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周政〔2022〕42号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2-12-16 15:27:53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周口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12        

 

周口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2〕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状况

十三五时期,全市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一是老龄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相继出台了《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17〕62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和若干政策的通知》(周政办〔2018〕8号)等文件,相关措施稳步推进落实。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编制和人员力量配备得到加强,老龄事业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老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老龄委)的议事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

二是老年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城乡居民参保率、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率均保持在90%以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制度更加规范,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三是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实现全覆盖,“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资金2.75亿元;城乡养老服务阵地扩容增量,改造提升公办敬老院146所,规范发展社会办养老院105所,新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45所,总床位数达到43619张;养老项目成果丰硕实施8个重点养老服务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9800余万元,新增床位2400张;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安全消防培训等工作,全市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四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积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老年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老年医疗资源配置更加丰富,医养结合服务有序发展,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普遍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群,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39.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6.7%,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率达到63.27%。

五是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持续加强。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新业态持续涌现。敬老月”“敬老文明号创建等活动持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蔚然成风。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老龄事业夯基垒台、系统全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统筹谋划,市委、市政府正确引领,为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规模大、速度快、区域差异大、高龄化趋势明显等特点;空巢、独居、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数量进一步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养老与健康服务、社会参与、文化娱乐等需求持续增加,社会与家庭负担不断加重。基层老龄工作力量比较薄弱,老龄工作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老年群体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更加凸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统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老龄化社会运行态势,紧紧围绕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坚持养老服务与健康服务有机融合,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相互促进,体系化、智能化、精准化、便利化同步推动的思路,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整合政府、社会、企业、家庭、个人全方位资源,凝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能,提升质量、完善机制、夯实基础,构建与周口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龄社会治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党政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党对老龄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尊重老年人的社会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确保老年人依法共享发展成果。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促进养老、健康、文化、旅游、体育、教育、金融、地产等深度融合发展,建设共建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3.科技赋能、创新发展。把科技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第一动力和战略支撑,加快养老服务业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产品创新,着力推进养老领域数字化赋能及服务与管理流程再造,提升老龄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4.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应保尽保,服务好、关爱好独居、高龄等重点老年人,提升失能失智老人照护水平。加强谋划统筹,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事业产业协调,全面提升老龄事业整体发展水平。

(三)总体目标。

202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健全,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日益丰富,人才和科技支撑持续加强,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初步建立,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老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老龄事业发展法治化、信息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老龄政策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充分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基本建立。

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照护等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均衡合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大,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有效增强,兜底养老服务更加健全,普惠养老服务资源持续扩大,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优质规范发展。

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健全。老年病医疗、医养康养结合等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不断增加,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渠道更加多元,各类老年人活动平台更加丰富,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更加繁荣,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

老龄产业快速发展。老龄产业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市场规模和供给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人产品和服务需求不断满足。

(四)规划指标。

周口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

预期

目标

属性

责任单位

社会

保障

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稳定增长

预期性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养老

服务

2

养老服务床位数(万张)

6.8

预期性

市民政局

3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占比(%)

55

约束性

市民政局

4

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

100

预期性

市民政局

健康

支持

5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

60

预期性

市卫生健康委

6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5

预期性

市卫生健康委

7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5

预期性

市卫生健康委

精神

文化

生活

8

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个)

1

约束性

市教育体育局

9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25

约束性

市教育体育局

10

经常性参与体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25

预期性

市教育体育局

社会

参与

11

依法登记的老年社会团体数(个)

逐步增加

预期性

市民政局

12

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90

预期性

市卫生健康委

市民政局

13

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

1人

预期性

市民政局

14

为符合受理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应援尽援

约束性

市司法局

友好

环境

15

每年开展敬老月活动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覆盖率(%)

100

约束性

市老龄委

16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约束性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

公共服务类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和信息无障碍改造率(%)

100

预期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积极落实各项养老保险改革举措。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实现保险经办“多卡合一”。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推动“全市通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全面提升社保领域经办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公益慈善事业有效衔接。

2.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相衔接,进一步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完善医保基金支付家庭病床费用、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商业健康养老保险产品,大力拓展重大疾病、住院等保险产品和服务。

