方性法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保驾护航,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关于科学选取地方立法项目,张文娟认为,一定要把顺应新时代新要求、紧密结合地方实际与呼应人民群众关切结合起来,自觉把地方立法工作放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对此,张文娟进一步介绍:“今年是周口市营商环境提升年,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出台《周口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为市场主体营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助力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提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目前,《周口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历经多次调研论证、反复修改、精心打磨、数易其稿,即将进行第二次审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当被问及《规定(草案)》中有哪些具有本地特色的创新条款时,张文娟说:“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在省人大常委会要求不重复、上位法较为细致、立法空间较小的情况下,立足小体量、小切口,不搞‘大而全’,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着力规范、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比如《规定(草案)》第十五条规定了企业首席服务官制度,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选派市(县)级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重点项目和企业的首席服务官,针对重点项目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提供精准化服务,包括惠企政策宣传、安全环保提醒、企业问题协调等。这就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遇困难,有人管。在意见征集座谈会中,企业对这一制度设计给予了高度评价。”

张文娟从自身履职经历出发,向记者谈了作为一位人大代表、一名法律人的切身感受:立法汲取民意,才能利于良法善治。地方性法规,只有紧扣我市中心工作,回应群众呼声和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才能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才能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周口高质量发展大局。记者 吕冰汝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