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周政办〔2022〕80号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时间: 2022-11-03 09:17: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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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五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31        

 

周口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五年行动计划

 

为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立足“临港新城、开放前沿”发展定位,把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有机结合,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工作机制,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推动更多企业上市挂牌,助力周口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原更加出彩谱写周口绚丽篇章。

(二)目标任务

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到2026年,力争全市境内外各类上市公司达15家以上,西华县、扶沟县、商水县、太康县、淮阳区、川汇区、周口临港开发区实现上市企业零突破,项城市、鹿邑县、沈丘县、郸城县力争各新增1家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突破30家,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突破80家,新增以上市挂牌为目的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50家以上,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突破500

二、工作任务

(一)培育扩充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指导、定期调整,积极推荐优质企业进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库。参照我市工业项目“五个五”工作机制,结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企业、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和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围绕生物可降解材料、生物医药、智能零部件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筛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充实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2022—2026年,新增纳入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50家以上,其中:淮阳区、沈丘县、郸城县、项城市、商水县各6家以上,扶沟县、鹿邑县、西华县、太康县各4家以上,川汇区、周口临港开发区各2家以上。

(二)分类指导企业上市挂牌。按照企业所处的培育、股改、辅导、申报等不同阶段,逐个建立台账,进行梯队化管理,制定针对性培育计划,明确专人跟进、定期走访、重点支持,实施精准培育。重点推动周口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沈丘县豫东金丝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条件成熟的上市后备企业尽快上市;鼓励引导河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银丰塑料有限公司有上市意愿、营收与净利润达到上市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按上市要求规范完善各项工作,尽快进入辅导;支持巨鑫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科信电缆有限公司等企业坚定上市信心、明确上市定位、不断做大做强。

(三)加快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各县(市、区)要加大“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力度,全过程服务企业股改。“股改前”积极摸排拟股改上市企业的需求和问题,第一时间对接落实,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组团式”服务,全力帮助、全速推进、全心服务,营造良好的股改环境。“股改中”充分发挥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为企业搭建专业服务平台,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股权纠纷、证照补办、历史欠款、行政许可衔接等问题,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原则协调解决。“股改后”积极跟踪服务,确保企业股改不留后遗症。2022—2026年,全市新增以上市挂牌为目的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50家以上,其中:淮阳区、沈丘县、郸城县、项城市各7家以上,扶沟县、鹿邑县、西华县、太康县、商水县各5家以上,川汇区、周口临港开发区各2家以上。

(四)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在省财政按照辅导备案登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材料两个节点分别补助50万元、150万元的基础上,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支持企业加快资本市场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周政办〔2016〕78号),对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的,按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上市扶持政策。

(五)加强金融综合服务。鼓励银行、融资担保、信用增进等机构为纳入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开发“专精特新贷”等针对性信贷产品,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延期还本付息。加快政府引导基金设立,积极引进创业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等。

(六)积极扩大直接融资。加强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宣传,引导其优化融资安排。强化上市公司内生增长和创新发展,推动上市公司合理运用增发、配股、优先股等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通过发行可转债、私募债等方式融资。

(七)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升内控有效性;督促上市公司及股东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提升竞争力。

(八)加大培训服务力度。组织开展企业资本市场培训和领导干部业务培训,提升企业对资本市场的认知邀请上市企业分享上市经验,组织上市后备企业到上市公司现场走访观摩,实现上市“传帮带”。

(九)发挥中介机构服务功能。依托证券交易所河南基地,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为县(市、区)政府和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政策咨询和专业指导。制作中介机构联系手册,增大上市后备企业选择空间,推动成熟企业与中介机构优势资源的高效匹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周口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如遇重大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的问题。各县(市、区)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防范化解风险。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健全上市公司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防范化解风险合力。

(三)建立“绿色通道”制度。有关部门要主动履职尽责,对企业上市挂牌、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中需办理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条龙”服务。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要联合办公依法依规特事特办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四)强化督导考核。完善督查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建立拟上市企业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将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年度考核,对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推动情况、企业服务成效等实施督导推进;对措施不力、进展迟缓、推诿拖延,影响企业上市进度的要通报批评,严格问责。

附件:1.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相关部门职责

2.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五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


附件1

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相关部门职责

 

1.金融工作局:承担全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出台推进企业上市相关制度文件;筛选全市上市后备企业,及时互通各地上市培育和企业改制辅导信息;会同“绿色通道”实施单位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交办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办;积极搭建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中介机构与上市后备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协调金融机构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联系河南证监局、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等相关单位。

2.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审批权限依法依规办理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内的审批、核准、备案和转报工作;依托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加大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支持力度,指导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争取有关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财政局:负责引导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自觉遵守国家财政经济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准则制度;依法依规出具有关企业国有产权确认等相关证明文件;落实有关企业上市的奖补政策,对企业上市挂牌给予奖励。

4.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类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发掘、培育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推荐作为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加快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涉及本部门职责的立项审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

5.科技局:负责科技型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发掘、培育工作,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作为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开展项目立项、专利申报和成果登记。

6.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研究制定本部门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相关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的涉及土地等相关问题;优先安排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7.商务局:负责商贸类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发掘、培育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作为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协调办理企业涉及外商投资事项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8.生态环境局:负责根据审批权限,依法依规做好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有关项目的环评审批、备案工作;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加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9.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部门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相关措施;依法依规稳妥运用税收手段解决相关问题,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


附件2

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五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主要任务

新增上市企业

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

新增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新增完成

股改企业

新增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

1

川汇区

1

2

2

2

15

2

淮阳区

1

3

6

7

15

3

项城市

1

3

6

7

15

4

沈丘县

1

3

6

7

15

5

郸城县

1

3

6

7

15

6

鹿邑县

1

2

4

5

15

7

商水县

1

2

6

5

15

8

扶沟县

1

2

4

5

15

9

西华县

1

2

4

5

15

10

太康县

1

2

4

5

15

11

周口临港

开发区

1

2

2

2

5

12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0

0

0

0

5

 

11

26

50

57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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