3.完善老年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待、社会慈善体系。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高龄老年人照护服务补贴制度。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重点安排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项目,优先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建立困难老年人救助数据库,精准实施临时救助。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继续落实老年人家庭住房保障优先待遇,加快实现老年人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公园、景区、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公交运营等单位不断完善服务规范、改进服务措施,持续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支持保险机构推进老年人意外险、失独家庭综合保障等涉老保险项目增点扩面。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奖励扶助政策。做好老年慈善工作,建立健全慈善参与养老服务的制度机制和方式,创新拓展老年慈善捐赠网络,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老年慈善活动品牌,弘扬孝亲敬老慈善文化。

4.建立满足多元需求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按照我省推进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要求,适时在全市推行符合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照护需求认定标准、照护等级评定标准、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照护服务质量标准等配套政策。加强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等福利性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力争到2025年年底,基本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

 

专栏1  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项目

失能老年人预防干预项目。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建立老年痴呆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综合防控机制,完善老年痴呆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老年痴呆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按照我省推进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的要求,适时在全市推行符合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支持社会机构开展家庭养老服务。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上门服务。鼓励连锁化大型养老服务机构集中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扶持培养一批以照护为主、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推进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家庭照护床位。

2.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据河南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科学编制我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对老龄人口占比较高和老龄化趋势较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强化规划实施,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机制,推进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整合利用社区养老服务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适老化户型。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社区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补建一批养老服务设施。盘活空置的公租房、闲置的非商业区公有用房、培训疗养机构搁置用房等国有资源,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优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行等服务。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专业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3.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合理规划养老机构建设,优化养老机构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应对重大传染性疾病、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在满足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服务需求。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加大土地、用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支持力度,盘活存量资源,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探索多样化经营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不断提高照护能力。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建立部门协同、各司其职的综合监管体制,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管理,促进养老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4.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完善县、乡、村三级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继续实施县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动特困供养机构和失能照护机构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建设村级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发展互助养老模式,健全老年人巡访、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建立互助养老志愿服务队伍。

 

专栏2  养老服务拓展提升项目

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程。开展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查,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到位。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养老设施配建,老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配建一批养老服务设施。

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家庭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籍、紧急救援等专业服务。培育一批社区养老服务品牌机构,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行等多元化、个性化服务。

农村养老补短板工程。到2022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和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到2025年,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的覆盖率达到60%依托村级幸福院等机构,开展多样化、有针性的互助养老服务。

智慧养老服务项。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设终端等,为老供预防保健、康复指导、心理慰藉及助餐、助浴、助洁等菜单式便捷服务

(三)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牢固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老年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动员多方面力量,统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媒介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开展脑健康筛查以及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提高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提高服务质量。

 

专栏3  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推进老年健康知识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老年大学),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综合管理。为高龄、失能、残疾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健康服务。

强化老年人疾病预防。加强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实施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发挥中医在治未病和老年病、慢性病方面的优势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

 

2.建立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发展老年医疗机构,加大土地供应、财政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医院申报国家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加强省级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建设。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建设。鼓励公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方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康复、护理床位。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综合征管理,促进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推动医疗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方式收费。持续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25年,全市85%以上的医疗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专栏4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老年健康促进工程。将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覆盖至所有县(市、区)。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实施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和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实施老年痴呆防治行动,提升老年痴呆防治水平。

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工程。到2025年,中心城区培育1家市级老年医疗学科特色突出的二级及以上医院每个县(市)培育1家级老年医疗学科特色突出的二级及以上医院。每个县(市)至少设立1个安宁疗护病区,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安宁疗护机构(病区)覆盖所有县(市)。


3.加强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完善居家、社区、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为失能失智、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积极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和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科和安宁疗护病区,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机制,推进安宁疗护规范化发展。

4.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统筹养老与医疗服务资源,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监管,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建设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推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鼓励养老机构优先与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或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养老机构与合作医疗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推动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毗邻建设。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乡镇敬老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综合服务。

 

专栏5  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

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改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

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组织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申报建设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活动,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全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

