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R0001-01-2020-00001 发布日期 2020-01-21
发文字号 周政办〔2020〕1号 成文日期 2020-01-16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周政办〔2020〕1号
来源: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0-01-21 08:22:3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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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116 

    




周口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周口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2020年)》(周发〔2017〕16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周口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二、学法形式

政府领导干部学法以自学为主,采取自学与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相结合,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与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相结合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2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每季度至少1次。

、学法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新修订或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反腐倡廉法律法规;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

、参加人员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参加人员: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党组成员;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人员。法治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参加人员扩展到部分副处级以上市管领导干部。

、组织实施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学习内容、选聘授课教师、提供学习资料。法治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系,市委组织部、市行政学院组织实施。

、学法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树立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组织实施,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市政府办公室、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市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学习效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参照市政府学法计划,拟定安排本单位的学法计划,确保学法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三落实”,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督导,力求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县(市、区)学法计划于3月1日前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