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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周口华耀城项目建设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周政办〔2013〕 2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周口华耀城项目建设顺利进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周口华耀城项目所涉及的不需分解至省及省级以上的行政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实行以下优惠政策,请遵照执行。
附件:周口华耀城行政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执行优惠政策文件明细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