5.提升老年人疫情防控能力。抓牢抓实老年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老年人流感、肺炎等传染病预防治疗工作。完善居家、社区和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老年人疫苗接种服务,引导老年人配合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居家、社区(村、居)、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老年人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平战结合能力建设。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中,针对老年人特点制定相关方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物业、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做好高龄、独居、失能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医疗、生活、托管、心理慰藉等服务。

(四)构建多元老年文体教育供给体系。

1.构建老有所学的老年教育体系。加强老年人政治思想教育,积极推进老年素质教育,推动城乡老年教育均衡化发展,全面推进覆盖全市范围的老年教育学习圈建设,将老年教育增量资源重点向郊区和农村地区倾斜。支持高校、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机构或参与老年教育服务,推进学教融合、养教结合。到2025年,实现老年大学县级全覆盖。推进建设学分银行。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加强专兼职教师、志愿者等老年教育队伍建设,拓展师资来源。创新老年教育形式,整合资源,推动部门、行业企业、院校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向社会开放,发展老年远程教育、互联网+老年教育,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

专栏6  老年教育提升工程

扩大老年教育服务覆盖面。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举办老年大学(学校),丰富老年教育资源,满足老年人就近入学需求。鼓励部门、行业企业、院校等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向社会开放,推进老年教育资源向基层延伸。发展老年远程教育,探索在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老年大学学习点。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加强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在职、退休教师和专家学者等支持、参与老年教育。依托周口开放大学,把周口终身学习网打造成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线上线下联动的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

2.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鼓励各地新建、改扩建一批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增加城市书房、小剧场等适合老年人的休闲空间,鼓励学校、书店、商场、公园等为老年人提供文化服务空间,构建10分钟文化生活圈。鼓励文化娱乐产业为老年人提供适应其特点的文化娱乐产品。依托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积极推出各类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公共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为老年人展示交流提供多样化舞台。鼓励和支持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公共文化活动区域,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加强老年文化队伍建设,培养服务老年人的文化骨干,为老年人广泛参与社会活动、提升生活品质创造有利条件。

3.大力发展老年体育健身事业。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推广普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加强老年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在城市改造和新建体育场馆时,统筹考虑安排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支持村(社区)因地制宜,利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组织举办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等丰富多彩的体育交流、培训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选拔优秀老年运动员组队参加全国、全省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年度体育健身交流活动和培训活动。倡导主动健康意识,建立集科学健身、运动营养、伤病防护、心理调适为一体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加强运动防护师、运动营养师等人才培养,完善运动处方库,为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

 

专栏7  老年体育健身提升工程

老年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程。在社区健身设施建设中加大适老化健身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县级两个一公共健身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即每个县(市、区)建有一个体育场(或田径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体育馆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

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推动体育元素融入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各县(市、区)依托可利用的水域、空域、森林、草原等特色自然资源,大力发展户外运动,推动体育与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

(五)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1.树立积极老龄观。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网络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通过主题宣讲、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倡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积极看待老龄社会、老年人和老年生活,传承弘扬家庭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引导老年人树立主动健康和终身发展理念,鼓励老年人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鼓励老年人主动参与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各类兴趣爱好活动。加强老年人科教资源供给,开展形式多样、精准多元的老年科普活动,提升老年人科学素质。

2.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激活老年人力资源,引导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老年人继续就业。支持老年人自主创业。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向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指导服务。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年龄段劳动就业需求和特点,加强就业信息收集与发布,推进全方位就业服务。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依法签订协议,保障老年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支持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体育协会、老年科技协会等涉老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专栏8  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行动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党建工作,改善基层老年协会活动设施和条件,加强骨干培训和活动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等对基层老年协会进行培育孵化,打造一批规范化、专业化基层老年协会。做好基层老年协会的登记(备案)工作,推动各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监管措施,加强规范管理。

3.支持老年志愿服务。积极引导老年人参加基层社会治理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工和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发展。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为高龄、失能、残疾等领域提供的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支持老年人发挥经验、知识、技能方面的优势和传帮带作用,积极参与党建、社会治安、基层公共事务、矛盾纠纷调解、科教文化宣传、关心教育下一代和公益慈善等活动,贡献智慧力量、服务人民群众、助力改革发展。进一步发挥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的作用,积极参与为老服务志愿行动。

