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公示
周财预农〔2022〕16号
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 2022-05-25 17:22:5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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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16号)要求下达淮阳区、川汇区、示范区、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太康县、鹿邑县、项城市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共计13115万元。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16号)

三、衔接资金调整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69366

 

附件:

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称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周口市全辖合计

7832

5283

周口市小计

326

1391

淮阳区

326

586

川汇区

0

492

示范区

0

313

省管县小计

7506

3892

扶沟县

389

391

西华县

1180

490

商水县

532

502

沈丘县

1159

511

郸城县

565

611

太康县

1622

792

鹿邑县

0

310

项城市

2059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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