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32号)要求,调整经济开发区、鹿邑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调减资金共计480万元、调增资金共计99万元。现将调整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1年度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32号)。
三、衔接资金调整
本次资金调整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69366
附件:
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调整分配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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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名称 |
调减资金 |
调增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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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合计 |
480 |
99 |
中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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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小计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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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 |
480 |
河南省黄泛区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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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鹿邑县 |
99 |
鹿邑县枣集农场 |