(六)加强老龄事业人才队伍建设。

1.培养高素质的为老服务人才。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各类院校开设老年生活照料、老年医疗护理、老年营养和健康管理、老年社会工作、老年康复辅助器具、老年心理等养老服务有关专业。将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全科等医学人才及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健康管理等人才纳入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培训规划。整合老年医学教育和科研资源,培养高水平研究型、应用型老年健康医学人才。加大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力度,支持面向老年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创新发展。

2.不断壮大为老服务从业队伍。加快老年健康服务、老年文体娱乐、老年生活服务、老年产品研制等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为老服务人才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畅通职业晋升通道,推动构建与老龄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为老服务专业人才引入机制,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高校毕业生、家政服务人员、护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为老服务,鼓励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参与为老服务,充实为老服务人才队伍。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家政服务,不断拓展助餐、助浴、代购、心理慰藉等服务领域。鼓励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红十字会及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服务,提升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能力。

(七)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1.弘扬孝亲敬老的社会风尚。把敬老爱老助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体系,纳入聘任用人考察内容。将赡养父母行为纳入公民个人社会诚信档案。利用中国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敬老爱老活动。组织参与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挖掘各地丰富的孝文化资源,大力宣传孝亲敬老典型,加强孝亲敬老文化传承与创新,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作用,探索建立子女带薪陪护假制度,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建立父母随子女异地养老定居、医疗转诊绿色通道机制,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人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

专栏9  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活动

每年在重阳节当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敬老月活动,广泛组织动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个人,以走访慰问、权益维护、文化活动、志愿服务、主题宣传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

积极组织创建全国敬老文明号,开展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


2.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深入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提高老年人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的意识和能力。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涉老案件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老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做好涉老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工作。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支持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和个人参与各种助老公益活动,向困难老年人提供资助或公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丰富老年优待措施。完善公共服务场所的老年人优待标识,主动公布优待内容,政务服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交通旅游、银行金融等公共服务场所要设置服务专区或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优待便利服务,提升为老服务质量。

3.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开发集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智慧养老产品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老年健康相关科学研究,支持老年健康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老年人涉及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线上服务便利老年人使用,线下渠道优化手续流程,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打破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促进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便捷性不断提高,增强老年人的“科技获得感”。

4.加强老年便利化设施建设。推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单,引导城乡老年人对住宅及家具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以建设无障碍县(市、区)为目标,推进新建房屋、重大工程、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老年人生活。新建住宅小区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对无障碍公共设施、公共绿地、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养老服务用房等方面的需求;老旧小区要按照方便实用、就近就便、功能配套、资源整合的要求,对人行道、建筑物出入口、活动广场等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在楼梯沿墙加装扶手,在楼层间安装挂壁式休息椅等,做好应急避险等安全防护工作,大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既有的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场所以及超市、银行、医院、公园、体育场馆、文化场所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空间进行适老化改造。加大城市道路、信号灯、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的适老化改造力度。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无障碍设备配置,提升出租汽车适老化服务水平,鼓励和引导网约车企业、农村客运企业等服务平台设置“无障碍出行”功能。推动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环境适老化改造。

专栏10  老年友好环境建设

公共设施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统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移动互联网应用的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在火车站、汽车站、铁站、港口客运站等场所为老年人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加强坡道、电梯、扶手等改造,提供便捷舒适的老年人出行环境。推广95128出租车约车服务,便利老年人出行。

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快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智慧助老行动。在全城乡社区普遍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研究编制一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教材,鼓励家人、涉老组织加强对老年人的培训。遴选培育一批智慧助老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志愿培训和服务指导,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加强智慧助老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良好氛围。

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居住环境、出行道路、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提升社区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为老服务能力和水平,丰富老年人社会参与途径、精神文化生活等,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5年,建成一批老年友好型社区

(八)培育新时代老龄产业发展体系。

1.加大老龄科技产品创新。支持老年健康技术产品研发,加大对营养监测、运动风险评估以及老年慢性病、老年综合征的干预适宜技术开发与应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积极发展适用于老年健康管理、养老照护的新技术、新设备,促进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创新,以智慧医疗推动健康服务便捷化。支持企业开发可穿戴设备、健康监测设备、养老监护设备、康复辅具、服务机器人、防走失定位等产品。加强老年辅助技术和老年功能代偿产品研发,为老年人衰退的视力、听力、记忆力、运动能力等功能提供智能科技辅助和代偿。

