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推进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周口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 2023-04-25 16:04:3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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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推进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周口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管理办法(试行)》),近期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一、《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出台背景依据

2022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省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2〕29号)。建设产业研究院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四个对接”重要指示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面向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和重点优势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我市以省、市级产业研究院为载体和引领,搭建科技与产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桥梁,强力打造符合我市产业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生态体系,为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试行)》。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坚持服务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围绕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重点在我市生物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终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特色优势产业等产业细分领域,建设1—2家省级产业研究院,建设5家以上市级产业研究院。到2025年,全市建设省级产业研究院2—3家,市级产业研究院25—30家,梳理一批研究课题,实施一批攻关项目,突破行业关键核心技术30项以上。实现重点产业集群产业研究院全覆盖,形成较完善的产业创新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意见》。包括3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建设目标、组织形式。聚焦我市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求,以产业研究院为载体和引领,打造“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的创新联合体,到2025年,组建一批省级、市级产业研究院,推动一批科研成果产业化,初步形成产业创新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二是重点任务。提出实施“三大行动”,分别为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创新成果转化行动、高端人才引育行动。三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资金扶持,强化绩效考核。

(二)《管理办法(试行)》。包括总则、管理与职责、条件与程序、考核与管理、附则5个章节。明确了市政府统筹产业研究院体系总体规划和布局,批准组建产业研究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全市产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实行“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产业研究院优先给予财政支持,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产业研究院在次年不给予相应财政支持,对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产业研究院予以摘牌。

四、涉及范围

财政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主要为已获批组建的省级、市级产业研究院。

五、操作方法

专项补贴资金主要采取项目法分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信用审查、查重、答疑、公示等环节,提出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并确定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市(县)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跟踪管理等工作,加强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对今后3年有关资金申报资格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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