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由西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西华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西华县安康大道398号县政府办公室一楼101室,邮编:466600,电话:0394-2296899,电子邮箱:xhxzfzwgk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为指引,西华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西华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示栏等渠道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00余条。其中,概况类信息75条,政务动态信息2225条,规范性文件251条。共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393条,采用346条,采用率88%。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3件,其中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县自然资源局收到申请3件,大王庄乡人民政府收到申请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2件,2件目前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更新、完善了西华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从基本信息、重点信息两大项、15个小项着手,梳理更新政府信息目录449条。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全县1194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1000项,公共服务事项194项)标准化清单编制和录入工作全部完成,为确保数据同源,在西华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西华办事厅,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查、电话可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本着资源共享、集约化发展的原则,全县关停了7家县级部门网站,并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对政府网站栏目进行了优化,突出新闻中心、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等重点栏目,让群众获取信息更便捷,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
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利用“河南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对全县所有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联系进行提醒,确保微信公众号每周内容更新不少于3次。对粉丝数量少、关注度低、工作关联度不强、不能及时更新的政务新媒体,一律关停注销。2019年,永久下线政务新媒体22家,其中微信公众号下线16家,微博下线1家,其他平台下线5家。目前,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22家,其中微信公众号17家,微博4家,移动客户端1家。
(五)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工作的新领域,加强人员培训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针对工作新、人员新的情况,2019年全县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不断丰富培训手段,分别就《条例》的理解、《依申请公开的理解和实践》进行讲解,接受培训人数达300余人次,先后印制政务公开知识宣传手册600余份、设置政务公开展架130余件、发放政务公开海报1600余份,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政务公开、为什么要公开、怎样公开”,使全县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内容,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情况
修订完善了《西华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保密审查、政府网站运维、政务新媒体监管、政务舆情监测、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发展遵循,提高了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程度,增强政府重大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考评内容,分值4分。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完成年度政务公开目标任务的,加4分;没有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进行扣分。
报请县政府同意,调整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献超任组长的西华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制订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制度、考核办法,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58 |
251 |
25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1 |
275 |
58,94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02 |
783 |
361,12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88 |
1,778 |
2,791 |
|
行政强制 |
91 |
64 |
6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5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3 |
9,575.08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个别乡镇、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三是制度不够完善,新《条例》发布实施后,相关的工作制度没有及时梳理调整;四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新《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全县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对于没有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整改;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四是在公文审签过程增加公开类型和是否解读审批环节。需要公众广泛了解知晓的文件,解读材料同步审签,与正式文件在政府网站同步公开发布。对群众需要广泛知晓、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文件进行公开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