2.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推进智慧养老数据、信息、接口等统一,探索建设周口区域养老服务数据管理平台。围绕老年人健康管理、康复辅助、监护等,加快智能养老产品研发和集成应用,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推动建设“智慧养老院”。支持社会力量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整合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信息平台、公共服务等资源,开发和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智能终端产品和应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远程医疗、无线定位、安全监测、家政预约、物品代购、费用代缴、服务转介等服务。推动涉老企业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3.完善老龄产业政策。倡导健康、科学的养老理念,鼓励各县(市、区)通过适度补贴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老年人购买或租赁适宜的专业服务和辅具用品。搭建信息对接和应用平台,促进优质康复辅具等老年适用产品在社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率先使用和推广。加快发展老年用品租赁市场,推广康复辅具社区租赁,鼓励社会力量建设集康复辅具展示体验、老年用品消费、老年教育文娱等于一体的银发消费综合体。加强养老终端设备适老化设计与开发,探索“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综合化智慧养老服务。加强银发经济市场相关产品与服务行业的监督与管理,保障银发人群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

4.助推老龄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业与教育、健康、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养老+行业”多元融合,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游乐等养老拓展服务。把老龄产业发展融入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各类医养康养新业态发展,在传统产业渗入老龄元素,合理扩展老龄产业覆盖范围和产业链条。开发老年人生活用品市场,完善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老年食品、药品、保健品、居家用品等行业发展。大力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品牌化、规模化、有影响力的新型养老服务产业基地。加大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家政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家政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和家政行业规范化发展项目。优化老龄产业营商环境,将养老服务领域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强化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

 

专栏11  养老产业发展行动

培育品牌企业。加大培育支持力度,加快老年人用品研发生产,推动医疗器械、康复辅具、智能健康制造业快速发展,形成一批市场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健康养老骨干企业,推动建设一批百姓住得起、质量有保证的大型医养结合机构。整合资源,打造一批发展基础好、创新能力强、主导产业突出的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和产品基地。

扶持养老产业集群。加大各地方为老服务产业综合改革力度,打造区域性养老产业基地

打造康养小镇项目。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以健康生活和体闲养生为基本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优质医疗资源、教育资源、康养环境及其他优越资源、设施与服务,建设运动、度假、体验、文化创意、医养、温泉、探险、养老等特色突出的宜居宜业宜游健康生活片区,推动康养业态合发展

(九)完善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

1.健全老龄事业政策体系。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基础性、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发展规律及其影响,助推老龄工作政策制度创新,提高及时、科学、综合应对能力。建立完善老龄工作政策体系,突出系统性、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各种政策制度有效衔接,增强政策合力。完善老龄委专家库,提高老龄政策研究能力。

2.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共识。将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内容,纳入大、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开展主题宣讲和集中宣传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和行动自觉。

3.促进多方为老服务协同发展。完善党委、政府、部门、社会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动员,推进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综合应对。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培育龙头企业,加强示范引领,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作共赢的老龄产业生态。加强与外地老龄工作交流合作,促进信息互通、经验共享。

4.加强老龄工作机制创新。建立相关部门、城市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鼓励各县(市、区)开展多领域、多维度的系统创新,为全国、全省、全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经验。创新推进老年社会工作,大力发展老年社会工作队伍,帮助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适应老年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老龄事业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协调机制,督促相关政策制定和任务落实。加强乡(镇街道)老龄工作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二)加强政策保障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老龄工作经费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和完善鼓励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慈善基金投入老龄事业,逐步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基金等多元参与的经费投入机制确保老龄事业顺利推进。

(三)加科研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第一动力和战略支撑。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促进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运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服务数据资源,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加快老龄产业发展,实现互联网+与老龄事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四)加强监测评估。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发挥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及时检查并向政府报告本规划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社会智库作用,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专家智库。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对本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各县(市、区)要加强本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落实措施和相关指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责任事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