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来源: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 2016-03-25 15:00:5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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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8名成员。在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应到委员28人,实到委员26人,会议听取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事项进行决策。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周口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管理中心内设7个科(室),下设11个业务管理部。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7家,比上年新增2家。全年实缴单位2871家,实缴职工31.75万人,缴存10.6亿元,同比增长20.1%。当年新开户单位156家,新开户职工3.09万人,净增单位156家,净增职工2.32万人。截至2015年年底,缴存总额51.1亿元,缴存余额31.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5.2%、3.9%。

(二)提取:全年提取8.9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83.9%,比上年同期增加60.2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年底,提取总额19.8亿元,同比增长83.3%。

(三)贷款: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45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45万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4家,比上年新增1家。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4万笔、9.2亿元,同比增长30.7%、64.3%。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亿元。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万笔、27.2亿元,贷款余额22.2亿元,同比增长42.8%、50.2%、47.7%。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1.02%,比上年同期增加21.02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9.07亿元,其中活期0.07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9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5年年底,资金运用率71.02%,比上年同期增加21.0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11697万元,同比增长25.57%。存款利息收入451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7165万元,其他收入13万元。

(二)业务支出: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4095万元,同比增长21.18%。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381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80万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602万元,同比增长84.6%。增值收益率2.33%,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当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32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000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81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30.21万元。截至2015年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253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1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全年管理费用支出498万元,同比降低28%,其中人员经费264万元、公用经费15万元、专项经费21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5年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32.53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60%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3253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5.9%,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4%。

(二)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5年年底,社会人员冒用他人信息和虚假材料诈骗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判决5笔共60万元,另13笔共143万元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9.3%和4.1%。

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0.6%,国有企业占26.7%,外商投资企业占4.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3%,其他占1.7%;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31.2%,中等收入群体占63.4%,高收入群体占5.4%。

(二)提取业务: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2.4万笔、8.9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占55.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2.8%,租赁住房占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5.2%,其他占1.9%)。

(三)贷款业务: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1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6.2%,比上年同期增加0.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5546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9.7%,90—144(含)平方米占81.4%,144平方米以上占8.9%;新房占98.5%,二手房占1.5%。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2.8%,中等收入群体占80.9%,高收入群体占6.3%。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2.6%,比上年同期增加68.6个百分点。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