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周口市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办结信息公示
来源: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2021-05-12 17:34:4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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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

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整

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X2HA202105090018

举报人对于受理编号X2HA202104280140,喜德龙与浚松防水材料气味刺鼻的案件,公示结果不满意。举报人举报内容中涉及喜德龙与浚松两家企业,但公示结果中只有浚松一家,而没有提到喜德龙。虽然浚松已经被断了电,但是断电之后一直在断断续续的供电,夜间依然可以生产。举报人认为商水县生态环境局包庇企业。

商水县

其他

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大对上述两家企业的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严防企业私自违法恢复生产。

 

2

X2HA202105090019

周口市商水县融辉城业主举报1.喜德龙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商水县润商路与商宁路交叉口;2.商水县俊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商水县嵩阳大道西段188号;三年来,这两家企业白天正常生产,无异味,但夜间焚烧废旧轮胎,浓烟滚滚,不采取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气味刺鼻。多次举报无结果。

商水县

大气

经核实,此转办件与交办周口市第二十六批编号X2HA202105020057*案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属同一问题重复举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大对上述两家企业的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严防企业私自违法恢复生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