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周政〔2023〕36号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3-10-27 11:28:1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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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加快推进周口气象高质量发展,以气象服务高质量保障周口跨越发展高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以科技能力现代化、社会服务现代化为抓手,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不断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更好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周口绚丽篇章贡献高水平气象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初步建成。气象关键技术本地化取得新进展,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进一步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高,气象强市建设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基本实现。气象关键科技领域本地化实现新突破,气象监测更加精密,气象预报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显著提升,气象与经济、文化、科技、生态文明等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能力大幅提升,防灾减灾、城市安全运行、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领域等气象保障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基本建成气象强市。

二、重点任务 

(一)建机制提能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将气象信息员纳入“多员合一”的信息员队伍。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全市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推进防灾减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场馆、园区、流动设施)县级以上全覆盖。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修订基础设施标准、优化防御措施。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完成市、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重视新技术新媒体在预警发布中的广泛应用,充分发挥“消息树”作用,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协、市气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提升城市气象灾害应对能力。完善城市气象灾害精细化监测站网,城区覆盖率达到3公里。建立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实现不同等级暴雨对城市内涝风险影响的分析和评估。将气象灾害防御全面融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定期编制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规划。全面融入“城市大脑”,建设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智能气象服务系统。开展城市气候承载力评估、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城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以及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相关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按照“归口管理、加强联动、快速传播”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职责。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属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机制,细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做好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应急联动“叫应”机制落实,严格贯彻递进式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流程。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气象灾害评估制度。落实重大灾害性天气五停(停工、停课、停产、停运、停业)制度,不断完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重点地区、高敏感行业气象防灾减灾需求分析和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巨灾保险等风险转移制度。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港航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赋能“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4.实施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创建行动。实施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升工程。建设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智慧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基地和周口高标准农田气象灾害防御试验基地。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推进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多场景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应用,提升智慧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开展农业巨灾保险气象服务。加强河南省设施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做优淮阳黄花菜和项城白芝麻等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品牌。探索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开展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县创建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提升交通气象保障能力。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航道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开展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完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航道等交通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加强气象、交通数据共享共用。开展新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Ⅰ级铁路、高速铁路以及桥梁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完善淮河流域(周口段)灾害性天气监测网,开展沙颍河(周口段)航运、商贸物流等气象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港航管理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文旅强市气象保障行动。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太昊伏羲陵景区、老子故里旅游区等4A级以上旅游景区应当实现气象监测设施和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全覆盖。文旅、气象部门要联合指导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灾害避险场所建设和灾害易发区旅游景点的防护等工作。强化气象旅游资源和景观资源开发利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民生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能源、电力、金融、保险等行业。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面向健康生活、户外体育、新型消费等领域,开展分众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气象服务。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周口报业传媒集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重大战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水平

8.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气候变化对水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城市等影响评估,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提高市生态环境气象中心科研业务及服务能力。建设鹿邑国家气候观象台。(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有条件县(市、区)打造气象公园。建立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协作共享机制,助推全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效能全面提升。(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和效益。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播雨”减灾行动计划任务建设,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大应急保障等领域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建设市、县两级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推广使用新型技术装备和现代化业务系统,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指挥能力。调整优化地面作业站网布局,建设16个标准化固定作业点,加快高炮、火箭等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改造。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信息化建设。(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创新引领,加快气象科技领先步伐

11.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应用。深化智能观测、数据融合分析和数值预报模式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服务中的应用,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科学研究和智慧气象服务应用创新。将气象关键技术攻关纳入市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对气象领域技术攻关项目支持。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媒体等前沿技术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完善基于影响和风险的精细业务技术体系,提高分灾种、区域、行业的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加强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提升极端天气能源保供应对能力,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暨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黄泛区小麦良种繁育气象保障标准化示范区科研服务能力,建设周口市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气象局联合研究机制,增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提升全市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气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实现气象人才内外循环。优化管理机制,强化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劳模工作室优势,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气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形成气象高层次人才梯队。加大突出贡献专家、青年拔尖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各级人才工程(项目)和人才计划对气象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大在气象领域选拔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等专家组人选力度。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水平、创新型的气象专家智库。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气象部门领导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畴,鼓励地方干部到气象部门交流锻炼。优化地方气象机构岗位设置,逐步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做好与管理岗的有效衔接。对在周口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展智慧气象,打造高质量核心业务

14.建设高分辨率立体协同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健全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气象部门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统筹全市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设计,加密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多要素气象观测站覆盖率达到5公里。建成周口S波段新一代天气雷达和鹿邑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提高局地强降雨、雷暴大风、冰雹等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精密观测水平。加强“气象+高分”卫星遥感综合应用。建成周口市气象计量检定实验室,提升观测装备智能运维保障水平和计量检定能力。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精准气象预报系统。逐步发展无缝隙、全覆盖的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和产品体系,开展人工智能与数值模式相结合的预报预测业务应用。优化应用多源资料融合产品,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推广基于场景和影响的智能数字预报技术,加强省、市、县一体化气象业务平台应用,提高精准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智慧精细气象服务能力。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立气象服务需求高效对接机制。面向重点行业,分类构建数字化气象服务场景,打造面向全社会的基于位置预报、基于风险预警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开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升智慧气象信息支撑水平。建设固移融合、高速泛在、安全高效的气象通信网络,运用“云+端”开展气象业务服务。按照跨部门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交、使用监管制度,落实气象数据产权保护政策。提高气象数据应用服务能力,推动气象数据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气象数据在防灾减灾、城市安全运行、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等领域的应用。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深入开展“百站提质”行动,推动基层气象台站建成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提升基层气象台站气象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和科普能力。打造淮阳高质量气象现代化试点,带动全市气象台站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认识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将气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督查考核和绩效管理,不断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落实举措,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二)注重协调联动。推进气象部门与应急、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广电和旅旅、交通运输、住房城乡等部门及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等合作和资源共享,促进气象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持项目引领。加快实施人工影响天气“播雨”减灾行动计划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等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建设,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升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气象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四)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坚持和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 强化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工作,突出解决气象类重大项目建设等资金保障问题,确保任务落实,推进气象事业发展。按规定落实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稳定基层气象人才队伍。

(五)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范围。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推动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健全气象标准体系,加强优质标准供给,推进气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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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