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5厅局2012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
通知
周政办〔201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保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2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金〔2012〕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农业保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实际行动。做好农业保险工作,对保障我市粮食丰产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指导和政策引导。市财政、金融、农业、发改、畜牧、林业、气象、水利、农科所等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履行农业保险工作职能作用,努力取得农业保险工作新成效。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