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定药品如何进行申报?门诊特定药品报销流程有哪些?针对以上问题,记者采访了周口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
一、门诊特定药品申报流程
(一)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确诊病例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章)或门诊病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3个月内的疾病诊断证明及其他相关申报资料。
(二)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周口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申请表》或通过周口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表格下载页面自行下载。
(三)由责任医师填写并签署意见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科)办理申报备案手续。
二、门诊特定药品报销流程
门诊特定药品实行定点管理和责任医师管理,参保人员在选定的特药定点医疗机构经责任医师按照相应药品的取药周期开具处方后方可购药。
本地就医报销流程:一个治疗周期内,已完成门诊特定药品待遇认定的参保人员可在我市确定一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在我市统筹区内选定一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同时,选定一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处方流转,经责任医师按照相应药品的取药周期开具处方后,持医保电子凭证到选定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一个治疗周期内,已完成门诊特定药品待遇认定的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确定一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在就医地统筹区内选定一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同时,选定一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处方流转,经责任医师按照相应药品的取药周期开具处方后,持医保电子凭证到选定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不支持省内或省外直接联网结算的,需参保人员全额自费结算,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一)报销时限: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二)报销方式:拨付至参保人银行账户。
(三)报销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3.门诊急诊费用清单。4.处方底方。
(四)报销标准:执行参保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待遇政策,不设起付标准,按规定进行报销。
(五)服务电话:0394-12393(周口市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温馨提示:参保人员应优先选择在就医地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特定药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若出现无法直接结算的情况,请及时拨打服务电话或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记者 邱一帆 通讯员 张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