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专项政策妥善处理集资房、房改房确权历史遗留问题
来源: 周口日报 时间: 2025-06-10 15:42:1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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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6月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妥善解决中心城区集资房、房改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周自然资发〔2025〕38号),针对不同产权类型的房屋确权难题提出系统解决方案,标志着中心城区“登记难”集中整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进入纵深推进新阶段。

  自20世纪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中心城区存在部分集资房、房改房因历史原因未能完善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情况。此次出台的政策重点聚焦“部分产权过渡”和“集资房确权”两大核心问题,通过明确操作流程、完善补充机制,为近万户居民打通产权登记“最后一公里”。

  在房改房确权方面,文件明确允许产权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后,住户可按照“已交购房款÷85%×15%”标准补缴差额办理全产权登记。针对部分原始资料缺失的特殊情况,中心城区将创新采用“合法来源证明+公示监督”的确认机制,既严守政策底线又体现人文关怀。

  针对集资房登记难题,政策按已取得部分产权证、未取得部分产权证、零星户未确权等三类情形分类施策,明确要求产权单位以建房成本价为基准核算差价,住户补缴差额并提供购房资料后即可办理登记。对于存在整栋楼确权不完整的情况,允许通过调取原始批文等替代性材料完善手续。

  “该政策通过建立容缺办理、分类处置、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既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又严守依法依规、廉洁高效的底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实施后,将惠及中心城区“部分产权过渡”和“集资房确权”两类未登记办证住房的所有者,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登记难”问题,为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记者 何晴 通讯员 赵新建)

责任编辑:高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