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周口市群众举报件办结信息后续公示(10月11日)
来源: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2021-10-11 09:48:5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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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批  2021年101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4200035

扶沟县东关大桥扶沟县环保局,员工工资低,每月1840多元,工龄29年,单位拖欠退休金,技师工资迟迟未发放。

 

扶沟县

其他

(一)关于反映员工工资低,每月1840多元,工龄29年,单位拖欠退休金问题

由于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原扶沟县环保局)人员多、编制少,三定方案虽为全供单位,但财政供给一直按差供执行。2017年开始补缴职业年金时,单位应缴纳部分810663.52元无力承担,一直无法完成职业年金上缴任务。

根据全市环保垂直改革工作要求,2020年以前年度发生的财务、债务等问题均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扶沟县环保局已于2020年3月向县政府申请2017年5月-2019年5月职业年金单位应缴部分费用报告,但此项费用一直没有落实,导致无法完成职业年金补缴,单位12名退休职工,无法核算新工资待遇,全部按2014年9月工资标准发放。

    (二)关于反映技师工资迟迟未发放问题

经核实,目前,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获得技师资格职称的共21人。其中,2009年聘岗1人,完成工资套转;2013年聘岗6人,完成工资套转。由于受技师岗位数量限制,其余14名获得技师职称资格人员无法聘岗。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第三项第17款推动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择优聘用。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勤技能人员聘用到相应工勤技能岗位:

(1)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

(2)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有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工龄满30年,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2020年10月,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有7名获得技师资格职称人员符合以上情形之一,不受岗位限制完成聘用和工资套转工作。但仍有7名已获得技师资格职称人员不具备以上三种情形的任何一种,不能进行聘岗和工资套转。

基本属实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干部职工职业年金单位应补缴部分81.07万元,扶沟县财政局已于2021年7月7日拨付到该分局账户,7月9日,该分局通过财政来入支付系统将财政应缴部分81.07万元录入到扶沟县职业年金账户(中行周口扶沟县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9月24日,财政应缴部分81.07万元已到达县职业年金账户(中行周口扶沟县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单位职工个人应补缴部分1019856.12元已于9月3日完成缴纳工作。10月9日,该分局退休人员工资重新核算工作已完成,将按时发放,并补发以前年度未足额发放工资。

关于7名已获得技师职称未聘岗人员,目前仍不具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规定的聘岗条件,无法办理聘岗和工资套转手续。

 

(第十四批  2021年101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

X2HA2021044200022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系统垂直改革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反映情况如下:1.全市环保系统人事档案已经人社、编办、组织等部门审核,但不同意接收,交由生态环境局保存,市三定方案没有下发。2.工资从2020年1月份开始到现在由市财政局预拨没有核定,工资没有完全发放到位。3.从2016年至今未完成改革任务,造成县市区环保人员工资不能正常晋级进档,生病住院的不能正常报销医保,买房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领取遗属补助的领不成等。4.人事冻结后干部也5年没有提拔交流,严重影响环保系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工作一直无法推进。

 

扶沟县

其他

(一)关于反映全市环保系统人事档案已经人社、编办、组织等部门审核,但不同意接收,交由生态环境局保存,市三定方案没有下发问题属实。

    2016年4月份以来,省、市逐步启动了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相继出台了一些列文件和配套措施,我县编制、人社、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稳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工作,按时上报有关人员、经费、资产等相关信息,并于2019年4月,根据市环保系统机构改革方案,完成了单位挂牌,更名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2020年1月1日起,全局人员及经费均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由于各县(市、区)分局生态环境部门原有人员比较多、行政事业编制少,各类人员情况复杂等因素,包括我县在内的全市人事档案审核情况及身份核实尚未全部结束,与市人社局人事档案移交工作尚未完成,三定方案尚未印发。

(二)关于反映工资从2020年1月份开始到现在由市财政局预拨没有核定,工资没有完全发放到位问题不属实。

县生态环境部门现有人员工资从2020年元月起,由市财政按月拨付发放,目前已发放至2021年4月份。

(三)关于反映从2016年至今未完成改革任务,造成县市区环保人员工资不能正常晋级进档,生病住院的不能正常报销医保,买房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领取遗属补助的领不成问题部分属实。

2016年至今,该局人员晋级晋档业务仍在县人事局正常办理。其中 2019年以来,共有30人完成晋级晋档。

目前,该局干部职工医保已交至2020年12月,2021年上半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已交,单位承担部分正在办理缴纳手续。由于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原扶沟县环保局)人员多、编制少,三定方案虽为全供单位,但财政供给一直按差供执行。2017年5月-2019年5月单位应缴纳部分810663.52元财政无力承担,一直无法完成职业年金上缴任务。导致退休人员工资不能全额发放,遗嘱补助等与职业年金相关问题得不到解决。

(四)人事冻结后干部也5年没有提拔交流,严重影响环保系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工作一直无法推进问题不属实。

    2016年以来,该局根据工作需要共研究进行人事任免和岗位调整交流工作6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020年,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分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的集体”和“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的集体”荣誉称号。

基本属实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干部职工职业年金单位应补缴部分81.07万元,扶沟县财政局已于2021年7月7日拨付到该分局账户,7月9日,该分局通过财政来入支付系统将财政应缴部分81.07万元录入到扶沟县职业年金账户(中行周口扶沟县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9月24日,财政应缴部分81.07万元已到达县职业年金账户(中行周口扶沟县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单位职工个人应补缴部分1019856.12元已于9月3日完成缴纳工作。10月9日,该分局退休人员工资重新核算工作已完成,将按时发放,并补发以前年度未足额发放工资,遗嘱补助将按程序如期办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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