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周政办〔2014〕 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继标(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保仓(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占方(市政府副市长)
程新华(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张继林(市政府秘书长)
王 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韦 刚(市政府副秘书长)
詹 凯(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学成(市教育局局长)
王 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子敬(市财政局局长)
余纪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熊和平(市环保局局长)
辛廷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建 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德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史 豪(市农业局局长)
涂才民(市水利局局长)
闫淑娟(市商务局局长)
郝保良(市卫生局局长)
孙鸿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卫红(市科技局局长)
金玉贞(市林业局局长)
凌全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 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 辉(市规划局局长)
张 华(市畜牧局局长)
范志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育宏(市统计局副局长)
华 峰(周口供电公司总经理)
阎西伟(市国税局局长)
华 刚(市地税局局长)
邵宏伟(市工商局局长)
李宪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 怡(市气象局局长)
许兆春(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行长)
宋一兵(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程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一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节能减排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节能减排政策和措施的建议,负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督促和考核,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