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216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302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2528条,规范性文件6个,其他政府信息48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253条,通过电视、广播、政务公开专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569条。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5件,均已按时办结。受理行政复议0件,受理行政诉讼0件。目前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我县通过舆情监测平台监测到各类舆情523条,汇总上报27条,负责解释回复126条,解决实际问题63条(件)。通过县长热线、县长信箱、政务微信等载体共受理群众来电来访652人次,其中咨询电话568次,电话联系处理421件,转办326件,办结326件,办结率为100%;县长信箱收到有效留言全部回复,回访率100%,群众满意度98%。
本报告由郸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县政府、各乡镇(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及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郸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394-3210509,电子邮箱:dczfwz@163.com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6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2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64 |
|||
行政强制 |
8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9 |
10.4681亿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19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镇和政府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高,导致本来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没有及时快速全部的让群众知晓,影响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群众对信息公开需求量逐年增加,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也越来越多,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因缺乏及时的业务指导,容易引起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三是基层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相对较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较多,在一定程度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整改措施:一是要提高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做好本单位相关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要加强对政务公开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充实专职力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三是要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在原有公开范围、公开事项和公开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四是逐步完善政务云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努力实现网上自动化办公和网上信息查询服务,方便群众获取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